Title : 墨子
Author : Di Mo
Release date : January 11, 2008 [eBook #24240]
Language : Chinese
Credits : Produced by Lu-Tin Lee
Produced by Lu-Tin Lee
《墨子 - Mozi》
《卷一》
《親士》
1 親士: 入國而不存其士,則亡國矣。見賢而不急,則緩其君矣。非賢無急,非士無與慮國,緩賢忘士而能以其國存者,未曾有也。 2 親士: 昔者文公出走而正天下,桓公去國而霸諸侯,越王句踐遇吳王之醜,而尚攝中國之賢君。三子之能達名成功於天下也,皆於其國抑而大醜也。太上無敗,其次敗而有以成,此之謂用民。 3 親士: 吾聞之曰:“非無安居也,我無安心也。非無足財也,我無足心也。”是故君子自難而易彼,眾人自易而難彼,君子進不敗其志,內究其情,雖雜庸民,終無怨心,彼有自信者也。是故為其所難者,必得其所欲焉,未聞為其所欲,而免其所惡者也。是故偪臣傷君,諂下傷上。君必有弗弗之臣,上必有詻詻之下。分議者延延,而支苟者詻詻,焉可以長生保國。 4 親士: 臣下重其爵位而不言,近臣則喑,遠臣則噤,怨結於民心,諂諛在側,善議障塞,則國危矣。桀紂不以其無天下之士邪?殺其身而喪天下。故曰:“歸國寶,不若獻賢而進士。” 5 親士: 今有五錐,此其銛,銛者必先挫。有五刀,此其錯,錯者必先靡,是以甘井近竭,招木近伐,靈龜近灼,神蛇近暴。是故比干1之殪,其抗也;孟賁之殺,其勇也;西施之沈,其美也;吳起之裂,其事也。故彼人者,寡不死其所長,故曰:“太盛難守也。” 1. 干 : 原錯為“于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6 親士: 故雖有賢君,不愛無功之臣;雖有慈父,不愛無益之子。是故不勝其任而處其位,非此位之人也;不勝其爵而處其祿,非此祿之主也。良弓難張,然可以及高入深;良馬難乘,然可以任重致遠;良才難令,然可以致君見尊。是故江河不惡小谷之滿己也,故能大。聖人者,事無辭也,物無違也,故能為天下器。是故江河之水,非一水之源也。千鎰之裘,非一狐之白也。夫惡有同方取不取同而已者乎?蓋非兼王之道也。是故天地不昭昭,大水不潦潦,大火不燎燎,王德不堯堯者,乃千人之長也。 7 親士: 其直如矢,其平如砥,不足以覆萬物,是故溪陝者速涸,逝淺者速竭,墝埆者其地不育。王者淳澤不出宮中,則不能流國矣。
《修身》
1 修身: 君子戰雖有陳,而勇為本焉。喪雖有禮,而哀為本焉。士雖有學,而行為本焉。是故置本不安者,無務豐末。近者不親,無務來遠。親戚不附,無務外交。事無終始,無務多業。舉物而闇,無務博1聞。 1. 博 : 原錯為“傳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2 修身: 是故先王之治天下也,必察邇來遠,君子察邇而邇脩者也。見不脩行,見毀,而反之身者也,此以怨省而行脩矣。譖慝之言,無入之耳,批扞之聲,無出之口,殺傷人之孩,無存之心,雖有詆訐之民,無所依矣。 3 修身: 是故君子力事日彊,願欲日逾,設壯日盛。君子之道也,貧則見廉,富則見義,生則見愛,死則見哀。四行者不可虛假,反之身者也。藏於心者,無以竭愛。動於心者,無以竭恭。出於口者,無以竭馴。暢之四支,接之肌膚,華髮隳顛1,而猶弗舍者,其唯聖人乎! 1. 顛 : 原錯為“巔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4 修身: 志不彊者智不達,言不信者行不果。據財不能以分人者,不足與友。守道不篤,偏物不博,辯是非不察者,不足與游。本不固者末必幾,雄而不脩者,其後必惰,源濁者流不清,行不信者名必秏1。名不徒生而譽不自長,功成名遂,名譽不可虛假,反之身者也。務言而緩行,雖辯必不聽。多力而伐功,雖勞必不圖。慧者心辯而不繁說,多力而不伐功,此以名譽揚天下。言無務多而務為智,無務為文而務為察。故彼智無察,在身而情,反其路者也。善無主於心者不留,行莫辯於身者不立。名不可簡而成也,譽不可巧而立也,君子以身戴行者也。思利尋焉,忘名忽焉,可以為士於天下者,未嘗有也。 1. 秏 : 原錯為“耗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
《所染》
1 所染: 子墨子言見染絲者而嘆曰:“染於蒼則蒼,染於黃則黃。所入者變,其色亦變。五入必而已,則為五色矣。故染不可不慎也。” 2 所染: 非獨染絲然也,國亦有染。舜染於許由1、伯陽、禹染於皋陶、伯益,湯染於伊尹、仲虺,武王染於太公、周公。此四王者所染當,故王天下,立為天子,功名蔽天地。舉天下之仁義顯人,必稱此四王者。 1. 由 : 原錯為“山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3 所染: 夏桀染於干辛、推哆,殷紂染於崇侯、惡來,厲王染於厲公長父、榮夷終,幽王染於傅公夷、蔡公穀。此四王者所染不當,故國殘身死,為天下僇。舉天下不義辱人,必稱此四王者。 4 所染: 齊桓染於管仲、鮑叔,晉文染於舅犯、高偃,楚莊染於孫叔、沈尹,吳闔閭染於伍員、文義,越句踐染於范蠡大夫種。此五君者1所染當,故霸諸侯,功名傅於後世。 1. 者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5 所染: 范吉射染於長柳朔、王胜,中行寅染於籍秦、高彊,吳夫差染於王孫雒、太宰嚭,智伯搖染於智國、張武,中山尚染於魏義、偃長,宋康染於唐鞅、佃1不禮。此六君者所染不當,故國家殘亡,身為刑戮,宗廟破滅,絕無後類,君臣離散,民人流亡。舉天下之貪暴苛擾者,必稱此六君也。 1. 佃 : 原錯為“伷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6 所染: 凡君之所以安者,何也?以其行理也,行理性於染當。故善為君者,勞於論人,而佚於治官。不能為君者,傷形費神,愁心勞意,然國逾危,身逾辱。此六君者,非不重其國,愛其身也,以不知要故也。不知要者,所染不當也。 7 所染: 非獨國有染也,士亦有染。其友皆好仁義,淳謹畏令,則家日益,身日安,名日榮,處官得其理矣,則段干木、禽子、傅說之徒是也。其友皆好矜奮,創作比周,則家日損,身日危,名日辱,處官失其理矣,則子西、易牙、豎刀1之徒是也。《詩》曰:“必擇所堪。”必謹所堪者,此之謂也。 1. 刀 : 原錯為“刁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
《法儀》
1 法儀: 子墨子曰:“天下從事者,不可以無法儀,無法儀而其事能成者無有也。雖至士之為將相者,皆有法,雖至百工從事者,亦皆有法。百工為方以矩,為圓以規,衡以水,1直以繩,正以縣。無巧工、不巧工,皆以此五者為法。巧者能中之,不巧者雖不能中,放依以從事,猶逾己。故百工從事,皆有法所度。” 1. 衡以水, : 舊脫。 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 2 法儀: 今大者治天下,其次治大國,而無法所度,此不若百工辯也。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?當皆法其父母,奚若?天下之1為父母者眾,而仁者寡,若皆法其父母,此法不仁也。法不仁不可以為法,當皆法其學,奚若?天下之為學者眾,而仁者寡,若皆法其學,此法不仁也。法不仁不可以為法,當皆法其君,奚若?天下之為君者眾,而仁者寡,若皆法其君,此法不仁也。法不仁不可以為法。故父母、學、君三者,莫可以為治法而可2。 1. 之 : 舊脫。 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 2. 而可 : 刪除。 由王校改。 3 法儀: 然則奚以為治法而可?故曰莫若法天。天之行廣而無私,其施厚而不德,其明久而不衰,故聖王法之。既以天為法,動作有為,必度於天,天之所欲則為之,天所不欲則止。然而天何欲何惡者也?天必欲人之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。奚以知天之欲人之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之相惡相賊也?以其兼而愛之,兼而利之也。奚以知天兼而愛之,兼而利之也?以其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也。 4 法儀: 今天下無大小國,皆天之邑也。人無幼長貴賤,皆天之臣也。此以莫不犓羊牛1、豢犬豬,絜為酒醴粢盛,以敬事天,此不為兼而有之,兼而食之邪?天苟兼而有食之,夫奚說以不欲人之相愛相利也?故曰:“愛人利人者,天必福之,惡人賊人者,天必禍之。”曰2:“殺不辜者,得不祥焉。夫奚說人為其相殺而天與禍乎?是以知3天欲人相愛相利,而不欲人相惡相賊也。” 1. 牛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曰 : 原錯為“日”。自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改。 3. 知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5 法儀: 昔之聖王禹、湯、文、武,兼愛1天下之百姓,率以尊天事鬼,其利人多,故天福之,使立為天子,天下諸侯皆賓事之。暴王桀、紂、幽、厲,兼惡天下之百姓,率以詬天侮鬼。其賊2人多,故天禍之,使遂失其國家,身死為僇於天下。後世子孫毀之,至今不息。故為不善以得禍者,桀、紂、幽、厲是也。愛人利人以得福者,禹、湯、文、武是也。愛人利人以得福者有矣,惡人賊人以得禍者亦有矣! 1. 愛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其賊 : 原錯為“賊其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
《七患》
1 七患: 子墨子曰:國有七患。七患者何?城郭溝池不可守而治宮室,一患也。邊國至境四鄰莫救,二患也。先盡民力無用之功,賞賜無能之人,民力盡於無用,財寶虛於待1客,三患也。仕者持2祿,游者愛佼3,君脩法討臣,臣懾雨不敢拂,四患也。君自以為聖智而不問事,自以為安彊而無守備,四鄰謀之不知戒,五患也。所信4不忠,所忠不信,六患也。畜種菽粟不足以食之,大臣不足以5事之,賞賜不能喜,誅罰不能威,七患也。以七患居國,必無社6稷;以七患守城,敵至國傾。七患之所當,國必有殃。 1. 待 : 原錯為“持”。自清畢沅《墨子注》改。 2. 持 : 原錯為“待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3. 佼 : 原錯為“反”。自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改。 4. 信 : 原錯為“言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5. 以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6. 社 : 原錯為“杜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2 七患: 凡五穀者,民之所仰也,君之所以為養也。故民無仰則君無養,民無食則不可事。故食不可不務也,地不可不力也,用不可不節也。五穀盡收,則五味盡御於主,不盡收則不盡御。一穀不收謂之饉,二穀不收謂之旱,三穀不收謂之凶,四穀不收謂之餽,五穀不收謂之饑。歲饉,則仕者大夫以下皆損祿五分之一。旱,則損五分之二。凶則損五分之三。餽,則損五分之四。饑,則盡無祿,稟食而已矣。故凶饑存乎國,人君徹鼎食五分之三1,大夫徹縣,士不入學,君朝之衣不革制,諸侯之客,四鄰之使,雍飧2而不盛,徹驂騑,塗不芸,馬不食粟,婢妾不衣帛,此告不足之至也。 1. 三 : 原錯為“五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2. 飧 : 原錯為“食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3 七患: 今有負其子而汲者,隊其子於井中,其母必從而道之。今歲凶,民饑道餓,重其子此疚於隊,其可無察邪?故時年歲善,則民仁且良;時年歲凶,則民吝且惡。夫民何常此之有?為者疾,食者眾,則歲無豐。故曰:“財不足則反之時,食不足則反之用。”故先民以時生財,固本而用財,則財足。故雖上世之聖王,豈能使五穀常收而旱水不至哉?然而無凍餓之民者,何也?其力時急而自養儉也。故《夏書》曰:“禹七年水。”《殷書》曰:“湯五年旱。”此其離凶餓甚矣。然而民不凍餓者,何也?其生財密,其用之節也。 4 七患: 故倉1無備粟,不可以待凶饑;庫無備兵,雖有義不能征無義;城郭不備全,不可以自守;心無備慮,不可以應卒。是若慶忌無去之心,不能輕出。夫桀無待湯之備,故放;紂無待武之備,故殺。桀、紂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然而皆滅亡於百里之君者,何也?有富貴而不為備也。故備者,國之重也;食者,國之寶也;兵者,國之爪也。城者所以自守也。此三者國之具也。 1. 倉 : 原錯為“食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5 七患: 故曰:以其極賞,以賜無功,虛其府庫,以備車馬、衣裘、奇怪,苦其役徒,以治宮室觀樂;死又厚為棺槨,多為衣裘。生時治臺榭,死又脩墳墓。故民苦於外,府庫單於內,上不厭其樂,下不堪其苦。故國離寇敵則傷,民見凶饑則亡,此皆備不具之罪也。且夫食者,聖人之所寶也。故《周書》曰:“國無三年之食者,國非其國也;家無三年之食者,子非其子也。”此之謂國備。
《辭過》
1 辭過: 子墨子曰:古之民,未知為宮室1時,就陵阜而居,穴而處,下潤濕傷民,故聖王作為宮室。為宮室之法,曰:室高足以辟潤濕,邊足以圉風寒,上足以待雪霜雨露,宮牆之高,足以別男女之禮,謹此則止。凡2費財勞力,不加利者,不為也。役,脩其城郭,則民勞而不傷;以其常正,收其租稅,則民費而不病。民所苦者非此也,苦於厚作斂於百姓。是故聖王作為宮室,便於生,不以為觀樂也。作為衣服帶履,便於身,不以為辟怪也,故節於身,誨於民,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,財用可得而足。 1. 室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凡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 辭過: 當今之主,其為宮室則與此異矣。必厚作斂於百姓,暴奪民衣食之財,以為宮室,臺榭曲直之望,青黃刻鏤之飾。為宮室若此,故左右皆法象之,是以其財不足以待凶饑、振1孤寡,故國貧而民難治也。君實欲天下之治,而惡其亂也,當為宮室不可不節。 1. 振 : 原錯為“賑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3 辭過: 古之民,未知為衣服時,衣皮帶茭,冬則不輕而溫,夏則不輕而凊。聖王以為不中人之情,故作誨婦人治絲麻,梱布絹,以為民衣。為衣服之法:冬則練帛之中,足以為輕且暖;夏則絺綌之中,足以為輕1且凊,謹此則止。故聖人之為衣服,適身體和肌膚而足矣。非榮耳目而觀愚民也。當是之時,堅車良馬不知貴也,刻鏤文采,不知喜也。何則?其所道之然。故民衣食之財,家足以待旱水凶饑者,何也?得其所以自養之情,而不感於外也。是以其民儉而易治,其君用財節而易贍也。府庫實滿,足以待不然。兵革不頓,士民不勞,足以征不服。故霸王之業,可行於天下矣。 1. 且暖;夏則絺綌之中,足以為輕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4 辭過: 當今之主,其為衣服則與此異矣,冬則輕煥,夏則輕凊,皆已具矣。必厚作斂於百姓,暴奪民衣食之財,以為錦繡文采靡曼之衣,鑄金以為鉤,珠玉以為珮,女工作文采,男工作刻鏤,以為1身服,此非云益煥之情也。單財勞力,畢歸之於無用也2,以此觀之,其為衣服非為身體,皆為觀好,是以其民淫僻而難治,其君奢侈而難諫也。夫以奢侈之君,御妤淫僻之民,欲國無亂,不可得也。君實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,當為衣服不可不節。 1. 為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也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5 辭過: 古之民未知為飲食時,素食而分處,故聖人作誨男耕稼樹藝,以為民食。其為食也,足以增氣充虛,彊體適腹而巳矣。故其用財節,其自養儉,民富國治。今則不然,厚作斂於百姓,以為美食芻豢,蒸炙魚鱉,大國累百器,小國累十器,前方丈,目不能遍視,手不能遍操,口不能遍味,冬則凍冰,夏則餲1饐,人君為飲食如此,故左右象之。是以富貴者奢侈,孤寡者凍餒,雖2欲無亂,不可得也。君實欲天下治而惡其亂,當為食飲,不可不節。 1. 餲 : 原錯為“飾”。自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改。 2. 雖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6 辭過: 古之民未知為舟車時,重任不移,遠道不至,故聖王作為舟車,以便民之事。其為舟車也,完1固輕利,可以任重致遠,其為用財少,而為利多,是以民樂而利之。故法令不急而行,民不勞而上2足用,故民歸之。 1. 完 : 原錯為“全”。自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改。 2. 上 : 原錯為“止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7 辭過: 當今之主,其為舟車與此異矣。完1固輕利皆已具,必厚作斂於百姓,以飾舟車。飾車以文采,飾舟以刻鏤,女子廢其紡織而脩文采,故民寒。男子離其耕稼而脩刻鏤,故民饑。人君為舟車若此,故左右象之,是以其民饑寒並至,故為姦邪。姦邪2多則刑罰深,刑罰深則國亂。君實欲天下治而惡其亂,當為舟車,不可不節。 1. 完 : 原錯為“全”。自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改。 2. 姦邪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8 辭過: 凡回於天地之間,包於四海之內,天壤之情,陰陽之和,莫不有也,雖至聖不能更也。何以知其然?聖人有傳:天地也,則曰上下;四時也,則曰陰陽;人情也,則曰男女;禽獸也,則曰牡牝雄雌也。真天壤之情,雖有先王不能更也。雖上世至聖,必蓄私,不以傷行,故民無怨。宮無拘女,故天下無寡夫。內無拘女,外無寡夫,故天下之民眾。當今之君,其蓄私也,大國拘女累千,小國累百,是以天下之男多寡無妻,女多拘無夫,男女1失時,故民少。君實欲民之眾而惡其寡,當蓄私不可不節。 1. 女 : 原錯為“子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9 辭過: 凡此五者,聖人之所儉節也,小人之所淫佚也。儉節則昌,淫佚則亡,此五者不可不節。夫婦節而天地和,風雨節而五穀孰1,衣服節而肌膚和。 1. 孰 : 原錯為“熟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
《三辯》
1 三辯: 程繁問於子墨子曰:“夫子曰:1‘聖王不為樂’,昔諸侯倦於聽治,息於鐘鼓之樂;士大夫倦於聽治,息於竽瑟之樂;農夫春耕、夏耘、秋斂、冬藏,息於瓴2缶之樂。今夫子曰:‘聖王不為樂’,此譬之猶馬駕而不稅,弓張而不弛,無乃非有血氣者之所不3能至邪?” 1. 夫子曰: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瓴 : 原錯為“聆”。自清畢沅《墨子注》改。 3. 不 : 刪除。 吳毓江《墨子校注》 2 三辯: 子墨子曰:“昔者堯舜有茅茨者,且以為禮,且以為樂。湯放桀於大水,環天下自立以為王,事成功立,無大後患,因先王之樂,又1自作樂,命曰《護》,又脩2《九招》。武王勝殷殺紂,環天下自立以為王,事成功立,無大後患,因先王之樂,又自作樂,命曰《象》。周成王因先王3之樂,又自作樂,4命曰《騶虞》。周成王之治天下也,不若武王。武王之治天下也,不若成湯。成湯之治天下也,不若堯舜。故其樂逾繁者,其治逾寡。自此觀之,樂非所以治天下也。” 1. 因先王之樂,又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《護》,又脩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3. 王 : 原錯為“生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4. 又自作樂,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3 三辯: 程繁曰:“子曰:‘聖王無樂’。此亦樂已,若之何其謂聖王無樂也?”子墨子曰:“聖王之命也,多寡之。食之利也,以知饑而食之者智也,因為無智1矣。今聖有樂而少,此亦無也。” 1. 智 : 原錯為“知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《卷二》
《尚賢上》
1 尚賢上: 子墨子言曰:“今者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,皆欲國家之富,人民之眾,刑政之治,然而不得富而得貧,不得眾而得寡,不得治而得亂,則是本失其所欲,得其所惡,是其故何也?” 2 尚賢上: 子墨子言曰:“是在王公大人為政於國家者,不能以尚賢事能為政也。是故國有賢良之士眾,則國家之治厚,賢良之士寡,則國家之治薄。故大人之務,將在於眾賢而己。” 3 尚賢上: 曰:“然則眾賢之術將柰何哉?” 4 尚賢上: 子墨子言曰:“譬若欲眾其國之善射御之士者,必將富之,貴之,敬之,譽之,然后國之善射御之士,將可得而眾也。況又有賢良之士厚乎德行,辯乎言談,博乎道術者乎,此固國家之珍,而社稷之佐也,亦必且富之,貴之,敬之,譽之,然后國之良士,亦將可得而眾也。 5 尚賢上: 是故古者聖王之為政也,言曰:“不義不富,不義不貴,不義不親,不義不近。”是以國之富貴人聞之,皆退而謀曰:‘始我所恃者,富貴也,今上舉義不辟貧賤,然則我不可不為義。’親者聞之,亦退而謀曰:‘始我所恃者親也,今上舉義不辟疏,然則我不可不為義。’近者聞之,亦退而謀曰:‘始我所恃者近也,今上舉義不避遠,然則我不可不為義。’遠者聞之,亦退而謀曰:‘我始以遠為無恃,今上舉義不辟遠,然則我不可不為義。’逮至遠鄙郊外之臣,門庭庶子,國中之眾、四鄙之萌人聞之,皆競為義。是其故何也?曰:上之所以使下者,一物也,下之所以事上者,一術也。譬之富者有高牆深宮,牆立既,謹上為鑿一門,有盜人入,闔其自入而求之,盜其無自出。是其故何也?則上得要也。 6 尚賢上: 故古者聖王之為政,列德而尚賢,雖在農與工肆之人,有能則舉之,高予之爵,重予之祿,任之以事,斷予之令,曰:“爵位不高則民弗敬,蓄祿不厚則民不信,政令不斷則民不畏”,舉三者授之賢者,非為賢賜也,欲其事之成。故當是時,以德就列,以官服事,以勞殿賞,量功而分祿。故官無常貴,而民無終賤,有能則舉之,無能則下之,舉公義,辟私怨,此若言之謂也。故古者堯舉舜於服澤之陽,授之政,天下平;禹舉益於陰方之中,授之政,九州成;湯舉伊尹於庖廚之中,授之政,其謀得;文王舉閎夭泰顛於罝罔之中,授之政,西土服。故當是時,雖在於厚祿尊位之臣,莫不敬懼而施,雖在農與工肆之人,莫不競勸而尚意。故士者所以為輔相承嗣也。故得士則謀不困,體不勞,名立而功成,美章而惡不生,則由得士也。” 7 尚賢上: 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得意賢士不可不舉,不得意賢士不可不舉,尚欲祖述堯舜禹湯之道,將不可以不尚賢。夫尚賢者,政之本也。”
《尚賢中》
1 尚賢中: 子墨子言曰:“今王公大人之君人民,主社稷,治國家,欲脩保而勿失,故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。何以知尚賢之為政本也?曰自貴且智者,為政乎愚且賤者,則治;自愚賤者,為政乎貴且智者,則亂。是以知尚賢之為政本也。故古者聖王甚尊尚賢而任使能,不黨父兄,不偏貴富,不嬖顏色,賢者舉而上之,富而貴之,以為官長;不肖者抑而廢之,貧而賤之以為徒役,是以民皆勸其賞,畏其罰,相率而為賢。者以賢者眾,而不肖者寡,此謂進賢。然後聖人聽其言,跡其行,察其所能,而慎予官,此謂事能。故可使治國者,使治國,可使長官者,使長官,可使治邑者,使治邑。凡所使治國家,官府,邑里,此皆國之賢者也。 2 尚賢中: 賢者之治國也,蚤朝晏退,聽獄治政,是以國家治而刑法正。賢者之長官也,夜寢夙興,收斂關市、山林、澤梁之利,以實官府,是以官府實而財不散。賢者之治邑也,蚤出莫入,耕稼、樹藝、聚菽粟,是以菽粟多而民足乎食。故國家治則刑法正,官府實則萬民富。上有以絜為酒醴栥盛,以祭祀天鬼;外有以為皮幣,與四鄰諸侯交接,內有以食飢息勞,將養其萬民。外有以懷天下之賢人。是故上者天鬼富之,外者諸侯與之,內者萬民親之,賢人歸之,以此謀事則得,舉事則成,入守則固,出誅則疆。故唯昔三代聖王堯、舜、禹、湯、文、武,之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,此亦其法已。 3 尚賢中: 既曰若法,未知所以行之術,則事猶若未成,是以必為置三本。何謂三本?曰爵位不高則民不敬也,蓄祿不厚則民不信也,政令不斷則民不畏也。故古聖王高予之爵,重予之祿,任之以事,斷予之令,夫豈為其臣賜哉,欲其事之成也。《詩》曰:‘告女憂卹,誨女予爵,孰能執熱,鮮不用濯。’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不可以不執善,承嗣輔佐也。譬之猶執熱之有濯也。將休其手焉。古者聖王唯毋得賢人而使之,般爵以貴之,裂地以封之,終身不厭。賢人唯毋得明君而事之,竭四肢之力以任君之事,終身不倦。若有美善則歸之上,是以美善在上而所怨謗在下,寧樂在君,憂慼在臣,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。 4 尚賢中: 今王公大人亦欲效人以尚賢使能為政,高予之爵,而祿不從也。夫高爵而無祿,民不信也。曰:‘此非中實愛我也,假藉而用我也。’夫假藉之民,將豈能親其上哉!故先王言曰:‘貪於政者“不能分人以事,厚於貨者不能分人以祿。”事則不與,祲則不分,請問天下之賢人將何自至乎王公大人之側哉?若苟賢者不至乎王公大人之側,則此不肖者在左右也。不肖者在左右,則其所譽不當賢,而所罰不當暴,王公大人尊此以為政乎國家,則賞亦必不當賢,而罰亦必不當暴。若苟賞不當賢而罰不當暴,則是為賢者不勸而為暴者不沮矣。是以入則不慈孝父母,出則不長弟鄉里,居處無節,出入無度,男女無別。使治官府則盜竊,守城則倍畔,君有難則不死,出亡則不從,使斷獄則不中,分財則不均,與謀事不得,舉事不成,入守不固,出誅不彊。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失措其國家,傾覆其社稷者,已此故也。何則?皆以明小物而不明大物也。 5 尚賢中: 今王公大人,有一衣裳不能制也,必藉良工;有一牛羊不能殺也,必藉良宰。故當若之二物者,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賢使能為政也。逮至其國家之亂,社稷之危,則不知使能以治之,親戚則使之,無故富貴、面目佼好則使之。夫無故富貴、面目佼好則使之,豈必智且有慧哉!若使之治國家,則此使不智慧者治國家也,國家之亂既可得而知已。且夫王公大人有所愛其色而使,其心不察其知而與其愛。是故不能治百人者,使處乎千人之官,不能治千人者,使處乎萬人之官。此其故何也?曰處若官者爵高而祿厚,故愛其色而使之焉。夫不能治千人者,使處乎萬人之官,則此官什倍也。夫治之法將日至者也,日以治之,日不什脩,知以治之,知不什益,而予官什倍,則此治一而棄其九矣。雖日夜相接以治若官,官猶若不治,此其故何也?則王公大人不明乎以尚賢使能為政也。故以尚賢使能為政而治者,夫若言之謂也,以下賢為政而亂者,若吾言之謂也。 6 尚賢中: 今王公大人中實將欲治其國家,欲脩保而勿失,胡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?且以尚賢為政之本者,亦豈獨子墨子之言哉!此聖王之道,先王之書距年之言也。傳曰:‘求聖君哲人,以裨輔而身’,湯誓云:‘聿求元聖,與之戮力同心,以治天下。’則此言聖之不失以尚賢使能為政也。故古者聖王唯能審以尚賢使能為政,無異物雜焉,天下皆得其利。古者舜耕歷山,陶河瀕,漁雷澤,堯得之服澤之陽,舉以為天子,與接天下之政,治天下之民。伊摯,有莘氏女之私臣,親為庖人,湯得之,舉以為己相,與接天下之政,治天下之民。傅說被褐帶索。庸築乎傅巖,武丁得之,舉以為三公,與接天下之政,治天下之民。此何故始賤卒而貴,始貧卒而富?則王公大人明乎以尚賢使能為政。是以民無飢而不得食,寒而不得衣,勞而不得息,亂而不得治者。 7 尚賢中: 故古聖王以審以尚賢使能為政,而取法於天。雖天亦不辯貧富、貴賤、遠邇、親疏、賢者舉而尚之,不肖者抑而廢之。然則富貴為賢,以得其賞者誰也?曰若昔者三代聖王堯、舜、禹、湯、文、武者是也。所以得其賞何也?曰其為政乎天下也,兼而愛之,從而利之,又率天下之萬民以尚尊天、事鬼、愛利萬民,是故天鬼賞之,立為天子,以為民父母,萬民從而譽之曰‘聖王’,至今不已。則此富貴為賢,以得其賞者也。然則富貴為暴,以得其罰者誰也?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、紂、幽、厲者是也。何以知其然也?曰其為政乎天下也,兼而憎之,從而賊之,又率天下之民以詬天侮鬼,賊傲萬民,是故天鬼罰之,使身死而為刑戮,子孫離散,室家喪滅,絕無後嗣,萬民從而非之曰“暴王”,至今不已。則此富貴為暴,而以得其罰者也。然則親而不善,以得其罰者誰也?曰若昔者伯鯀,帝之元子,廢帝之德庸,既乃刑之于羽之郊,乃熱照無有及也,帝亦不愛。則此親而不善以得其罰者也。然則天之所使能者誰也?曰若昔者禹、稷、皋陶是也。何以知其然也?先王之書呂刑道之曰:‘皇帝清問下民,有辭有苗。曰群后之肆在下,明明不常,鰥寡不蓋,德威維威,德明維明。乃名三后,恤功於民,伯夷降典,哲民維刑。禹平水土,主名山川。稷隆播種,農殖嘉穀。三后成功,維假於民。’則此言三聖人者,謹其言,慎其行,精其思慮,索天下之隱事遺利,以上事天,則天鄉其德,下施之萬民,萬民被其利,終身無已。故先王之言曰:‘此道也,大用之天下則不窕,小用之則不困,脩用之則萬民被其利,終身無已。’周頌道之曰:‘聖人之德,若天之高,若地之普,其有昭於天下也。若地之固,若山之承,不坼不崩。若日之光,若月之明,與天地同常。’則此言聖人之德,章明博大,埴固,以脩久也。故聖人之德蓋總乎天地者也。 8 尚賢中: 今王公大人欲王天下,正諸侯,夫無德義將何以哉?其說將必挾震威彊。今王公大人將焉取挾震威彊哉?傾者民之死也。民生為甚欲,死為甚憎,所欲不得而所僧屢至,自古及今未有嘗能有以此王天下、正諸侯者也。今大人欲王天下,正諸侯,將欲使意得乎天下,名成乎後世,故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。此聖人之厚行也。”
《尚賢下》
1 尚賢下: 子墨子言曰:“天下之王公大人皆欲其國家之富也,人民之眾也,刑法之治也,然而不識以尚賢為政其國家百姓,王公大人本失尚賢為政之本也。若苟王公大人本失尚賢為政之本也,則不能毋舉物示之乎?今若有一諸侯於此,為政其國家也,曰:‘凡我國能射御之士,我將賞貴之,不能射御之士,我將罪賤之。’問於若國之士,孰喜孰懼?我以為必能射御之士喜,不能射御之士懼。我賞因而誘之矣,曰:‘凡我國之忠信之士,我將賞貴之,不忠信之士,我將罪賤之。’問於若國之士,孰喜孰懼?我以為必忠信之士喜,不忠不信之士懼。今惟毋以尚賢為政其國家百姓,使國為善者勸,為暴者沮,大以為政於天下,使天下之為善者勸,為暴者沮。然昔吾所以貴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,何故以哉?以其唯毋臨眾發政而治民,使天下之為善者可而勸也,為暴者可而沮也。然則此尚賢者也,與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同矣。 2 尚賢下: 而今天下之士君子,居處言語皆尚賢,逮至其臨眾發政而治民,莫知尚賢而使能,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,明於小而不明於大也。何以知其然乎?今王公大人,有一牛羊之財不能殺,必索良宰;有一衣裳之財不能制,必索良工。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,雖有骨肉之親,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,實知其不能也,不使之也,是何故?恐其敗財也。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,則不失尚賢而使能。王公大人有一罷馬不能治,必索良醫;有一危弓不能張,必索良工。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,雖有骨肉之親,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,實知其不能也,必不使。是何故?恐其敗財也。當王公大人之於此也,則不失尚賢而使能。逮至其國家則不然,王公大人骨肉之親,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,則舉之,則王公大人之親其國家也,不若親其一危弓、罷馬、衣裳、牛羊之財與。我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皆明於小,而不明於大也。此譬猶瘖者而使為行人,聾者而使為樂師。 3 尚賢下: 是故古之聖王之治天下也,其所富,其所貴,未必王公大人骨肉之親、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也。是故昔者舜耕於歷山,陶於河瀕,漁於雷澤,灰於常陽堯得之服澤之陽,立為天子,使接天下之政,而治天下之民。昔伊尹為莘氏女師僕,使為庖人,湯得而舉之,立為三公,使接天下之政,治天下之民。昔者傅說居北海之洲,圜土之上,衣褐帶索,庸築於傅巖之城,武丁得而舉之,立為三公,使之接天下之政,而治天下之民。是故昔者堯之舉舜也,湯之舉伊尹也,武丁之舉傅說也,豈以為骨肉之親、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哉?惟法其言,用其謀,行其道,上可而利天,中可而利鬼,下可而利人,是故推而上之。 4 尚賢下: 古者聖王既審尚賢欲以為政,故書之竹帛,琢之槃盂,傳以遺後世子孫。於先王之書呂刑之書然,王曰:‘於!來!有國有士,告女訟刑,在今而安百姓,女何擇言人,何敬不刑,何度不及。’能擇人而敬為刑,堯、舜、禹、湯、文、武之道可及也。是何也?則以尚賢及之,於先王之書豎年之言然,曰:‘晞夫聖、武、知人,以屏輔而身。’此言先王之治天下也,必選擇賢者以為其群屬輔佐。曰今也天下之士君子,皆欲富貴而惡貧賤。曰然。女何為而得富貴而辟貧賤?莫若為賢。為賢之道將柰何?曰有力者疾以助人,有財者勉以分人,有道者勸以教人。若此則飢者得食,寒者得衣,亂者得治。若飢則得食,寒則得衣,亂則得治,此安生生。 5 尚賢下: 今王公大人其所富,其所貴,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,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也。今王公大人骨肉之親,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,焉故必知哉!若不知,使治其國家,則其國家之亂可得而知也。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欲富貴而惡貧賤。然女何為而得富貴,而辟貧賤哉?曰莫若為王公大人骨肉之親,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。王公大人骨肉之親,無故富貴、面目美好者,此非可學能者也。使不知辯,德行之厚若禹、湯、文、武不加得也,王公大人骨肉之親,躄、瘖、聾,暴為桀、紂,不加失也。是故以賞不當賢,罰不當暴,其所賞者已無故矣,其所罰者亦無罪。是以使百姓皆攸心解體,沮以為善,垂其股肱之力而不相勞來也;腐臭餘財,而不相分資也,隱慝良道,而不相教誨也。若此,則飢者不得食,寒者不得衣,亂者不得治。推而上之以。 6 尚賢下: 是故昔者堯有舜,舜有禹,禹有皋陶,湯有小臣,武王有閎夭、泰顛、南宮括、散宜生,而天下和,庶民阜,是以近者安之,遠者歸之。日月之所照,舟車之所及,雨露之所漸,粒食之所養,得此莫不勸譽。且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,中實將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上欲中聖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,故尚賢之為說,而不可不察此者也。尚賢者,天鬼百姓之利,而政事之本也。” 《卷三》
《尚同上》
1 尚同上: 子墨子言曰:“古者民始生,未有刑政之時,蓋其語‘人異義’。是以一人則一義,二人則二義,十人則十義,其人茲眾,其所謂義者亦茲眾。是以人是其義,以非人之義,故文相非也。是以內者父子兄弟作怨惡,離散不能相和合。天下之百姓,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,至有餘力不能以相勞,腐臭餘財不以相分,隱匿良道不以相教,天下之亂,若禽獸然。 2 尚同上: 夫明虖天下之所以亂者,生於無政長。是故選天下之賢可者,立以為天子。天子立,以其力為未足,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,置立之以為三公。天子三公既以立,以天下為博大,遠國異土之民,是非利害之辯,不可一二而明知,故畫分萬國,立諸侯國君,諸侯國君既已立,以其力為未足,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,置立之以為正長。 3 尚同上: 正長既已具,天子發政於天下之百姓,言曰:‘聞善而不善,皆以告其上。上之所是,必皆是之,所非必皆非之,上有過則規諫之,下有善則傍薦之。上同而不下比者,此上之所賞,而下之所譽也。意若聞善而不善,不以告其上,上之所是,弗能是,上之所非,弗能非,上有過弗規諫,下有善弗傍薦,下比不能上同者,此上之所罰,而百姓所毀也。’上以此為賞罰,甚明察以審信。 4 尚同上: 是故里長者,里之仁人也。里長發政里之百姓,言曰:‘聞善而不善,必以告其鄉長。鄉長之所是,必皆是之,鄉長之所非,必皆非之。去若不善言,學鄉長之善言;去若不善行,學鄉長之善行,則鄉何說以亂哉?’察鄉之所治何也?鄉長唯能壹同鄉之義,是以鄉治也。 5 尚同上: 鄉長者,鄉之仁人也。鄉長發政鄉之百姓,言曰:‘聞善而不善者,必以告國君。國君之所是,必皆是之,國君之所非,必皆非之。去若不善言,學國君之善言,去若不善行,學國君之善行,則國何說以亂哉。’察國之所以治者何也?國君唯能壹同國之義,是以國治也。 6 尚同上: 國君者,國之仁人也。國君發政國之百姓,言曰:‘聞善而不善。必以告天子。天子之所是,皆是之,天子之所非,皆非之。去若不善言,學天子之善言;去若不善行,學天子之善行,則天下何說以亂哉。’察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?天子唯能壹同天下之義,是以天下治也。 7 尚同上: 天下之百姓皆上同於天子,而不上同於天,則菑猶未去也。今若天飄風苦雨,溱溱而至者,此天之所以罰百姓之不上同於天者也。” 8 尚同上: 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古者聖王為五刑,請以治其民。譬若絲縷之有紀,罔罟之有綱,所連收天下之百姓不尚同其上者也。”
《尚同中》
1 尚同中: 子墨子曰:“方今之時,復古之民始生,未有正長之時,蓋其語曰‘天下之人異義’。是以一人一義,十人十義,百人百義,其人數茲眾,其所謂義者亦茲眾。是以人是其義,而非人之義,故相交非也。內之父子兄弟作怨讎,皆有離散之心,不能相和合。至乎舍餘力不以相勞,隱匿良道不以相教,腐臭餘財不以相分,天下之亂也,至如禽獸然,無君臣上下長幼之節,父子兄弟之禮,是以天下亂焉。 2 尚同中: 明乎民之無正長以一同天下之義,而天下亂也。是故選擇天下賢良聖知辯慧之人,立以為天子,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。天子既以立矣,以為唯其耳目之請,不能獨一同天下之義,是故選擇天下贊閱賢良聖知辯慧之人,置以為三公,與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。天子三公既已立矣,以為天下博大,山林遠土之民,不可得而一也,是故靡分天下,設以為萬諸侯國君,使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。國君既已立矣,又以為唯其耳目之請,不能一同其國之義,是故擇其國之賢者,置以為左右將軍大夫,以遠至乎鄉里之長與從事乎一同其國之義。 3 尚同中: 天子諸侯之君,民之正長,既已定矣,天子為發政施教曰:‘凡聞見善者,必以告其上,聞見不善者,亦必以告其上。上之所是,必亦是之,上之所非,必亦非之,已有善傍薦之,上有過規諫之。尚同義其上,而毋有下比之心,上得則賞之,萬民聞則譽之。意若聞見善,不以告其上,聞見不善,亦不以告其上,上之所是不能是,上之所非不能非,己有善不能傍薦之,上有過不能規諫之,下比而非其上者,上得則誅罰之,萬民聞則非毀之’。故古者聖王之為刑政賞譽也,甚明察以審信。 4 尚同中: 是以舉天下之人,皆欲得上之賞譽,而畏上之毀罰。是故里長順天子政,而一同其里之義。里長既同其里之義,率其里之萬民,以尚同乎鄉長,曰:‘凡里之萬民,皆尚同乎鄉長,而不敢下比。鄉長之所是,必亦是之,鄉長之所非,必亦非之。去而不善言,學鄉長之善言;去而不善行,學鄉長之善行。鄉長固鄉之賢者也,舉鄉人以法鄉長,夫鄉何說而不治哉?’察鄉長之所以治鄉者何故之以也?曰唯以其能一同其鄉之義,是以鄉治。 5 尚同中: 鄉長治其鄉,而鄉既已治矣,有率其鄉萬民,以尚同乎國君,曰:‘凡鄉之萬民,皆上同乎國君,而不敢下比。國君之所是,必亦是之,國君之所非,必亦非之。去而不善言,學國君之善言;去而不善行,學國君之善行。國君固國之賢者也,舉國人以法國君,夫國何說而不治哉?’察國君之所以治國,而國治者,何故之以也?曰唯以其能一同其國之義,是以國治。 6 尚同中: 國君治其國,而國既已治矣,有率其國之萬民,以尚同乎天子,曰:‘凡國之萬民上同乎天子,而不敢下比。天子之所是,必亦是之,天子之所非,必亦非之。去而不善言,學天子之善言;去而不善行,學天子之善行。天子者,固天下之仁人也,舉天下之萬民以法天子,夫天下何說而不治哉?’察天子之所以治天下者,何故之以也?曰唯以其能一同天下之義,是以天下治。 7 尚同中: 夫既尚同乎天子,而未上同乎天者,則天菑將猶未止也。故當若天降寒熱不節,雪霜雨露不時,五穀不孰,六畜不遂,疾菑戾疫、飄風苦雨,荐臻而至者,此天之降罰也,將以罰下人之不尚同乎天者也。故古者聖王,明天鬼之所欲,而避天鬼之所憎,以求興天下之害。是以率天下之萬民,齊戒沐浴,潔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。其事鬼神也,酒醴粢盛不敢不蠲潔,犧牲不敢不腯肥,珪璧幣帛不敢不中度量,春秋祭祀不敢失時幾,聽獄不敢不中,分財不敢不均,居處不敢怠慢。曰其為正長若此,是故上者天鬼有厚乎其為政長也,下者萬民有便利乎其為政長也。天鬼之所深厚而能彊從事焉,則天鬼之福可得也。萬民之所便利而能彊從事焉,則萬民之親可得也。其為政若此,是以謀事得,舉事成,入守固,出誅勝者,何故之以也?曰唯以尚同為政者也。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。” 8 尚同中: 今天下之人曰:“方今之時,天下之正長猶未廢乎天下也,而天下之所以亂者,何故之以也?”子墨子曰:“方今之時之以正長,則本與古者異矣,譬之若有苗之以五刑然。昔者聖王制為五刑,以治天下,逮至有苗之制五刑,以亂天下。則此豈刑不善哉?用刑則不善也。是以先王之書呂刑之道曰:‘苗民否用練折則刑,唯作五殺之刑,曰法。’則此言善用刑者以治民,不善用刑者以為五殺,則此豈刑不善哉?用刑則不善。故遂以為五殺。是以先王之書術令之道曰:‘唯口出好興戎。’則此言善用口者出好,不善用口者以為讒賊寇戎。則此豈口不善哉?用口則不善也,故遂以為讒賊寇戎。 9 尚同中: 故古者之置正長也,將以治民也,譬之若絲縷之有紀,而罔罟之有綱也,將以運役天下淫暴,而一同其義也。是以先王之書,《相年》之道曰:“夫建國設都,乃作后王君公,否用泰也,輕大夫師長,否用佚也,維辯使治天均。”則此語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設國都,立正長也,非高其爵,厚其祿,富貴佚而錯之也,將以為萬民興利除害,富貴貧寡,安危治亂也。故古者聖王之為若此。 10 尚同中: 今王公大人之為刑政則反此。政以為便譬,宗於父兄故舊,以為左右,置以為正長。民知上置正長之非正以治民也,是以皆比周隱匿,而莫肯尚同其上。是故上下不同義。若苟上下不同義,賞譽不足以勸善,而刑罰不足以沮暴。何以知其然也? 11 尚同中: 曰: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,為民正長,曰:“人可賞吾,將賞之。”若苟上下不同義,上之所賞,則眾之所非,曰人眾與處,於眾得非。則是雖使得上之賞,未足以勸乎!上唯毋立而為政乎國家,為民正長,曰:“人可罰,吾將罰之。”若苟上下不同義,上之所罰,則眾之所譽。曰人眾與處,於眾得譽,則是雖使得上之罰,未足以沮乎!若立而為政乎國家,為民正長,賞譽不足以勸善,而刑罰不沮暴,則是不與鄉吾本言“民始生未有正長之時”同乎!若有正長與無正長之時同,則此非所以治民一眾之道。 12 尚同中: 故古者聖王唯而審以尚同,以為正長,是故上下情請為通。上有隱事遺利,下得而利之;下有蓄怨積害,上得而除之。是以數千萬里之外,有為善者,其室人未遍知,鄉里未遍聞,天子得而賞之。數千萬里之外,有為不善者,其室人未遍知,鄉里未遍聞,天子得而罰之。是以舉天下之人皆恐懼振動惕慄,不敢為淫暴,曰:“天子之視聽也神。”先王之言曰:“非神也,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視聽,使人之吻助己言談,使人之心助己思慮,使人之股肱助己動作”。助之視聽者眾,則其所聞見者遠矣;助之言談者眾,則其德音之所撫循者博矣;助之思慮者眾,則其談謀度速得矣;助之動作者眾,即其舉事速成矣。故古者聖人之所以濟事成功,垂名於後世者,無他故異物焉,曰唯能以尚同為政者也。 13 尚同中: 是以先王之書《周頌》之道之曰:“載來見彼王,聿求厥章。”則此語古者國君諸侯之以春秋來朝聘天子之廷,受天子之嚴教,退而治國,政之所加,莫敢不賓。當此之時,本無有敢紛天子之教者。《詩》曰:“我馬維駱,六轡沃若,載馳載驅,周爰咨度。”又曰:“我馬維騏,六轡若絲載馳載驅,周爰咨謀。”即此語也。古者國君諸侯之聞見善與不善也,皆馳驅以告天子,是以賞當賢,罰當暴,不殺不辜,不失有罪,則此尚同之功也。” 14 尚同中: 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,請將欲富其國家,眾其人民,治其刑政,定其社稷,當若尚同之不可不察,此之本也。”
《尚同下》
1 尚同下: 子墨子言曰:“知者之事,必計國家百姓所以治者而為之,必計國家百姓之所以亂者而辟之。然計國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?上之為政,得下之情則治,不得下之情則亂。何以知其然也?上之為政,得下之情,則是明於民之善非也。若苟明於民之善非也,則得善人而賞之,得暴人而罰之也。善人賞而暴人罰,則國必治。上之為政也,不得下之情,則是不明於民之善非也。若苟不明於民之善非,則是不得善人而賞之,不得暴人而罰之。善人不賞而暴人不罰,為政若此,國眾必亂。故賞不得下之情,而不可不察者也。” 2 尚同下: 然計得下之情將柰何可?故子墨子曰:“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,然後可矣。何以知尚同一義之可而為政於天下也?然胡不審稽古之治為政之說乎。古者,天之始生民,未有正長也,百姓為人。若苟百姓為人,是一人一義,十人十義,百人百義,千人千義,逮至人之眾不可勝計也,則其所謂義者,亦不可勝計。此皆是其義,而非人之義,是以厚者有鬥,而薄者有爭。是故天下之欲同一天下之義也,是故選擇賢者,立為天子。天子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天下,是以選擇其次立為三公。三公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天子也,是以分國建諸侯。諸侯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其四境之內也,是以選擇其次立為卿之宰。卿之宰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其君也,是以選擇其次立而為鄉長家君。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、諸侯、卿之宰、鄉長家君,非特富貴游佚而擇之也,將使助治亂刑政也。故古者建國設都,乃立后王君公,奉以卿士師長,此非欲用說也,唯辯而使助治天明也。 3 尚同下: 今此何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,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,則是上下相賊也,何故以然?則義不同也。若苟義不同者有黨,上以若人為善,將賞之,若人唯使得上之賞,而辟百姓之毀,是以為善者,必未可使勸,見有賞也。上以若人為暴,將罰之,若人唯使得上之罰,而懷百姓之譽,是以為暴者,必未可使沮,見有罰也。故計上之賞譽,不足以勸善,計其毀罰,不足以沮暴。此何故以然?則義不同也。” 4 尚同下: 然則欲同一天下之義,將柰何可?故子墨子言曰:“然胡不賞使家君試用家君,發憲布令其家,曰:‘若見愛利家者,必以告,若見惡賊家者,亦必以告。若見愛利家以告,亦猶愛利家者也,上得且賞之,眾聞則譽之,若見惡賊家不以告,亦猶惡賊家者也,上得且罰之,眾聞則非之。’是以遍若家之人,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,辟其毀罰。是以善言之,不善言之,家君得善人而賞之,得暴人而罰之。善人之賞,而暴人之罰,則家必治矣。然計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?唯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。 5 尚同下: 家既已治,國之道盡此已邪?則未也。國之為家數也甚多,此皆是其家,而非人之家,是以厚者有亂,而薄者有爭,故又使家君總其家之義,以尚同於國君。國君亦為發憲布令於國之眾,曰:‘若見愛利國者,必以告,若見惡賊國者,亦必以告。若見愛利國以告者,亦猶愛利國者也,上得且賞之,眾聞則譽之,若見惡賊國不以告者,亦猶惡賊國者也,上得且罰之,眾聞則非之。’是以遍若國之人,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,避其毀罰。是以民見善者言之,見不善者言之,國君得善人而賞之,得暴人而罰之。善人賞而暴人罰,則國必治矣。然計若國之所以治者何也?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。 6 尚同下: 國既已治矣,天下之道盡此已邪?則未也。天下之為國數也甚多,此皆是其國,而非人之國,是以厚者有戰,而薄者有爭。故又使國君選其國之義,以尚同於天子。天子亦為發憲布令於天下之眾,曰:‘若見愛利天下者,必以告,若見惡賊天下者,亦以告。若見愛利天下以告者,亦猶愛利天下者也,上得則賞之,眾聞則譽之。若見惡賊天下不以告者,亦猶惡賊天下者也,上得且罰之,眾聞則非之。’是以遍天下之人,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,避其毀罰,是以見善不善者告之。天子得善人而賞之,得暴人而罰之,善人賞而暴人罰,天下必治矣。然計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?唯而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。 7 尚同下: 天下既已治,天子又總天下之義,以尚同於天。故當尚同之為說也,尚用之天子,可以治天下矣;中用之諸侯,可而治其國矣;小用之家君,可而治其家矣。是故大用之,治天下不窕,小用之,治一國一家而不橫者,若道之謂也。” 8 尚同下: 故曰治天下之國若治一家,使天下之民若使一夫。意獨子墨子有此,而先王無此其有邪?則亦然也。聖王皆以尚同為政,故天下治。何以知其然也?於先王之書也大誓之言然,曰:“小人見姦巧乃聞,不言也,發罪鈞。”此言見淫辟不以告者,其罪亦猶淫辟者也。 9 尚同下: 故古之聖王治天下也,其所差論,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,外為之人,助之視聽者眾。故與人謀事,先人得之;與人舉事,先人成之;光譽令聞,先人發之。唯信身而從事,故利若此。古者有語焉,曰:“一目之視也,不若二目之視也。一耳之聽也,不若二耳之聽也。一手之操也,不若二手之彊也。”夫唯能信身而從事,故利若此。是故古之聖王之治天下也,千里之外有賢人焉,其鄉里之人皆未之均聞見也,聖王得而賞之。千里之內有暴人焉,其鄉里未之均聞見也,聖王得而罰之。故唯毋以聖王為聰耳明目與?豈能一視而通見千里之外哉!一聽而通聞千里之外哉!聖王不往而視也,不就而聽也。然而使天下之為寇亂盜賊者,周流天下無所重足者,何也?其以尚同為政善也。 10 尚同下: 是故子墨子曰:“凡使民尚同者,愛民不疾,民無可使,曰必疾愛而使之,致信而持之,富貴以道其前,明罰以率其後。為政若此,唯欲毋與我同,將不可得也。” 11 尚同下: 是以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王公大人士君子,中情將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上欲中聖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,故當尚同之說,而不可不察尚同為政之本,而治要也。” 《卷四》
《兼愛上》
1 兼愛上: 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,必知亂之所自起,焉能治之,不知亂之所自起,則不能治。譬之如醫之攻人之疾者然,必知疾之所自起,焉能攻之;不知疾之所自起,則弗能攻。治亂者何獨不然,必知亂之所自起,焉能治之;不知亂之所自起,則弗能治。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,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。 2 兼愛上: 當察亂何自起?起不相愛。臣子之不孝君父,所謂亂也。子自愛不愛父,故虧父而自利;弟自愛不愛兄,故虧兄而自利;臣自愛不愛君,故虧君而自利,此所謂亂也。雖父之不慈子,兄之不慈弟,君之不慈臣,此亦天下之所謂亂也。父自愛也不愛子,故虧子而自利;兄自愛也不愛弟,故虧弟而自利;君自愛也不愛臣,故虧臣而自利。是何也?皆起不相愛。 3 兼愛上: 雖至天下之為盜賊者亦然,盜愛其室不愛其異室,故竊異室以利其室;賊愛其身不愛人,故賊人以利其身。此何也?皆起不相愛。雖至大夫之相亂家,諸侯之相攻國者亦然。大夫各愛其家,不愛異家,故亂異家以利其家;諸侯各愛其國,不愛異國,故攻異國以利其國,天下之亂物具此而已矣。察此何自起?皆起不相愛。 4 兼愛上: 若使天下兼相愛,愛人若愛其身,猶有不孝者乎?視父兄與君若其身,惡施不孝?猶有不慈者乎?視弟子與臣若其身,惡施不慈?故不孝不慈亡有,猶有盜賊乎?故視人之室若其室,誰竊?視人身若其身,誰賊?故盜賊亡有。猶有大夫之相亂家、諸侯之相攻國者乎?視人家若其家,誰亂?視人國若其國,誰攻?故大夫之相亂家、諸侯之相攻國者亡有。 5 兼愛上: 若使天下兼相愛,國與國不相攻,家與家不相亂,盜賊無有,君臣父子皆能孝慈,若此則天下治。故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,惡得不禁惡而勸愛?故天下兼相愛則治,交相惡則亂。故子墨子曰:“不可以不勸愛人者,此也。”
《兼愛中》
1 兼愛中: 子墨子言曰:“仁人之所以為事者,必興天下之利,除去天下之害,以此為事者也。”然則天下之利何也?天下之害何也?子墨子言曰:“今若國之與國之相攻,家之與家之相篡,人之與人之相賊,君臣不惠忠,父子不慈孝,兄弟不和調,此則天下之害也。” 2 兼愛中: 然則崇此害亦何用生哉?以不相愛生邪?子墨子言:“以不相愛生。今諸侯獨知愛其國,不愛人之國,是以不憚舉其國以攻人之國。今家主獨知愛其家,而不愛人之家,是以不憚舉其家以篡人之家。今人獨知愛其身,不愛人之身,是以不憚舉其身以賊人之身。是故諸侯不相愛則必野戰。家主不相愛則必相篡,人與人不相愛則必相賊,君臣不相愛則不惠忠,父子不相愛則不慈孝,兄弟不相愛則不和調。天下之人皆不相愛,強必執弱,富必侮貧,貴必敖賤,詐必欺愚。凡天下禍篡怨恨,其所以起者,以不相愛生也,是以仁者非之。” 3 兼愛中: 既以非之,何以易之?子墨子言曰:“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易之。”然則兼相愛交相利之法將柰何哉?子墨子言:“視人之國若視其國,視人之家若視其家,視人之身若視其身。是故諸侯相愛則不野戰,家主相愛則不相篡,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,君臣相愛則惠忠,父子相愛則慈孝,兄弟相愛則和調。天下之人皆相愛,強不執弱,眾不劫寡,富不侮貧,貴不敖賤,詐不欺愚。凡天下禍篡怨恨可使毋起者,以相愛生也,是以仁者譽之。” 4 兼愛中: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:“然,乃若兼則善矣,雖然,天下之難物于故也。”子墨子言曰:“天下之士君子,特不識其利,辯其故也。今若夫攻城野戰,殺身為名,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難也,苟君說之,則士眾能為之。況於兼相愛,交相利,則與此異。夫愛人者,人必從而愛之;利人者,人必從而利之;惡人者,人必從而惡之;害人者,人必從而害之。此何難之有!特上弗以為政,士不以為行故也。 5 兼愛中: 昔者晉文公好士之惡衣,故文公之臣皆牂羊之裘,韋以帶劍,練帛之冠,入以見於君,出以踐於朝。是其故何也?君說之,故臣為之也。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,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,肱息然後帶,扶牆然後起。比期年,朝有黧黑之色。是其故何也?君說之,故臣能之也。昔越王句踐好士之勇,教馴其臣,和合之焚舟失火,試其士曰:‘越國之寶盡在此!’越王親自鼓其士而進之。士聞鼓音,破碎亂行,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餘。越王擊金而退之。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,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,肱息然後帶,扶牆然後起。比期年,朝有黧黑之色。是其故何也?君說之,故臣能之也。昔越王句踐好士之勇,教馴其臣,和合之焚舟失火,試其士曰:‘越國之寶盡在此!’越王親自鼓其士而進之。士聞鼓音,破碎亂行,蹈火而死者左右百人有餘。越王擊金而退之。” 6 兼愛中: 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乃若夫少食惡衣,殺身而為名,此天下百姓之所皆難也,若苟君說之,則眾能為之。況兼相愛,交相利,與此異矣。夫愛人者,人亦從而愛之;利人者,人亦從而利之;惡人者,人亦從而惡之;害人者,人亦從而害之。此何難之有焉,特士不以為政而士不以為行故也。” 7 兼愛中: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曰:“然,乃若兼則善矣。雖然,不可行之物也,譬若挈太山越河濟也。”子墨子言:“是非其譬也。夫挈太山而越河濟,可謂畢劫有力矣,自古及今未有能行之者也。況乎兼相愛,交相利,則與此異,古者聖王行之。何以知其然?古者禹治天下,西為西河漁竇,以泄渠孫皇之水;北為防原泒,注后之邸,呼池之竇,洒為底柱,鑿為龍門,以利燕、代、胡、貉與西河之民;東方漏之陸防孟諸之澤,灑為九澮,以楗東土之水,以利冀州之民;南為江、漢、淮、汝,東流之,注五湖之處,以利荊、楚、干、越與南夷之民。此言禹之事,吾今行兼矣。昔者文王之治西土,若日若月,乍光于四方于西土,不為大國侮小國,不為眾庶侮鰥寡,不為暴勢奪穡人黍、稷、狗、彘。天屑臨文王慈,是以老而無子者,有所得終其壽;連獨無兄弟者,有所雜於生人之閒;少失其父母者,有所放依而長。此文王之事,則吾今行兼矣。昔者武王將事泰山隧,傳曰:‘泰山,有道曾孫周王有事,大事既獲,仁人尚作,以祗商夏,蠻夷醜貉。雖有周親,不若仁人,萬方有罪,維予一人。’此言武王之事,吾今行兼矣。” 8 兼愛中: 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今天下之君子,忠實欲天下之富,而惡其貧;欲天下之治,而惡其亂,當兼相愛,交相利,此聖王之法,天下之治道也,不可不務為也。”
《兼愛下》
1 兼愛下: 子墨子言曰:“仁人之事者,必務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。”然當今之時,天下之害孰為大?曰:“若大國之攻小國也,大家之亂小家也,強之劫弱,眾之暴寡,詐之謀愚,貴之敖賤,此天下之害也。又與為人君者之不惠也,臣者之不忠也,父者之不慈也,子者之不孝也,此又天下之害也。又與今人之賤人,執其兵刃、毒藥、水、火,以交相虧賊,此又天下之害也。”姑嘗本原若眾害之所自生,此胡自生?此自愛人利人生與?即必曰非然也,必曰從惡人賊人生。分名乎天下惡人而賊人者,兼與?別與?即必曰別也。然即之交別者,果生天下之大害者與?是故別非也。” 2 兼愛下: 子墨子曰:“非人者必有以易之,若非人而無以易之,譬之猶以水救火也,其說將必無可焉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兼以易別。然即兼之可以易別之故何也?曰:藉為人之國,若為其國,夫誰獨舉其國以攻人之國者哉?為彼者由為己也。為人之都,若為其都,夫誰獨舉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?為彼猶為己也。為人之家,若為其家,夫誰獨舉其家以亂人之家者哉?為彼猶為己也,然即國、都不相攻伐,人家不相亂賊,此天下之害與?天下之利與?即必曰天下之利也。姑嘗本原若眾利之所自生,此胡自生?此自惡人賊人生與?即必曰非然也,必曰從愛人利人生。分名乎天下愛人而利人者,別與?兼與?即必曰兼也。然即之交兼者,果生天下之大利者與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兼是也。且鄉吾本言曰:‘仁人之事者,必務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。’今吾本原兼之所生,天下之大利者也;吾本原別之所生,天下之大害者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別非而兼是者,出乎若方也。 3 兼愛下: 今吾將正求與天下之利而取之,以兼為正,是以聰耳明目相與視聽乎,是以股肱畢強相為動宰乎,而有道肆相教誨。是以老而無妻子者,有所侍養以終其壽;幼弱孤童之無父母者,有所放依以長其身。今唯毋以兼為正,即若其利也,不識天下之士,所以皆聞兼而非者,其故何也?” 4 兼愛下: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,猶未止也。曰:“即善矣。雖然,豈可用哉?”子墨子曰:“用而不可,雖我亦將非之。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?姑嘗兩而進之。誰以為二士,使其一士者執別,使其一士者執兼。是故別士之言曰:‘吾豈能為吾友之身,若為吾身,為吾友之親,若為吾親。’是故退睹其友,飢即不食,寒即不衣,疾病不侍養,死喪不葬埋。別士之言若此,行若此。兼士之言不然,行亦不然,曰:‘吾聞為高士於天下者,必為其友之身,若為其身,為其友之親,若為其親,然後可以為高士於天下。’是故退睹其友,飢則食之,寒則衣之,疾病侍養之,死喪葬埋之。兼士之言若此,行若此。若之二士者,言相非而行相反與?當使若二士者,言必信,行必果,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,無言而不行也。然即敢問,今有平原廣野於此,被甲嬰冑將往戰,死生之權未可識也;又有君大夫之遠使於巴、越、齊、荊,往來及否未可識也,然即敢問,不識將惡也家室,奉承親戚,提挈妻子,而寄託之?不識於兼之有是乎?於別之有是乎?我以為當其於此也,天下無愚夫愚婦,雖非兼之人,必寄託之於兼之有是也。此言而非兼,擇即取兼,即此言行費也。不識天下之士,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,其故何也?” 5 兼愛下: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,猶未止也。曰:“意可以擇士,而不可以擇君乎?”“姑嘗兩而進之。誰以為二君,使其一君者執兼,使其一君者執別,是故別君之言曰‘吾惡能為吾萬民之身,若為吾身,此泰非天下之情也。人之生乎地上之無幾何也,譬之猶駟馳而過隙也’。是故退睹其萬民,飢即不食,寒即不衣,疾病不侍養,死喪不葬埋。別君之言若此,行若此。兼君之言不然,行亦不然。曰:“吾聞為明君於天下者,必先萬民之身,後為其身,然後可以為明君於天下。”是故退睹其萬民,飢即食之,寒即衣之,疾病侍養之,死喪葬埋之。兼君之言若此,行若此。然即交若之二君者,言相非而行相反與?常使若二君者,言必信,行必果,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,無言而不行也。然即敢問,今歲有癘疫,萬民多有勤苦凍餒,轉死溝壑中者,既已眾矣。不識將擇之二君者,將何從也?我以為當其於此也,天下無愚夫愚婦,雖非兼者,必從兼君是也。言而非兼,擇即取兼,此言行拂也。不識天下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,其故何也?” 6 兼愛下: 然而天下之士非兼者之言,猶未止也。曰:“兼即仁矣義矣,雖然,豈可為哉?吾譬兼之不可為也,猶挈泰山以超江河也。故兼者直願之也,夫豈可為之物哉?”子墨子曰:“夫挈泰山以趙江河,自古之及今,生民而來,未嘗有也。今若夫兼相愛、交相利,此自先聖六王者親行之。”何知先聖六王之親行之也?子墨子曰:“吾非與之並世同時,親聞其聲,見其色也。以其所書於竹帛,鏤於金石,琢於槃盂,傳遺後世子孫者知之。”《泰誓》曰:“文王若日若月,乍照光於四方於西土。”即此言文王之兼愛天下之博大也,譬之日月,兼照天下之無有私也。即此文王兼也。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,於文王取法焉。 7 兼愛下: “且不唯《泰誓》為然,雖《禹誓》即亦猶是也。禹曰:‘濟濟有群,咸聽朕言,非惟小子,敢行稱亂,蠢茲有苗,用天之罰,若予既率爾群對諸群,以征有苗。’禹之征有苗也,非以求以重富貴、干福祿、樂耳目也,以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。”即此禹兼也。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,於禹求焉。 8 兼愛下: “且不唯《禹誓》為然雖《湯說》即亦猶是也。湯曰:‘惟予小子履,敢用玄牡,告於上天后曰:“今天大旱,即當朕身履,未知得罪于上下,有善不敢蔽,有罪不敢赦,簡在帝心。萬方有罪,即當朕身,朕身有罪,無及萬方。”即此言湯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然且不憚以身為犧牲,以祠說于上帝鬼神。’即此湯兼也。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,於湯取法焉。 9 兼愛下: “且不惟《誓命》與《湯說》為然,《周詩》即亦猶是也。《周詩》曰:‘王道蕩蕩,不偏不黨,王道平平,不黨不偏。其直若矢,其易若厎,君子之所履,小人之所視’,若吾言非語道之謂也,古者文武為正,均分賞賢罰暴,勿有親戚弟兄之所阿。”即此文武兼也。雖子墨子之所謂兼者,於文武取法焉。不識天下之人,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,其故何也? 10 兼愛下: 然而天下之非兼者之言,猶未止,曰:“意不忠親之利,而害為孝乎?”子墨子曰:“姑嘗本原之孝子之為親度者。吾不識孝子之為親度者,亦欲人愛利其親與?意欲人之惡賊其親與?以說觀之,即欲人之愛利其親也。然即吾惡先從事即得此?若我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,然後人報我愛利吾親乎?意我先從事乎惡人之親,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乎?即必吾先從事乎愛利人之親,然後人報我以愛利吾親也。然即之交孝子者,果不得已乎,毋先從事愛利人之親者與?意以天下之孝子為遇而不足以為正乎?姑嘗本原之先王之所書,大雅之所道曰:‘無言而不讎,無德而不報,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’即此言愛人者必見愛也,而惡人者必見惡也。不識天下之士,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,其故何也? 11 兼愛下: 意以為難而不可為邪?嘗有難此而可為者。昔荊靈王好小要,當靈王之身,荊國之士飯不踰乎一,固據而後興,扶垣而後行。故約食為其難為也,然後為而靈王說之,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,即求以鄉其上也。昔者越王句踐好勇,教其士臣三年,以其知為未足以知之也,焚舟失火,鼓而進之,其士偃前列,伏水火而死,有不可勝數也。當此之時,不鼓而退也,越國之士可謂顫矣。故焚身為其難為也,然後為之越王說之,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,即求以鄉上也。昔者晉文公好苴服,當文公之時,晉國之士,大布之衣,牂羊之裘,練帛之冠,且苴之屨,入見文公,出以踐之朝。故苴服為其難為也,然後為而文公說之,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,即求以鄉其上也。是故約食、焚舟、苴服,此天下之至難為也,然後為而上說之,未踰於世而民可移也。何故也?即求以鄉其上也。今若夫兼相愛,交相利,此其有利且易為也,不可勝計也,我以為則無有上說之者而已矣。苟有上說之者,勸之以賞譽,威之以刑罰,我以為人之於就兼相愛交相利也,譬之猶火之就上,水之就下也,不可防止於天下。 12 兼愛下: 故兼者聖王之道也,王公大人之所以安也,萬民衣食之所以足也。故君子莫若審兼而務行之,為人君必惠,為人臣必忠,為人父必慈,為人子必孝,為人兄必友,為人弟必悌。故君子莫若欲為惠君、忠臣、慈父、孝子、友兄、悌弟,當若兼之不可不行也,此聖王之道而萬民之大利也。 《卷五》
《非攻上》
1 非攻上: 今有一人,入人園圃,竊其桃李,眾聞則非之,上為政者得則罰之。此何也?以虧人自利也。至攘人犬豕雞豚者,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。是何故也?以虧人愈多,其不仁茲甚,罪益厚。至入人欄廄,取人馬牛者,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。此何故也?以其虧人愈多。苟虧人愈多,其不仁茲甚,罪益厚。至殺不辜人也,扡其衣裘,取戈劍者,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。此何故也?以其虧人愈多。苟虧人愈多,其不仁茲甚矣,罪益厚。當此,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,謂之不義。今至大為攻國,則弗知非,從而譽之,謂之義。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? 2 非攻上: 殺一人謂之不義,必有一死罪矣,若以此說往,殺十人十重不義,必有十死罪矣;殺百人百重不義,必有百死罪矣。當此,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,謂之不義。今至大為不義攻國,則弗知非,從而譽之,謂之義,情不知其不義也,故書其言以遺後世。若知其不義也,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後世哉?今有人於此,少見黑曰黑,多見黑曰白,則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辯矣;少嘗苦曰苦,多嘗苦曰甘,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。今小為非,則知而非之。大為非攻國,則不知非,從而譽之,謂之義。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?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,辯義與不義之亂也。
《非攻中》
1 非攻中: 子墨子言曰:“古者王公大人,為政於國家者,情欲譽之審,賞罰之當,刑政之不過失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古者有語:‘謀而不得,則以往知來,以見知隱’。謀若此,可得而知矣。” 2 非攻中: 今師徒唯毋興起,冬行恐寒,夏行恐暑,此不可以冬夏為者也。春則廢民耕稼樹藝,秋則廢民穫斂。今唯毋廢一時,則百姓飢寒凍餒而死者,不可勝數。今嘗計軍上,竹箭羽旄幄幕,甲盾撥劫,往而靡壞腑爛不反者,不可勝數;又與矛戟戈劍乘車,其往則碎折靡壞而不反者,不可勝數;與其牛馬肥而往,瘠而反,往死亡而不反者,不可勝數;與其涂道之脩遠,糧食輟絕而不繼,百姓死者,不可勝數也;與其居處之不安,食飲之不時,飢飽之不節,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,不可勝數;喪師多不可勝數,喪師盡不可勝計,則是鬼神之喪其主後,亦不可勝數。 3 非攻中: 國家發政,奪民之用,廢民之利,若此甚眾,然而何為為之?曰:“我貪伐勝之名,及得之利,故為之。”子墨子言曰:“計其所自勝,無所可用也。計其所得,反不如所喪者之多。今攻三里之城,七里之郭,攻此不用銳,且無殺而徒得此然也。殺人多必數於萬,寡必數於千,然後三里之城、七里之郭,且可得也。今萬乘之國,虛數於千,不勝而入廣衍數於萬,不勝而辟。然則土地者,所有餘也,士民者,所不足也。今盡士民之死,嚴下上之患,以爭虛城,則是棄所不足,而重所有餘也。為政若此,非國之務者也。” 4 非攻中: 飾攻戰者言曰:“南則荊、吳之王,北則齊、晉之君,始封於天下之時,其土地之方,未至有數百里也;人徒之眾,未至有數十萬人也。以攻戰之故,土地之博至有數千里也;人徒之眾至有數百萬人。故當攻戰而不可為也。”子墨子言曰:“雖四五國則得利焉,猶謂之非行道也。譬若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。今有醫於此,和合其祝藥之于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,萬人食此,若醫四五人得利焉,猶謂之非行藥也。故孝子不以食其親,忠臣不以食其君。古者封國於天下,尚者以耳之所聞,近者以目之所見,以攻戰亡者,不可勝數。何以知其然也?東方自莒之國者,其為國甚小,閒於大國之閒,不敬事於大,大國亦弗之從而愛利。是以東者越人夾削其壤地,西者齊人兼而有之。計莒之所以亡於齊越之間者,以是攻戰也。雖南者陳、蔡,其所以亡於吳越之閒者,亦以攻戰。雖北者且不一著何,其所以亡於燕、代、胡、貊之閒者,亦以攻戰也。”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古者王公大人,情欲得而惡失,欲安而惡危,故當攻戰而不可不非。” 5 非攻中: 飾攻戰者之言曰:“彼不能收用彼眾,是故亡。我能收用我眾,以此攻戰於天下,誰敢不賓服哉?”子墨子言曰:“子雖能收用子之眾,子豈若古者吳闔閭哉?古者吳闔閭教七年,奉甲執兵,奔三百里而舍焉,次注林,出於冥隘之徑,戰於柏舉,中楚國而朝宋與及魯。至夫差之身,北而攻齊,舍於汶上,戰於艾陵,大敗齊人而葆之大山;東而攻越,濟三江五湖,而葆之會稽。九夷之國莫不賓服。於是退不能賞孤,施舍群萌,自恃其力,伐其功,譽其智,怠於教,遂築姑蘇之臺,七年不成。及若此,則吳有離罷之心。越王句踐視吳上下不相得,收其眾以復其讎,入北郭,徙大內,圍王宮而吳國以亡。昔者晉有六將軍,而智伯莫為強焉。計其土地之博,人徒之眾,欲以抗諸侯,以為英名。攻戰之速,故差論其爪牙之士,皆列其舟車之眾,以攻中行氏而有之。以其謀為既已足矣,又攻茲范氏而大敗之,并三家以為一家,而不止,又圍趙襄子於晉陽。及若此,則韓、魏亦相從而謀曰:‘古者有語,脣亡則齒寒’。趙氏朝亡,我夕從之,趙氏夕;亡,我朝從之。《詩》曰‘魚水不務,陸將何及乎!’”是以三主之君,一心戮力辟門除道,奉甲興士,韓、魏自外,趙氏自內,擊智伯大敗之。”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古者有語曰:‘君子不鏡於水而鏡於人,鏡於水,見面之容,鏡於人,則知吉與凶。今以攻戰為利,則蓋嘗鑒之於智伯之事乎?此其為不吉而凶,既可得而知矣。’”
《非攻下》
1 非攻下: 子墨子言曰:“今天下之所譽善者,其說將何哉?為其上中天之利,而中中鬼之利,而下中人之利,故譽之與?意亡非為其上中天之利,而中中鬼之利,而下中人之利,故譽之與?雖使下愚之人,必曰:‘將為其上中天之利,而中中鬼之利,而下中人之利,故譽之’。今天下之所同義者,聖王之法也。今天下之諸侯將猶多皆免攻伐并兼,則是有譽義之名,而不察其實也。此譬猶盲者之與人,同命白黑之名,而不能分其物也,則豈謂有別哉?是故古之知者之為天下度也,必順慮其義,而後為之行,是以動則不疑,速通成得其所欲,而順天鬼百姓之利,則知者之道也。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,必反大國之說,一天下之和,總四海之內,焉率天下之百姓,以農臣事上帝山川鬼神。利人多,功故又大,是以天賞之,鬼富之,人譽之,使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名參乎天地,至今不廢。此則知者之道也,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。 2 非攻下: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諸侯則不然,將必皆差論其爪牙之士,皆列其舟車之卒伍,於此為堅甲利兵,以往攻伐無罪之國。入其國家邊境,芟刈其禾稼,斬其樹木,墮其城郭,以湮其溝池,攘殺其牲牷,燔潰其祖廟,勁殺其萬民,覆其老弱,遷其重器,卒進而柱乎鬥,曰‘死命為上,多殺次之,身傷者為下,又況失列北橈乎哉,罪死無赦’,以譂其眾。夫無兼國覆軍,賊虐萬民,以亂聖人之緒。意將以為利天乎?夫取天之人,以攻天之邑,此刺殺天民,剝振神之位,傾覆社稷,攘殺其犧牲,則此上不中天之利矣。意將以為利鬼乎?夫殺之人,滅鬼神之主,廢滅先王,賊虐萬民,百姓離散,則此中不中鬼之利矣。意將以為利人乎?夫殺之人,為利人也博矣。又計其費此,為周生之本,竭天下百姓之財用,不可勝數也,則此下不中人之利矣。 3 非攻下: 今夫師者之相為不利者也,曰:將不勇,士不分,兵不利,教不習,師不眾,率不利和,威不圉,害之不久,爭之不疾,孫之不強。植心不堅,與國諸侯疑,與國諸侯疑,則敵生慮,而意羸矣。偏具此物,而致從事焉,則是國家失卒,而百姓易務也。今不嘗觀其說好攻伐之國?若使中興師,君子庶人也,必且數千,徒倍十萬,然後足以師而動矣。久者數歲,速者數月,是上不暇聽治,士不暇治其官府,農夫不暇稼穡,婦人不暇紡績織紝,則是國家失卒,而百姓易務也,然而又與其車馬之罷弊也,幔幕帷蓋,三軍之用,甲兵之備,五分而得其一,則猶為序疏矣。然而又與其散亡道路,道路遼遠,糧食下繼傺,食飲之時,廁役以此飢寒凍餒疾病,而轉死溝壑中者,不可勝計也。此其為不利於人也,天下之害厚矣。而王公大人,樂而行之。則此樂賊滅天下之萬民也,豈不悖哉!今天下好戰之國,齊、晉、楚、越,若使此四國者得意於天下,此皆十倍其國之眾,而未能食其地也。是人不足而地有餘也。今又以爭地之故,而反相賊也,然則是虧不足,而重有餘也”。 4 非攻下: 今遝夫好攻伐之君,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:“以攻伐之為不義,非利物與?昔者禹征有苗,湯伐桀,武王伐紂,此皆立為聖王,是何故也?”子墨子曰:“子未察吾言之類,未明其故者也。彼非所謂攻,謂誅也。昔者三苗大亂,天命殛之,日妖宵出,雨血三朝,龍生於廟,犬哭乎巿,夏冰,地坼及泉,五穀變化,民乃大振。高陽乃命玄宮,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,四電誘袛,有神人面鳥身,若瑾以侍,搤矢有苗之祥,苗師大亂,後乃遂幾。禹既已克有三苗,焉磨為山川,別物上下,卿制大極,而神民不違,天下乃靜。則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。遝至乎夏王桀,天有酷命,日月不時,寒暑雜至,五穀焦死,鬼呼國,鶴鳴十夕餘。天乃命湯於鑣宮,用受夏之大命,夏德大亂,予既卒其命於天矣,往而誅之,必使汝堪之。湯焉敢奉率其眾,是以鄉有夏之境,帝乃使陰暴毀有夏之城。少少有神來告曰:‘夏德大亂,往攻之,予必使汝大堪之。予既受命於天,天命融隆火,于夏之城閒西北之隅。湯奉桀眾以克有,屬諸侯於薄,薦章天命,通于四方,而天下諸侯莫敢不賓服。則此湯之所以誅桀也。遝至乎商王紂天不序其德,祀用失時。兼夜中,十日雨土于薄,九鼎遷止,婦妖宵出,有鬼宵吟,有女為男,天雨肉,棘生乎國道,王兄自縱也。赤鳥銜珪,降周之岐社,曰:‘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國。’泰顛來賓,河出綠圖,地出乘黃。武王踐功,夢見三神曰:予既沈漬殷紂于酒德矣,往攻之,予必使汝大堪之’。武王乃攻狂夫,反商之周,天賜武王黃鳥之旗。王既已克殷,成帝之來,分主諸神,祀紂先王,通維四夷,而天下莫不賓,焉襲湯之緒,此即武王之所以誅紂也。若以此三聖王者觀之,則非所謂攻也,所謂誅也”。 5 非攻下: 則夫好攻伐之君,又飾其說以非子墨子曰:“子以攻伐為不義,非利物與?昔者楚熊麗始討此睢山之閒,越王繄虧”,出自有遽,始邦於越,唐叔與呂尚邦齊晉。此皆地方數百里,今以并國之故,四分天下而有之。是故何也?”子墨子曰;“子未察吾言之類,未明其故者也。古者天子之始封諸侯也,萬有餘,今以并國之故,萬國有餘皆滅,而四國獨立。此譬猶醫之藥萬有餘人,而四人愈也,則不可謂良醫矣。” 6 非攻下: 則夫好攻伐之君又飾其說曰:“我非以金玉、子女、壤地為不足也,我欲以義名立於天下,以德求諸侯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今若有能以義名立於天下,以德求諸侯者,天下之服可立而待也。夫天下處攻伐久矣,譬若傅子之為馬然。今若有能信效先利天下諸侯者,大國之不義也,則同憂之;大國之攻小國也,則同救之;小國城郭之不全也,必使修之;布粟之絕,則委之;幣帛不足,則共之。以此效大國,則小國之君說,人勞我逸,則我甲兵強。寬以惠,緩易急,民必移。易攻伐以治我國,攻必倍。量我師舉之費,以爭諸侯之斃,則必可得而序利焉。督以正,義其名,必務寬吾眾,信吾師,以此授諸侯之師,則天下無敵矣。其為下不可勝數也。此天下之利,而王公大人不知而用,則此可謂不知利天下之巨務矣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且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居子,中情將欲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當若繁為攻伐,此實天下之巨害也。今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尚欲中聖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,故當若非攻之為說,而將不可不察者此也。” 《卷六》
《節用上》
1 節用上: 聖人為政一國,一國可倍也;大之為政天下,天下可倍也。其倍之非外取地也,因其國家,去其無用之費,足以倍之。聖王為政,其發令興事,使民用財也,無不加用而為者,是故用財不費,民德不勞,其興利多矣。其為衣裘何?以為冬以圉寒,夏以圉暑。凡為衣裳之道,冬加溫,夏加凊者,鮮且不加者去之。其為宮室何?以為冬以圉風寒,夏以圉暑雨,有盜賊加固者,鮮且不加者去之。其為甲盾五兵何?以為以圉寇亂盜賊,若有寇亂盜賊,有甲盾五兵者勝,無者不勝。是故聖人作為甲盾五兵。凡為甲盾五兵加輕以利,堅而難折者,鮮且不加者去之。其為舟車何?以為車以行陵陸,舟以行川谷,以通四方之利。凡為舟車之道,加輕以利者,鮮且不加者去之。凡其為此物也,無不加用而為者,是故用財不費,民德不勞,其興利多矣。
節用上: 聖人在一國施政,一國的財利可以加倍增長。大到施政于天下,天下的財利可以加倍增長。這種財利的加倍,并不是向外掠奪土地;而是根據國家情況而省去無用之費,因而足以加倍。聖王施政,他發布命令、舉辦事業、使用民力和財物,沒有不是有益于實用才去做的。所以使用財物不浪費,民眾能不勞苦,他興起的利益就多了。他們制造衣裘是為了什么呢?冬天用以御寒,夏天用以防暑。凡是縫制衣服的原則,冬天能增加溫暖、夏天能增加涼爽,就增益它;(反之,)不能增加的,就去掉。他們建造房子是為了什么呢?冬天用以抵御風寒,夏天用以防御炎熱和下雨。有盜賊(侵入)能夠增加防守之堅固的,就增益它;(反之,)不能增加的,就去掉。他們制造鎧甲、盾牌和戈矛等五種兵器是為了什么呢?用以抵御外寇和盜賊。如果有外寇盜賊,擁有鎧甲、盾牌和五兵的就勝利,沒有的就失敗。所以聖人制造鎧甲、盾牌和五兵。凡是制造鎧甲、盾牌和五兵,能增加輕便鋒利、堅而難折的,就增益它;不能增加的,就去掉。他們制造車、船是為了什么呢?車用來行陸地,船用來行水道,以此溝通四方的利益。凡是制造車、船的原則,能增加輕快便利的,就增益它;不能增加的,就去掉。凡是他們制造這些東西,無一不是有益于實用才去做的。所以用財物不浪費,民眾不勞乏,他們興起的利益就多了。 2 節用上: 有去大人之好聚珠玉、鳥獸、犬馬,以益衣裳、宮室、甲盾、五兵、舟車之數於數倍乎!若則不難,故孰為難倍?唯人為難倍。然人有可倍也。昔者聖王為法曰:“丈夫年二十,毋敢不處家。女子年十五,毋敢不事人。”此聖王之法也。聖王即沒,于民次也,其欲蚤處家者,有所二十年處家;其欲晚處家者,有所四十年處家。以其蚤與其晚相踐,後聖王之法十年。若純三年而字,子生可以二三年矣。此不惟使民蚤處家而可以倍與?且不然已。
節用上: 又去掉王公大人所愛好搜集的珠玉、鳥獸、狗馬,用來增加衣服、房屋、兵器、車船的數量,使之增加一倍,這也是不難的。什么是難以倍增的呢?只有人是難以倍增的。然而人也有可以倍增的辦法。古代聖王制訂法則,說道:“男子年到二十,不許不成家,女子年到十五,不許不嫁人。”這是聖王的法規。聖王既已去世,聽任百姓放縱自己,那些想早點成家的,有時二十歲就成家,那些想遲點成家的,有時四十歲才成家。拿早的與晚的相減,與聖王的法則差了十年。如果婚后都三年生一個孩子,就可多生兩、三個孩子了。這不是使百姓早成家可使人口倍增嗎?然而(現在執政的人)不這樣做罷了。 3 節用上: 今天下為政者,其所以寡人之道多,其使民勞,其籍歛厚,民財不足,凍餓死者不可勝數也。且大人惟毋興師以攻伐鄰國,久者終年,速者數月,男女久不相見,此所以寡人之道也。與居處不安,飲食不時,作疾病死者,有與侵就伏橐,攻城野戰死者,不可勝數。此不令為政者,所以寡人之道數術而起與?聖人為政特無此,不聖人為政,其所以眾人之道亦數術而起與?”故子墨子曰:“去無用之費,聖王之道,天下之大利也。”
節用上: 現在執政的人,他們使人口減少的緣故很多。他們使百姓勞乏,他們收重的稅收。百姓因財用不足而凍餓死的,不可勝數。而且大人們興師動眾去攻打鄰國,時間久的要一年,快的要數月,男女夫婦很久不相見,這就是減少人口的根源。再加上居住不安定,飲食不按時,生病而死的,以及被擄掠俘虜。攻城野戰而死的,也不可勝數。這是不善于治政的人使人口減少的緣故,(即他們自己)采取多種手段而造成的吧!聖人施政絕對沒有這種情況,聖人施政,他使人口眾多的方法,也是多種手段造成的。所以墨子說:“除去無用的費用,是聖王之道,天下的大利呀。”
《節用中》
1 節用中: 子墨子言曰:“古者明王聖人,所以王天下,正諸侯者,彼其愛民謹忠,利民謹厚,忠信相連,又示之以利,是以終身不饜,歿世而不卷。古者明王聖人,其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,此也。
節用中: 墨子說道:“古代的明王聖人所以能統一天下、長于諸侯的原因,是他們愛護百姓確實盡心,利于百姓確實豐厚,忠信結合,又把利益指示給百姓。所以(他們)終身對此都不滿足,臨死前還不厭倦。古代的明王聖人所以能統一天下、長于諸侯的原因,即在于此。” 2 節用中: 是故古者聖王,制為節用之法曰:‘凡天下群百工,輪車、韗鞄、陶、冶、梓匠,使各從事其所能’,曰:‘凡足以奉給民用,則止。’諸加費不加于民利者,聖王弗為。
節用中: 所以古代聖王定下節用的法則是:“凡是天下百工,如造輪車的、制皮革的、燒陶器的、鑄金屬的、當木匠的,使各人都從事自己所擅長的技藝,只要足以供給民用就行。”而那種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有利于民用的,聖王都不做。 3 節用中: 古者聖王制為飲食之法曰:‘足以充虛繼氣,強股肱,耳目聰明,則止。不極五味之調,芬香之和,不致遠國珍怪異物。’何以知其然?古者堯治天下,南撫交阯北降幽都,東西至日所出入,莫不賓服。逮至其厚愛,黍稷不二,羹胾不重,飯於土塯,啜於土形,斗以酌。俛仰周旋威儀之禮,聖王弗為。
節用中: 古代聖王制定飲食的法則是:“只要能夠充饑補氣,強壯手腳,耳聰目明就行了。不窮極五味的調和與氣味芳香,不招致遠國珍貴奇怪的食物。”怎么知道是這樣呢?古時堯帝治理天下,南面安撫到交阯,北面降服到幽都,東面直到太陽出入的地方,沒有誰敢不歸服的。及至他最喜愛的(食物),飯食沒有兩種,肉食不會重復,用土鎦吃飯,用土铏喝湯,用木勺飲酒,對俯仰周旋等禮儀,聖王不去做。 4 節用中: 古者聖王制為衣服之法曰:‘冬服紺緅之衣,輕且暖,夏服絺綌之衣,輕且凊,則止。’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,聖王弗為。古者聖人為猛禽狡獸,暴人害民,於是教民以兵行,日帶劍,為刺則入,擊則斷,旁擊而不折,此劍之利也。甲為衣則輕且利,動則兵且從,此甲之利也。車為服重致遠,乘之則安,引之則利,安以不傷人,利以速至,此車之利也。古者聖王為大川廣谷之不可濟,於是利為舟楫,足以將之則止。雖上者三公諸侯至,舟楫不易,津人不飾,此舟之利也。
節用中: 古代聖王制定做衣服的法則是:“冬天穿的天青色的衣服,輕便而又暖和;夏天穿細葛或粗葛布的衣服,輕便而又涼爽,這就可以了。其他種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加利于民用的,聖王不去做。古代聖王因為看到兇禽狡獸殘害人民,于是教導百姓帶著兵器走路。每日帶著劍,用劍刺則能刺入,用劍砍則能砍斷,劍被別的器械擊了也不會折斷,這就是劍的好處。鎧甲穿在身上,輕巧便利,行動時方便又順意,這是甲衣的好處。用車子載得重行得遠,乘坐它很安全,拉動它也便利,安穩而不會傷人,便利而能迅速到達,這是車子的好處。古代聖王因為大河寬谷不能渡過,于是制造船槳,足以行駛,就可以了。即使上面的三公、諸侯到了,船槳也不加更換,掌渡人也不加裝飾。這是船的好處。 5 節用中: 古者聖王制為節葬之法曰:‘衣三領,足以朽肉,棺三寸,足以朽骸,堀穴深不通於泉,流不發洩則止。死者既葬,生者毋久喪用哀。’
節用中: 古代聖王制定節葬的法則是:“衣三件,足夠使死者骸鼻朽爛在里面;棺木三寸厚,足夠使死者肉體朽爛在里面。掘墓穴,深到不及泉水,又不至使腐氣散發于上,就行了。”死者既已埋葬,生者就不要長久服喪哀悼。 6 節用中: 古者人之始生,未有宮室之時,因陵丘堀穴而處焉。聖王慮之,以為堀穴曰:‘冬可以辟風寒’,逮夏,下潤溼,上熏烝,恐傷民之氣,于是作為宮室而利。”然則為宮室之法將柰何哉?子墨子言曰:“其旁可以圉風寒,上可以圉雪霜雨露,其中蠲潔,可以祭祀,宮牆足以為男女之別則止,諸加費不加民利者,聖王弗為。”
節用中: 古代人類產生之初,還沒有宮室的時候,依著山丘挖洞穴而居住。聖人對此憂慮,認為挖的洞穴雖然冬天可以避風寒,但一到夏天,下面潮濕,上面熱氣蒸發,恐怕傷害百姓的氣血,于是建造房屋來便利(他們)。既然如此,那么建造宮室的法則應該怎樣呢?墨子說道:“房屋四邊可以抵御風寒,屋頂可以防御雪霜雨露,屋里清潔,可供祭祀,壁墻足以使男女分別生活,就可以了。其他各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加有利于民用的,聖王不去做。”
22 卷六: 節用下 23 卷六: 節葬上 24 卷六: 節葬中
《節葬下》
1 節葬下: 子墨子言曰:“仁者之為天下度也,辟之無以異乎孝子之為親度也。今孝子之為親度也,將柰何哉?曰:‘親貧則從事乎富之,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,眾亂則從事乎治之。’當其於此也,亦有力不足,財不贍,智不智,然後己矣。無敢舍餘力,隱謀遺利,而不為親為之者矣。若三務者,孝子之為親度也,既若此矣。
節葬下: 墨子說道:“仁者為天下謀劃,就象孝子給雙親謀劃一樣沒有分別。”現在的孝子為雙親謀劃,將怎么樣呢?即是:雙親貧窮,就設法使他們富裕;人數少了,就設法使其增加;人多混亂,就設法治理。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,也有力量不足、財用不夠、智謀不足知,然后才罷了的。但沒有人敢于舍棄余力,隱藏智謀、遺留財利,而不為雙親辦事的。象上面這三件事,孝子為雙親打算,已經如此了。 2 節葬下: 雖仁者之為天下度,亦猶此也。曰:‘天下貧則從事乎富之,人民寡則從事乎眾之,眾而亂則從事乎治之。’當其於此,亦有力不足,財不贍、智不智,然後已矣。無敢舍餘力,隱謀遺利,而不為天下為之者矣。若三務者,此仁者之為天下度也,既若此矣。
節葬下: 即使仁者為天下謀劃,也像這樣。即是:天下貧窮,就設法使之富足;人民稀少,就設法使之增多;人多混亂,就設法治理。當他在這樣做的時候,也有力量不足、財用不夠、智力不足知,然后才罷了的。但沒有人敢舍棄余力、隱藏智謀、遺留財利,而不為天下辦事的。象上面這三件事,仁者為天下謀劃,已經如此了。 3 節葬下: 今逮至昔者三代聖王既沒,天下失義,後世之君子,或以厚葬久喪以為仁也,義也,孝子之事也;或以厚葬久喪以為非仁義,非孝子之事也。曰二子者,言則相非,行即相反,皆曰:‘吾上袓述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者也。’而言即相非,行即相反,於此乎後世之君子,皆疑惑乎二子者言也。若苟疑惑乎之二子者言,然則姑嘗傳而為政乎國家萬民而觀之。計厚葬久喪,奚當此三利者?我意若使法其言,用其謀,厚葬久喪實可以富貧眾寡,定危治亂乎,此仁也,義也,孝子之事也,為人謀者不可不勸也。仁者將興之天下,誰賈而使民譽之,終勿廢也。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謀,厚葬久喪實不可以富貧眾寡,定危理亂乎,此非仁非義,非孝子之事也,為人謀者不可不沮也。仁者將求除之天下,相廢而使人非之,終身勿為。
節葬下: 到了往古三代聖王已死的今天,天下喪失了義。后世的君子,有的以厚葬久喪為仁、義,是孝子(應該做)的事;有的以厚葬久喪為不仁、不義,不是孝子(應該做)的事。這兩種人,言論相攻,行為相反,都說:“我是上法堯、舜,禹、湯、文王、武王的大道。”但是(他們)言論相攻,行為相反,于是乎后世的君子都對二者的說法感到疑惑。如果一旦對二人的說法感到疑惑,那么姑且試著把他們的主張廣泛地實施于治理國家和人民,從而加以考察,衡量厚葬久喪在哪一方面能符合( “富、眾、治”)三種利益。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,采用他們的計謀,若厚葬久喪確實可以使貧者富、寡者眾,可以使危者安、亂者治,這就是仁的、義的,是孝子應做的事,替人謀劃者不能不勉勵(他)去做。仁者將謀求在天下興辦它,設法宣揚而使百姓贊譽它,永不廢棄。假使仿照他們的說法,采用他們的計謀,若厚葬久喪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、寡者眾,不可以使危者安、亂者治,這就是不仁的、不義的,不是孝子應做的事,替人謀劃者不能不阻止他去做。仁者將謀求在天下除掉它,相互廢棄它,并使人們非難它,終身不去做。 4 節葬下: 且故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令國家百姓之不治也,自古及今,未嘗之有也。何以知其然也?今天下之士君子,將猶多皆疑惑厚葬久喪之為中是非利害也。”故子墨子言曰:“然則姑嘗稽之,今雖毋法執厚葬久喪者言,以為事乎國家。此存乎王公大人有喪者,曰棺槨必重,葬埋必厚,衣衾必多,文繡必繁,丘隴必巨;存乎匹夫賤人死者,殆竭家室;乎諸侯死者,虛車府,然後金玉珠璣比乎身,綸組節約,車馬藏乎壙,又必多為屋幕。鼎鼓几梴壺濫,戈劍羽旄齒革,挾而埋之,滿意。若送從,曰天子殺殉,眾者數百,寡者數十。將軍大夫殺殉,眾者數十,寡者數人。處喪之法將柰何哉?曰哭泣不秩聲翁,縗絰垂涕,處倚廬,寢苫枕塊,又相率強不食而為飢,薄衣而為寒,使面目陷陬,顏色黧黑耳目不聰明,手足不勁強,不可用也。又曰上士之操喪也,必扶而能起,杖而能行,以此共三年。若法若言,行若道使王公大人行此,則必不能蚤朝,五官六府,辟草木,實倉廩。使農夫行此。則必不能蚤出夜入,耕稼樹藝。使百工行此,則必不能修舟車為器皿矣。使婦人行此,則必不能夙興夜寐,紡績織紝。細計厚葬。為多埋賦之財者也。計久喪,為久禁從事者也。財以成者,扶而埋之;後得生者,而久禁之,以此求富,此譬猶禁耕而求穫也,富之說無可得焉。
節葬下: 所以說興起天下的大利,除去天下的公害,而使國家百姓不能得到治理的,從古至今還不曾有過。從何知道是這樣呢?現在天下的士君子們,對于厚葬久喪的是非利害,大多疑惑不定。所以墨子說道:“既然如此,那么我們姑且來考察一下現在效法執行厚葬久喪之人的言論,用以治理國家。”這種情況存在于王公大人有喪事者的家中,則說棺木必須多層,葬埋必須深厚,死者衣服必須多件,隨葬的文繡必須繁富,墳墓必須高大。(這種情況)存在于匹夫賤民的家中,(則他們)也必竭盡家產。諸侯死了,使府庫貯藏之財為之一空,然后將金玉珠寶裝飾在死者身上,用絲絮組帶束住,并把車馬埋藏在壙穴中,又必定要多多制造帷幕帳幔、鐘鼎、鼓、幾筵、酒壺、鏡子、戈、劍、羽旄、象牙、皮革,置于死者寢宮而埋掉,然后才滿意。至于殉葬,天子、諸侯死后所殺的殉葬者,多的數百,少的數十;將軍、大夫死后所殺的殉葬者,多的數十,少的數人。居喪的方法,又將怎么樣呢?即是:哭泣無時,不相更代,披缞系绖,垂下眼淚,住在(守喪期所住的)倚廬中,睡在草墊上,枕著土塊。又競相強忍著不吃而任自己饑餓,衣服穿得單薄而任自己寒冷。使自己面目干瘦,顏色黝黑,耳朵不聰敏,眼睛不明亮,手足不強勁,(因之)不能做事情。又說:上層士人守喪,必須攙扶才能起來,拄著拐杖才能行走。按此方式生活三年。假若效法這種言論,實行這種主張,使王公大人依此而行,那么必定不能上早朝;(使士大夫依此而行,那么必定不能治理五官六府、開辟草木荒地和使倉庫糧食充實;使農夫依此而行,那么必定不能早出晚歸,耕作種植;使工匠依此而行,那么必定不能修造船、車,制作器皿;使婦女依此而行,那么必定不能早起晚睡,去紡紗績麻織布。仔細計算厚葬之事,實在是大量埋掉錢財;計算長久服喪之事,實在是長久禁止人們去做事。財產已形成了的,掩在棺材里埋掉了;喪后應當生產的,又被長時間禁止。用這種做法去追求財富,就好象禁止耕田而想求收獲一樣。 5 節葬下: 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,欲以眾人民,意者可邪?其說又不可矣。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,君死,喪之三年;父母死,喪之三年;妻與後子死者,五皆喪之三年;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;族人五月;姑姊甥舅皆有月數。則毀瘠必有制矣,使面目陷陬,顏色黧黑,耳目不聰明,手足不勁強,不可用也。又曰上士操喪也,必扶而能起,杖而能行,以此共三年。若法若言,行若道,苟其飢約,又若此矣,是故百姓冬不仞寒,夏不仞暑,作疾病死者,不可勝計也。此其為敗男女之交多矣。以此求眾,譬猶使人負劍,而求其壽也。眾之說無可得焉。
節葬下: 所以,(用厚葬久喪)要使國富家足,既已不可能了。而要以此使人民數量增加,或許可以吧?(然而)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。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去治理國家,國君死了,服喪三年;父母死了,服喪三年,妻與嫡長子死了,又都服喪三年。然后伯父、叔父、兄弟、自己的眾庶子死了服喪一年;近支親屬死了服喪五個月;姑父母、姐姐、外甥、舅父母死了,服喪都有一定月數,那么,喪期中的哀毀瘦損必定有制度規定了。使(自己)面目干瘦,顏色黝黑,耳朵不聰敏,眼睛不明亮,手足不強健,因之不能做事情。又說:上層士人守喪,必須攙扶才能站起,拄著拐杖才能行走。按此方式生活三年。假如效法這種言論,實行這種主張,則他們饑餓縮食,又象這樣了。因此百姓冬天忍不住●冷,夏天忍不住酷暑,生病而死的,不可勝數。這樣就會大量地損害男女之間的交媾。以這種做法追求增加人口,就好像使人伏身劍刃而尋求長壽。人口增多的說法已不可實現了。 6 節葬下: 是故求以眾人民,而既以不可矣,欲以治刑政,意者可乎?其說又不可矣。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,國家必貧,人民必寡,刑政必亂。若法若言,行若道,使為上者行此,則不能聽治;使為下者行此,則不能從事。上不聽治,刑政必亂;下不從事,衣食之財必不足。若苟不足,為人弟者,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必將怨其兄矣;為人子者,求其親而不得,不孝子必是怨其親矣;為人臣者,求之君而不得,不忠臣必且亂其上矣。是以僻淫邪行之民,出則無衣也,入則無食也,內續奚吾,並為淫暴,而不可勝禁也。是故盜賊眾而治者寡。夫眾盜賊而寡治者,以此求治,譬猶使人三還而毋負己也,治之說無可得焉。
節葬下: 所以追求使人口增多,既已不可能了。而想以此治理刑事政務,也許可以吧?這種說法又是不行的。現在以厚葬久喪的原則治理政事,國家必定會貧窮,人民必定會減少,刑政必定會混亂。假如效法這種言論,實行這種主張,使居上位的人依此而行,就不可能聽政治國;使在下位的人依此而行,就不可能從事生產。居上位的不能聽政治國,刑事政務就必定混亂;在下位的不能從事生產,衣食之資就必定不足。假若不足,做弟弟的向兄長求索而沒有所得,不恭順的弟弟就必定要怨恨他的兄長;做兒子的求索父母而沒有所得,不孝的兒子就必定要怨恨他的父母;做臣子的求索君主而沒有所得,不忠的臣子就必定要叛亂他的君上。所以品行淫邪的百姓,出門就沒有衣穿,回家就沒有飯吃,內心積有恥辱之感,一起去做邪惡暴虐之事,多得無法禁止。因此盜賊眾多而治安好的情況減少。倘使盜賊增多而治安不善,用這種做法尋求治理。就好象把人多次遣送回去而要他不背叛自己。(厚葬久喪)而使國家治理的說法已是不可實現了。 7 節葬下: 是故求以治刑政,而既已不可矣,欲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,意者可邪?其說又不可矣。是故昔者聖王既沒,天下失義,諸侯力征。南有楚、越之王,而北有齊、晉之君,此皆砥礪其卒伍,以攻伐并兼為政於天下。是故凡大國之所以不攻小國者,積委多,城郭修,上下調和,是故大國不耆攻之,無積委,城郭不修,上下不調和,是故大國耆攻之。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,國家必貧,人民必寡,刑政必亂。若苟貧,是無以為積委也;若苟寡,是城郭溝渠者寡也;若苟亂,是出戰不克,入守不固。
節葬下: 所以追求使刑政得治,既已不可能了。而想以此禁止大國攻打小國,也許還可以吧?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。從前的聖王已離開人世,天下喪失了正義,諸侯用武力征伐。南邊有楚、越二國之王,北邊有齊、晉二國之君,這些君主都訓練他們的士卒,用以在天下攻伐兼并、發令施政。大凡大國不攻打小國的緣故,是因為小國積貯多,城郭修固,上下和協,所以大國不喜歡攻打它們。如果小國沒有積貯,城郭不修固,上下不和協,所以大國就喜歡攻打它們。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,國家必定會貧窮,人民必定會減少,刑事政務必定會混亂。如果國家貧窮,就沒有什么東西可以用來積貯;如果人口減少,這樣修城郭、溝渠的人就少了;如果刑政混亂,這樣出戰就不能勝利,入守就不能牢固。 8 節葬下: 此求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,而既已不可矣。欲以干上帝鬼神之褔,意者可邪?其說又不可矣。今唯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,國家必貧,人民必寡,刑政必亂。若苟貧,是粢盛酒醴不淨潔也;若苟寡,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;若苟亂,是祭祀不時度也。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,為政若此,上帝鬼神,始得從上撫之曰:‘我有是人也,與無是人也,孰愈?’曰:‘我有是人也,與無是人也,無擇也。’則惟上帝鬼神降之罪厲之禍罰而棄之,則豈不亦乃其所哉!
節葬下: 用厚葬久喪尋求禁止大國攻打小國,既已不可能了。而想用它求得上帝、鬼神賜福,也許可以吧?這種說法也是不行的。現在以主張厚葬久喪的人主持政務,國家必定貧窮,人民必定減少,刑法政治必定混亂。如果國家貧窮,那么祭祀的粢盛酒醴就不能潔凈;如果人民減少,那么敬拜上帝、鬼神的人就少了;如果刑政混亂,那么祭祀就不能準時了。現在又禁止敬事上帝鬼神。象這樣去施政,上帝、鬼神便開始從天上發問說:“我有這些人和沒有這些人,哪樣更好呢?”然后說:“我有這些人與沒有這些人,沒有區別。”那么,即使上帝、鬼神給他們降下罪癘禍罰而拋棄他們,難道不也是應得的嗎? 9 節葬下: 故古聖王制為葬埋之法,曰:‘棺三寸,足以朽體;衣衾三領,足以覆惡。以及其葬也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,壟若參耕之畝,則止矣。死則既以葬矣,生者必無久哭,而疾而從事,人為其所能,以交相利也。’此聖王之法也。”
節葬下: 所以古代聖王制定埋葬的原則,即是:棺木三寸厚,足以讓尸體在里面腐爛就行;衣衾三件,足以掩蓋可怕的尸形就行。及至下葬,下面不掘到泉水深處,上面不使腐臭散發,墳地寬廣三尺,就夠了。死者既已埋葬,生人不當久哭,而應趕快就業,人人各盡所能,用以交相得利。這就是聖王的法則。 10 節葬下: 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:“厚葬久喪雖使不可以富貧眾寡,定危治亂,然此聖王之道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然。昔者堯北教乎八狄,道死,葬蛩山之陰,衣衾三領,榖木之棺,葛以緘之,既窆而後哭,滿埳無封。已葬,而牛馬乘之。舜西教乎七戎,道死,葬南己之市,衣衾三領,榖木之棺,葛以緘之,已葬,而市人乘之。禹東教乎九夷,道死,葬會稽之山,衣衾三領,桐棺三寸,葛以緘之,絞之不合,通之不埳,土地之深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。既葬,收餘壤其上,壟若參耕之畝,則止矣。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,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。故三王者,皆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豈憂財用之不足哉?以為如此葬埋之法。
節葬下: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主張的人說道:“厚葬久喪即使不可以使貧者富、寡者眾、危者定、亂者治,然而這是聖王之道。”墨子說:“不然。從前堯去北方教化八狄,在半路上死了,葬在蛩山的北側。用衣衾三件,用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,用葛藤束棺,棺材已入土后才哭喪,壙穴填平而不起墳。葬畢,可以在上面放牧牛馬。舜到西方教化七戎,在半路上死了,葬在南己的市場旁,衣衾三件,以普通的楮木做成棺材,用葛藤束棺。葬畢,市人可以照常往來于上。大禹去東方教化九夷,在半路死了,葬在會稽山上,衣衾三件,用桐木做三寸之棺,用葛藤束住,雖然封了口但并不密合。鑿了墓道,但并不深,掘地的深度下不及泉,上不透臭氣。葬畢,將剩余的泥土堆在上面,墳地寬廣大約三尺,就行了。如果照這三位聖王來看,則厚葬久喪果真不是聖王之道。這三王都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難道還怕財用不夠嗎?而(他們)認為這樣做是葬埋的法則。” 11 節葬下: 今王公大人之為葬埋,則異於此。必大棺中棺,革闠三操,璧玉即具,戈劍鼎鼓壺濫,文繡素練,大鞅萬領,輿馬女樂皆具,曰必捶涂差通,壟雖凡山陵。此為輟民之事,靡民之財,不可勝計也,其為毋用若此矣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鄉者,吾本言曰,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謀,計厚葬久喪,請可以富貧眾寡,定危治亂乎,則仁也,義也,孝子之事也,為人謀者,不可不勸也;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謀,若人厚葬久喪,實不可以富貧眾寡,定危治亂乎,則非仁也,非義也,非孝子之事也,為人謀者,不可不沮也。是故求以富國家,甚得貧焉;欲以眾人民,甚得寡焉;欲以治刑政,甚得亂焉;求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,而既已不可矣;欲以干上帝鬼神之福,又得禍焉。上稽之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而政逆之,下稽之桀紂幽厲之事,猶合節也。若以此觀,則厚葬久喪其非聖王之道也。”
節葬下: 現在王公大人們葬埋,則與此不同了。(他們)必定要用外棺和內棺,并以飾有文彩的皮帶再三捆扎,寶璧寶玉既已具備,戈、劍、鼎、鼓、壺、鏡、紋繡、白練、衣衾萬件、車馬、女樂都具備了。還必須把墓道捶實、涂飾好,墳墓雄偉可比山陵。這樣荒廢人民的事務,耗費人民的資財,多得不可勝數。這厚葬久喪竟如此毫無用處。所以墨子說:“過去,我本來說過:假使效法這種言論,采用這種謀議,計算厚葬久喪,若確實可以使貧者富、寡者眾、危者定、亂者治,那就是仁的、義的、孝子應做的事。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勉勵他這樣做。假使效法這種言論,采用這種謀議,若人們厚葬久喪,確實不可以使貧者富、寡者眾、危者定、亂者治,那就是不仁的、不義的、不是孝子應做的事。因之替人謀劃的不可不阻止他這樣做。所以,尋求以這種說法使國家富足而只能得到更加貧困,想以它增加人民而只能得到更加減少,想用它使刑政治理而只能得到更加混亂,想用它禁止大國攻打小國也已經辦不到,想用它求取上帝鬼神的賜福反而又只能得禍。我們就上從堯、舜、禹、湯、周文王、周武王之道來考察它,正好與之相反;就下從桀、紂、周幽王、周厲王之事來考察它,倒是符節相合。照這看來,則厚葬久喪當不是聖王之道。” 12 節葬下: 今執厚葬久喪者言曰:“厚葬久喪,果非聖王之道,夫胡說中國之君子,為而不已,操而不擇哉?”子墨子曰:“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。昔者越之東有輆沐之國者,其長子生,則解而食之。謂之‘宜弟’;其大父死,負其大母而棄之,曰鬼妻不可與居處。此上以為政,不以為俗,為而不已,操而不擇,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?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。楚之南有炎人國者,其親戚死朽其肉而棄之,然後埋其骨,乃成為孝子。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,其親戚死,聚柴薪而焚之,燻上,謂之登遐,然後成為孝子。此上以為政,下以為俗,為而不已,操而不擇,則此豈實仁義之道哉?此所謂便其習而義其俗者也。若以此若三國者觀之,則亦猶薄矣。若以中國之君子觀之,則亦猶厚矣。如彼則大厚,如此則大薄,然則葬埋之有節矣。故衣食者,人之生利也,然且猶尚有節;葬埋者,人之死利也,夫何獨無節於此乎。子墨子制為葬埋之法曰:“棺三寸,足以朽骨;衣三領,足以朽肉;掘地之深,下無菹漏,氣無發洩於上,壟足以期其所,則止矣。哭往哭來,反從事乎衣食之財,佴乎祭祀,以致孝於親。故曰子墨子之法,不失死生之利者,此也。
節葬下: 現在堅持厚葬久喪的人說道:“厚葬久喪若果真不是聖王之道,那怎么解釋中原的君子(對它)行之不已、持而不釋呢?”墨子說道:“這就所謂的便于習慣、安于風俗”。從前,越國的東面有個輆沭國,人的頭一個孩子出生后就肢解吃掉,稱這種做法為 “宜弟”。人的祖父死后,背著祖母扔掉,說:“鬼妻不可與住在一起。”這種做法上面持以施政,下面習以為俗,行而不止,持而不釋。那么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?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、安于風俗。楚國的南面有個啖人國,此國人的雙親死后,先把肉刳下來扔掉,然后再埋葬骨頭,才能成為孝子。秦國的西面有個儀渠國,此國人的雙親死后,聚積柴薪把他燒掉。把煙氣上升說成是死者“登仙”,然后才能成為孝子。上面以這種做法作為國政,下面以之作為風俗,行之不已,持而不釋,那么這難道確實是仁義之道嗎?這就是所謂的便于習慣、安于風俗。如果從這三國的情況來看,那么人們對葬喪也還是很微薄的,而從中原君子的情況來看,則又還是很厚重的。象這樣太厚,象那樣又太薄,既然如此,那么葬埋就應當有節制。所以,衣食是人活著時利益之所在,然而猶且崇尚節制;葬埋是人死后的利益之所在,為何獨不對此加以節制呢?(于是)墨子制定葬埋的法則說:“棺材厚三寸,衣衾三件,足以使死者的骨肉在里面朽爛。掘地的深淺,以下面沒有濕漏、尸體氣味不要泄出地面上為度。墳堆足以讓人認識就行了。哭著送去,哭著回來。回來以后就從事于謀求衣食之財,以助給祭祀之用,向雙親盡孝道。”所以說,墨子的法則,不損害生和死兩方面的利益,即此之故。 13 節葬下: 故子墨子言曰:“今天下之士君子,中請將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上欲中聖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,故當若節喪之為政,而不可不察此者也。”
節葬下: 所以墨子說:“現在天下的士君子,內心確實想行仁義,追求做上士,上想要符合聖王之道,下想要符合國家百姓之利,所以就應當對以節葬來行政的道理,不可不加以考察。”就是這個道理。 《卷七》
《天志上》
1 天志上: 子墨子言曰:“今天下之士君子,知小而不知大。何以知之?以其處家者知之。若處家得罪於家長,猶有鄰家所避逃之。然且親戚兄弟所知識,共相儆戒,皆曰:‘不可不戒矣!不可不慎矣!惡有處家而得罪於家長,而可為也!’非獨處家者為然,雖處國亦然。處國得罪於國君,猶有鄰國所避逃之,然且親戚兄弟所知識,共相儆戒皆曰:‘不可不戒矣!不可不慎矣!誰亦有處國得罪於國君,而可為也’!此有所避逃之者也,相儆戒猶若此其厚,況無所避逃之者,相儆戒豈不愈厚,然後可哉?且語言有之曰:‘焉而晏日焉而得罪,將惡避逃之?’曰無所避逃之。夫天不可為林谷幽門無人,明必見之。然而天下之士君子之於天也,忽然不知以相儆戒,此我所以知天下士君子知小而不知大也。 2 天志上: 然則天亦何欲何惡?天欲義而惡不義。然則率天下之百姓以從事於義,則我乃為天之所欲也。我為天之所欲,天亦為我所欲。然則我何欲何惡?我欲福祿而惡禍祟。若我不為天之所欲,而為天之所不欲,然則我率天下之百姓,以從事於禍祟中也。然則何以知天之欲義而惡不義?曰天下有義則生,無義則死;有義則富,無義則貧;有義則治,無義則亂。然則天欲其生而惡其死,欲其富而惡其貧,欲其治而惡其亂,此我所以知天欲義而惡不義也。 3 天志上: 曰且夫義者政也,無從下之政上,必從上之政下。是故庶人竭力從事,未得次己而為政,有士政之;士竭力從事,未得次己而為政,有將軍大夫政之;將軍大夫竭力從事,未得次己而為政,有三公諸侯政之;三公諸侯竭力聽治,未得次己而為政,有天子政之;天子未得次己而為政,有天政之。天子為政於三公、諸侯、士、庶人,天下之士君子固明知,天之為政於天子,天下百姓未得之明知也。故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,欲以天之為政於天子,明說天下之百姓,故莫不犓牛羊,豢犬彘,潔為粢盛酒醴,以祭祀上帝鬼神,而求祈福於天。我未嘗聞天下之所求祈福於天子者也,我所以知天之為政於天子者也。 4 天志上: 故天子者,天下之窮貴也,天下之窮富也,故於富且貴者,當天意而不可不順,順天意者,兼相愛,交相利,必得賞。反天意者,別相惡,交相賊,必得罰。然則是誰順天意而得賞者?誰反天意而得罰者?”子墨子言曰:“昔三代聖王禹湯文武,此順天意而得賞也。昔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,此反天意而得罰者也。然則禹湯文武其得賞何以也?”子墨子言曰:“其事上尊天,中事鬼神,下愛人,故天意曰:‘此之我所愛,兼而愛之;我所利,兼而利之。愛人者此為博焉,利人者此為厚焉。’故使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業萬世子孫,傳稱其善,方施天下,至今稱之,謂之聖王。”然則桀紂幽厲得其罰何以也?”子墨子言曰:“其事上詬天,中詬鬼,下賊人,故天意曰:‘此之我所愛,別而惡之,我所利,交而賊之。惡人者此為之博也,賊人者此為之厚也。’故使不得終其壽,不歿其世,至今毀之,謂之暴王。 5 天志上: 然則何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?以其兼而明之。何以知其兼而明之?以其兼而有之。何以知其兼而有之?以其兼而食焉。何以知其兼而食焉?四海之內,粒食之民,莫不犓牛羊,豢犬彘,潔為粢盛酒醴,以祭祀於上帝鬼神,天有邑人,何用弗愛也?且吾言殺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。殺不辜者誰也?則人也。予之不祥者誰也?則天也。若以天為不愛天下之百姓,則何故以人與人相殺,而天予之不祥?此我所以知天之愛天下之百姓也。 6 天志上: 順天意者,義政也。反天意者,力政也。然義政將柰何哉?”子墨子言曰:“處大國不攻小國,處大家不篡小家,強者不劫弱,貴者不傲賤,多詐者不欺愚。此必上利於天,中利於鬼,下利於人,三利無所不利,故舉天下美名加之,謂之聖王,力政者則與此異,言非此,行反此,猶倖馳也。處大國攻小國,處大家篡小家,強者劫弱,貴者傲賤,多詐欺愚。此上不利於天,中不利於鬼,下不利於人。三不利無所利,故舉天下惡名加之,謂之暴王。” 7 天志上: 子墨子言曰:“我有天志,譬若輪人之有規,匠人之有矩,輪匠執其規矩,以度天下之方圜,曰:‘中者是也,不中者非也。’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書,不可勝載,言語不可盡計,上說諸侯,下說列士,其於仁義則大相遠也。何以知之?曰我得天下之明法以度之。”
《天志中》
1 天志中: 子墨子言曰:“今天下之君子之欲為仁義者,則不可不察義之所從出。既曰不可以不察義之所欲出,然則義何從出?”子墨子曰:“義不從愚且賤者出,必自貴且知者出。何以知義之不從愚且賤者出,而必自貴且知者出也?曰:義者,善政也。何以知義之為善政也?曰:天下有義則治,無義則亂,是以知義之為善政也。夫愚且賤者,不得為政乎貴且知者,然後得為政乎愚且賤者,此吾所以知義之不從愚且賤者出,而必自貴且知者出也。然則孰為貴?孰為知?曰:天為貴,天為知而已矣。然則義果自天出矣。” 2 天志中: 今天下之人曰:“當若天子之貴於諸侯,諸侯之貴於大夫,碻明知之。然吾未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者有矣。曰:天子為善,天能賞之;天子為暴,天能罰之;天子有疾病禍祟,必齋戒沐浴,潔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,則天能除去之,然吾未知天之祈福於天子也。此吾所以知天之貴且知於天子者。不止此而已矣,又以先王之書馴天明不解之道也知之。曰:‘明哲維天,臨君下土。’則此語天之貴且知於天子。不知亦有貴知夫天者乎?曰:天為貴,天為知而已矣。然則義果自天出矣。” 3 天志中: 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君子,中實將欲遵道利民,本察仁義之本,天之意不可不慎也。”既以天之意以為不可不慎已,然則天之將何欲何憎?子墨子曰:“天之意不欲大國之攻小國也,大家之亂小家也,強之暴寡,詐之謀愚,貴之傲賤,此天之所不欲也。不止此而已,欲人之有力相營,有道相教,有財相分也。又欲上之強聽治也,下之強從事也。上強聽治,則國家治矣,下強從事則財用足矣。若國家治財用足,則內有以潔為酒醴粢盛,以祭祀天鬼;外有以為環璧珠玉,以聘撓四鄰。諸侯之冤不興矣,邊境兵甲不作矣。內有以食飢息勞,持養其萬民,則君臣上下惠忠,父子弟兄慈孝。故唯毋明乎順天之意,奉而光施之天下,則刑政治,萬民和,國家富,財用足,百姓皆得煖衣飽食,便寧無憂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君子,中實將欲遵道利民,本察仁義之本,天之意不可不慎也! 4 天志中: 且夫天子之有天下也,辟之無以異乎國君諸侯之有四境之內也。今國君諸侯之有四境之內也,夫豈欲其臣國萬民之相為不利哉?今若處大國則攻小國,處大家則亂小家,欲以此求賞譽,終不可得,誅罰必至矣。夫天之有天下也,將無已異此。今若處大國則攻小國,處大都則伐小都,欲以此求福祿於天,福祿終不得,而禍祟必至矣。然有所不為天之所欲,而為天之所不欲,則夫天亦且不為人之所欲,而為人之所不欲矣。人之所不欲者何也?曰病疾禍祟也。若已不為天之所欲,而為天之所不欲,是率天下之萬民以從事乎禍祟之中也。故古者聖王明知天鬼之所福,而辟天鬼之所憎,以求興天下之利,而除天下之害。是以天之為寒熱也節,四時調,陰陽雨露也時,五穀孰,六畜遂,疾災戾疫凶饑則不至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君子,中實將欲遵道利民,本察仁義之本,天意不可不慎也! 5 天志中: 且夫天下蓋有不仁不祥者,曰當若子之不事父,弟之不事兄,臣之不事君也。故天下之君子,與謂之不祥者。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,撽遂萬物以利之,若豪之末,非天之所為也,而民得而利之,則可謂否矣。然獨無報夫天,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。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。 6 天志中: 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有矣,曰以磨為日月星辰,以昭道之;制為四時春秋冬夏,以紀綱之;雷降雪霜雨露,以長遂五穀麻絲,使民得而財利之;列為山川谿谷,播賦百事,以臨司民之善否;為王公侯伯,使之賞賢而罰暴;賊金木鳥獸,從事乎五穀麻絲,以為民衣食之財。自古及今,未嘗不有此也。今有人於此,驩若愛其子,竭力單務以利之,其子長,而無報子求父,故天下之君子與謂之不仁不祥。今夫天兼天下而愛之,撽遂萬物以利之,若豪之末,非天之所為,而民得而利之,則可謂否矣,然獨無報夫天,而不知其為不仁不祥也。此吾所謂君子明細而不明大也。 7 天志中: 且吾所以知天愛民之厚者,不止此而足矣。曰殺不辜者,天予不祥。不辜者誰也?曰人也。予之不祥者誰也?曰天也。若天不愛民之厚,夫胡說人殺不辜,而天予之不祥哉?此吾之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也。 8 天志中: 且吾所以知天之愛民之厚者,不止此而已矣。曰愛人利人,順天之意,得天之賞者有之;憎人賊人,反天之意,得天之罰者亦有矣。夫愛人利人,順天之意,得天之賞者誰也?曰若昔三代聖王,堯舜禹湯文武者是也。堯舜禹湯文武焉所從事?曰從事兼,不從事別。兼者,處大國不攻小國,處大家不亂小家,強不劫弱,眾不暴寡,詐不謀愚,貴不傲賤。觀其事,上利乎天,中利乎鬼,下利乎人,三利無所不利,是謂天德。聚斂天下之美名而加之焉,曰:此仁也,義也,愛人利人,順天之意,得天之賞者也。不止此而已,書於竹帛,鏤之金石,琢之槃盂,傳遺後世子孫。曰將何以為?將以識夫愛人利人,順天之意,得天之賞者也。皇矣道之曰:‘帝謂文王,予懷明德,不大聲以色,不長夏以革,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’帝善其順法則也,故舉殷以賞之,使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名譽至今不息。故夫愛人利人,順天之意,得天之賞者,既可得留而已。夫憎人賊人,反天之意,得天之罰者誰也?曰若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是也。桀紂幽厲焉所從事?曰從事別,不從事兼。別者,處大國則攻小國,處大家則亂小家,強劫弱,眾暴寡,詐謀愚,貴傲賤。觀其事,上不利乎天,中不利乎鬼,下不利乎人,三不利無所利,是謂天賊。聚斂天下之醜名而加之焉,曰此非仁也,非義也。憎人賊人,反天之意,得天之罰者也。不止此而已,又書其事於竹帛,鏤之金石,琢之槃盂,傳遺後世子孫。曰將何以為?將以識夫憎人賊人,反天之意,得天之罰者也。大誓之道之曰:‘紂越厥夷居,不肯事上帝,棄厥先神祇不祀,乃曰吾有命,毋僇其務(或罔懲其侮)。天亦縱棄紂而不葆。’察天以縱棄紂而不葆者,反天之意也。故夫憎人賊人,反天之意,得天之罰者,既可得而知也。” 9 天志中: 是故子墨子之有天之,辟人無以異乎輪人之有規,匠人之有矩也。今夫輪人操其規,將以量度天下之圜與不圜也,曰:中吾規者謂之圜,不中吾規者謂之不圜。是以圜與不圜,皆可得而知也。此其故何?則圜法明也。匠人亦操其矩,將以量度天下之方與不方也。曰:中吾矩者謂之方,不中吾矩者謂之不方。是以方與不方,皆可得而知之。此其故何?則方法明也。故子墨子之有天之意也,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,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出言談也。觀其行,順天之意,謂之善意行,反天之意,謂之不善意行;觀其言談,順天之意,謂之善言談,反天之意,謂之不善言談;觀其刑政,順天之意,謂之善刑政,反天之意,謂之不善刑政。故置此以為法,立此以為儀,將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與不仁,譬之猶分黑白也。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,中實將欲遵道利民,本察仁義之本,天之意不可不順也。順天之意者,義之法也。”
《天志下》
1 天志下: 子墨子言曰:“天下之所以亂者,其說將何哉?則是天下士君子,皆明於小而不明於大。何以知其明於小不明於大也?以其不明於天之意也。何以知其不明於天之意也?以處人之家者知之。今人處若家得罪,將猶有異家所,以避逃之者,然且父以戒子,兄以戒弟,曰:‘戒之慎之,處人之家,不戒不慎之,而有處人之國者乎?’今人處若國得罪,將猶有異國所,以避逃之者矣,然且父以戒子,兄以戒弟,曰:‘戒之慎之,處人之國者,不可不戒慎也!’今人皆處天下而事天,得罪於天,將無所以避逃之者矣。然而莫知以相極戒也,吾以此知大物則不知者也。” 2 天志下: 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戒之慎之,必為天之所欲,而去天之所惡。曰天之所欲者何也?所惡者何也?天欲義而惡其不義者也。何以知其然也?曰義者正也。何以知義之為正也?天下有義則治,無義則亂,我以此知義之為正也。然而正者,無自下正上者,必自上正下。是故庶人不得次己而為正,有士正之;士不得次己而為正,有大夫正之;大夫不得次己而為正,有諸侯正之;諸侯不得次己而為正,有三公正之;三公不得次己而為正,有天子正之;天子不得次己而為政,有天正之。今天下之士君子,皆明於天子之正天下也,而不明於天之正天子也。是故古者聖人,明以此說人曰:‘天子有善,天能賞之;天子有過,天能罰之。’天子賞罰不當,聽獄不中,天下疾病禍福,霜露不時,天子必且犓豢其牛羊犬彘,絜為粢盛酒醴,以禱祠祈福於天,我未嘗聞天之禱祈福於天子也,吾以此知天之重且貴於天子也。是故義者不自愚且賤者出,必自貴且知者出。曰誰為知?天為知。然則義果自天出也。今天下之士君子之欲為義者,則不可不順天之意矣。 3 天志下: 曰順天之意何若?曰兼愛天下之人。何以知兼愛天下之人也?以兼而食之也。何以知其兼而食之也?自古及今無有遠靈孤夷之國,皆犓豢其牛羊犬彘,絜為粢盛酒醴,以敬祭祀上帝山川鬼神,以此知兼而食之也。苟兼而食焉,必兼而愛之。譬之若楚、越之君,今是楚王食於楚之四境之內,故愛楚之人;越王食於越,故愛越之人。今天兼天下而食焉,我以此知其兼愛天下之人也。 4 天志下: 且天之愛百姓也,不盡物而止矣。今天下之國,粒食之民,殺一不辜者,必有一不祥。曰誰殺不辜?曰人也。孰予之不辜?曰天也。若天之中實不愛此民也,何故而人有殺不辜,而天予之不祥哉?且天之愛百姓厚矣,天之愛百姓別矣,既可得而知也。何以知天之愛百姓也?吾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。何以知賢者之必賞善罰暴也?吾以昔者三代之聖王知之。故昔也三代之聖王堯舜禹湯文武之兼愛之天下也,從而利之,移其百姓之意焉,率以敬上帝山川鬼神,天以為從其所愛而愛之,從其所利而利之,於是加其賞焉,使之處上位,立為天子以法也,名之曰‘聖人’,以此知其賞善之證。是故昔也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之兼惡天下也,從而賊之,移其百姓之意焉,率以詬侮上帝山川鬼神,天以為不從其所愛而惡之,不從其所利而賊之,於是加其罰焉,使之父子離散,國家滅亡,抎失社稷,憂以及其身。是以天下之庶民屬而毀之,業萬世子孫繼嗣,毀之賁不之廢也,名之曰‘失王’,以此知其罰暴之證。今天下之士君子,欲為義者,則不可不順天之意矣。 5 天志下: 曰順天之意者,兼也;反天之意者,別也。兼之為道也,義正;別之為道也,力正。曰義正者何若?曰大不攻小也,強不侮弱也,眾不賊寡也,詐不欺愚也,貴不傲賤也,富不驕貧也,壯不奪老也。是以天下之庶國,莫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害也。若事上利天,中利鬼,下利人,三利而無所不利,是謂天德。故凡從事此者,聖知也,仁義也,忠惠也,慈孝也,是故聚斂天下之善名而加之。是其故何也?則順天之意也。曰力正者何若?曰大則攻小也,強則侮弱也,眾則賊寡也,詐則欺愚也,貴則傲賤也,富則驕貧也,壯則奪老也。是以天下之庶國,方以水火毒藥兵刃以相賊害也。若事上不利天,中不利鬼,下不利人,三不利而無所利,是謂之賊。故凡從事此者,寇亂也,盜賊也,不仁不義,不忠不惠,不慈不孝,是故聚斂天下之惡名而加之。是其故何也?則反天之意也。” 6 天志下: 故子墨子置立天之,以為儀法,若輪人之有規,匠人之有矩也。今輪人以規,匠人以矩,以此知方圜之別矣。是故子墨子置立天之,以為儀法。吾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義遠也。何以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義遠也?今知氏大國之君寬者然曰:“吾處大國而不攻小國,吾何以為大哉!”是以差論蚤牙之士,比列其舟車之卒,以攻罰無罪之國,入其溝境,刈其禾稼,斬其樹木,殘其城郭,以御其溝池,焚燒其祖廟,攘殺其犧牷,民之格者,則剄殺之,不格者,則係操而歸,丈夫以為僕圉胥靡,婦人以為舂酋。則夫好攻伐之君,不知此為不仁義,以告四鄰諸侯曰:“吾攻國覆軍,殺將若干人矣。”其鄰國之君亦不知此為不仁義也,有具其皮幣,發其總處,使人饗賀焉。則夫好攻伐之君,有重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,有書之竹帛,藏之府庫。為人後子者,必且欲順其先君之行,曰:“何不當發吾府庫,視吾先君之法美。”必不曰文、武之為正者若此矣,曰吾攻國覆軍殺將若干人矣。則夫好攻伐之君,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,其鄰國之君不知此為不仁不義也,是以攻伐世世而不已者,此吾所謂大物則不知也。 7 天志下: 所謂小物則知之者何若?今有人於此,入人之場園,取人之桃李瓜薑者,上得且罰之,眾聞則非之,是何也?曰不與其勞,獲其實,已非其有所取之故,而況有踰於人之牆垣,抯格人之子女者乎?與角人之府庫,竊人之金玉蚤絫者乎?與踰人之欄牢,竊人之牛馬者乎?而況有殺一不辜人乎?今王公大人之為政也,自殺一不辜人者;踰人之牆垣,抯格人之子女者;與角人之府庫,竊人之金玉蚤絫者;與踰人之欄牢,竊人之牛馬者;與入人之場園,竊人之桃李瓜薑者,今王公大人之加罰此也,雖古之堯舜禹湯文武之為政,亦無以異此矣。今天下之諸侯,將猶皆侵凌攻伐兼并,此為殺一不辜人者,數千萬矣;此為踰人之牆垣,格人之子女者,與角人府庫,竊人金玉蚤絫者,數千萬矣;踰人之欄牢,竊人之牛馬者,與入人之場園,竊人之桃李瓜薑者,數千萬矣,而自曰義也。故子墨子言曰:“是蕡我者,則豈有以異是蕡黑白甘苦之辯者哉!今有人於此,少而示之黑謂之黑,多示之黑謂白,必曰吾目亂,不知黑白之別。今有人於此,能少嘗之甘謂甘,多嘗謂苦,必曰吾口亂,不知其甘苦之味。今王公大人之政也,或殺人,其國家禁之,此蚤越有能多殺其鄰國之人,因以為文義,此豈有異蕡白黑、甘苦之別者哉?” 8 天志下: 故子墨子置天之,以為儀法。非獨子墨子以天之志為法也,於先王之書大夏之道之然:“帝謂文王,予懷明德,毋大聲以色,毋長夏以革,不識不知,順帝之則。”此誥文王之以天志為法也,而順帝之則也。且今天下之士君子,中實將欲為仁義,求為上士,上欲中聖王之道,下欲中國家百姓之利者,當天之志,而不可不察也。天之志者,義之經也。 《卷八》
29 卷八: 明鬼上 30 卷八: 明鬼中
《明鬼下》
1 明鬼下: 子墨子言曰:“逮至昔三代聖王既沒,天下失義,諸侯力正,是以存夫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,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長貞良也,正長之不強於聽治,賤人之不強於從事也,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,以兵刃毒藥水火,退無罪人乎道路率徑,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並作,由此始,是以天下亂。此其故何以然也?則皆以疑惑鬼神之有與無之別,不明乎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。今若使天下之人,偕若信鬼神之能賞賢而罰暴也,則夫天下豈亂哉!” 2 明鬼下: 今執無鬼者曰:“鬼神者,固無有。”旦暮以為教誨乎天下,疑天下之眾,使天下之眾皆疑惑乎鬼神有無之別,是以天下亂。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,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故當鬼神之有與無之別,以為將不可以不明察此者也。既以鬼神有無之別,以為不可不察已。” 3 明鬼下: 然則吾為明察此,其說將柰何而可?子墨子曰:“是與天下之所以察知有與無之道者,必以眾之耳目之實知有與亡為儀者也,請惑聞之見之,則必以為有,莫聞莫見,則必以為無。若是,何不嘗入一鄉一里而問之,自古以及今,生民以來者,亦有嘗見鬼神之物,聞鬼神之聲,則鬼神何謂無乎?若莫聞莫見,則鬼神可謂有乎?” 4 明鬼下: 今執無鬼者言曰:“夫天下之為聞見鬼神之物者,不可勝計也,亦孰為聞見鬼神有無之物哉?”子墨子言曰:“若以眾之所同見,與眾之所同聞,則若昔者杜伯是也。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,杜伯曰:‘吾君殺我而不辜,若以死者為無知則止矣;若死而有知,不出三年,必使吾君知之。’其三年,周宣王合諸侯而田於圃,田車數百乘,從數千,人滿野。日中,杜伯乘白馬素車,朱衣冠,執朱弓,挾朱矢,追周宣王,射之車上,中心折脊,殪車中,伏弢而死。當是之時,周人從者莫不見,遠者莫不聞,著在周之《春秋》。為君者以教其臣,為父者以警其子,曰:‘戒之慎之!凡殺不辜者,其得不祥,鬼神之誅,若此之憯遫也!以若書之說觀之,則鬼神之有,豈可疑哉? 5 明鬼下: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,昔者鄭穆公,當晝日中處乎廟,有神入門而左,鳥身,素服三絕,面狀正方。鄭穆公見之,乃恐懼奔,神曰:‘無懼!帝享女明德,使予錫女壽十年有九,使若國家蕃昌,子孫茂,毋失。鄭穆公再拜稽首曰:‘敢問神名?’曰:‘予為句芒。’若以鄭穆公之所身見為儀,則鬼神之有,豈可疑哉? 6 明鬼下: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,昔者,燕簡公殺其臣莊子儀而不辜,莊子儀曰:‘吾君王殺我而不辜,死人毋知亦已,死人有知,不出三年,必使吾君知之’。期年,燕將馳祖,燕之有祖,當齊之社稷,宋之有桑林,楚之有雲夢也,此男女之所屬而觀也。日中,燕簡公方將馳於祖塗,莊子儀荷朱杖而擊之,殪之車上。當是時,燕人從者莫不見,遠者莫不聞,著在燕之春秋。諸侯傳而語之曰‘凡殺不辜者,其得不祥,鬼神之誅,若此其憯遫也!’以若書之說觀之,則鬼神之有,豈可疑哉? 7 明鬼下: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,昔者,宋文君鮑之時,有臣曰祝夜姑,固嘗從事於厲,祩子杖揖出與言曰:‘觀辜是何珪璧之不滿度量?酒醴粢盛之不淨潔也?犧牲之不全肥?春秋冬夏“選”失時?豈女為之與?意鮑為之與?’觀辜曰:‘鮑幼弱在荷繈之中,鮑何與識焉。官臣觀辜特為之’。祩子舉揖而槁之,殪之壇上。當是時,宋人從者莫不見,遠者莫不聞,著在宋之春秋。諸侯傳而語之曰:‘諸不敬慎祭祀者,鬼神之誅,至若此其憯遫也!’以若書之說觀之,鬼神之有,豈可疑哉? 8 明鬼下: 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。昔者,齊莊君之臣有所謂王里國、中里徼者,此二子者,訟三年而獄不斷。齊君由謙殺之恐不辜,猶謙釋之。恐失有罪,乃使之人共一羊,盟齊之神社,二子許諾。於是剄羊出血而灑其血,讀王里國之辭既已終矣,讀中里徼之辭未半也,羊起而觸之,折其腳,祧神之而槁之,殪之盟所。當是時,齊人從者莫不見,遠者莫不聞,著在齊之春秋。諸侯傳而語之曰:‘請品先不以其請者,鬼神之誅,至若此其憯遫也。’以若書之說觀之,鬼神之有,豈可疑哉?” 9 明鬼下: 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雖有深谿博林,幽澗毋人之所,施行不可以不董,見有鬼神視之”。 10 明鬼下: 今執無鬼者曰:“夫眾人耳目之請,豈足以斷疑哉?柰何其欲為高君子於天下,而有復信眾之耳目之請哉?”子墨子曰:若以眾之耳目之請,以為不足信也,不以斷疑。不識若昔者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,足以為法乎?故於此乎,自中人以上皆曰:若昔者三代聖王,足以為法矣。若苟昔者三代聖王足以為法,然則姑嘗上觀聖王之事。昔者,武王之攻殷誅紂也,使諸侯分其祭曰:‘使親者受內祀,疏者受外祀。’故武王必以鬼神為有,是故攻殷伐紂,使諸侯分其祭。若鬼神無有,則武王何祭分哉? 11 明鬼下: 非惟武王之事為然也,故聖王其賞也必於祖,其僇也必於社。賞於祖者何也?告分之均也;僇於社者何也?告聽之中也。非惟若書之說為然也,且惟昔者虞夏、商、周三代之聖王,其始建國營都日,必擇國之正壇,置以為宗廟;必擇木之脩茂者,立以為菆位;必擇國之父兄慈孝貞良者,以為祝宗;必擇六畜之勝腯肥倅,毛以為犧牲;珪璧琮璜,稱財為度;必擇五穀之芳黃,以為酒醴粢盛,故酒醴粢盛,與歲上下也。故古聖王治天下也,故必先鬼神而後人者此也。故曰官府選效,必先祭器祭服,畢藏於府,祝宗有司,畢立於朝,犧牲不與昔聚群。故古者聖王之為政若此。 12 明鬼下: 古者聖王必以鬼神為,其務鬼神厚矣,又恐後世子孫不能知也,故書之竹帛,傳遺後世子孫;咸恐其腐蠹絕滅,後世子孫不得而記,故琢之盤盂,鏤之金石,以重之;有恐後世子孫不能敬莙以取羊,故先王之書,聖人一尺之帛,一篇之書,語數鬼神之有也,重有重之。此其故何?則聖王務之。今執無鬼者曰:‘鬼神者,固無有。’則此反聖王之務。反聖王之務,則非所以為君子之道也!” 13 明鬼下: 今執無鬼者之言曰:“先王之書,慎無一尺之帛,一篇之書,語數鬼神之有,重有重之,亦何書之有哉?”子墨子曰:“《周書》、《大雅》有之,《大雅》曰:‘文王在上,於昭于天,周雖舊邦,其命維新。有周不顯,帝命不時。文王陟降,在帝左右。穆穆文王,令問不已’。若鬼神無有,則文王既死,彼豈能在帝之左右哉?此吾所以知《周書》之鬼也。 14 明鬼下: 且《周書》獨鬼,而《商書》不鬼,則未足以為法也。然則姑嘗上觀乎商書,曰:‘嗚呼!古者有夏,方未有禍之時,百獸貞蟲,允及飛鳥,莫不比方。矧隹人面,胡敢異心?山川鬼神,亦莫敢不寧。若能共允,隹天下之合,下土之葆’。察山川鬼神之所以莫敢不寧者,以佐謀禹也。此吾所以知商書之鬼也。 15 明鬼下: 且商書獨鬼,而夏書不鬼,則未足以為法也。然則姑嘗上觀乎夏書禹誓曰:‘大戰于甘,王乃命左右六人,下聽誓于中軍,曰:“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棄三正,天用劋絕其命。”有曰:“日中。今予與有扈氏爭一日之命。且爾卿大夫庶人,予非爾田野葆士之欲也,予共行天之罰也。左不共于左,右不共于右,若不共命,御非爾馬之政,若不共命”’。是以賞于祖而僇于社。賞于祖者何也?言分命之均也。僇于社者何也?言聽獄之事也。故古聖王必以鬼神為賞賢而罰暴,是故賞必於祖而僇必於社。此吾所以知夏書之鬼也。故尚者夏書,其次商周之書,語數鬼神之有也,重有重之,此其故何也?則聖王務之。以若書之說觀之,則鬼神之有,豈可疑哉?於古曰:‘吉日丁卯,周代祝社方,歲於社者考,以延年壽’。若無鬼神,彼豈有所延年壽哉!” 16 明鬼下: 是故子墨子曰:“嘗若鬼神之能賞賢如罰暴也。蓋本施之國家,施之萬民,實所以治國家利萬民之道也。若以為不然,是以吏治官府之不絜廉,男女之為無別者,鬼神見之;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,以兵刃毒藥水火,退無罪人乎道路,奪人車馬衣裘以自利者,有鬼神見之。是以吏治官府,不敢不絜廉,見善不敢不賞,見暴不敢不罪。民之為淫暴寇亂盜賊,以兵刃毒藥水火,退無罪人乎道路,奪車馬衣裘以自利者,由此止。是以莫放幽閒,擬乎鬼神之明顯,明有一人畏上誅罰,是以天下治。 17 明鬼下: 故鬼神之明,不可為幽閒廣澤,山林深谷,鬼神之明必知之。鬼神之罰,不可為富貴眾強,勇力強武,堅甲利兵,鬼神之罰必勝之。若以為不然,昔者夏王桀,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上詬天侮鬼,下殃傲天下之萬民,祥上帝伐元山帝行,故於此乎,天乃使湯至明罰焉。湯以車九兩,鳥陳鴈行,湯乘大贊,犯遂夏眾,入之郊逐,王乎禽推哆大戲。故昔夏王桀,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有勇力之人推哆大戲,生列兕虎,指畫殺人,人民之眾兆億,侯盈厥澤陵,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誅。此吾所謂鬼神之罰,不可為富貴眾強、勇力強武、堅甲利兵者,此也。 18 明鬼下: 且不惟此為然。昔者殷王紂,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上詬天侮鬼,下殃傲天下之萬民,播棄黎老,賊誅孩子,楚毒無罪,刲剔孕婦,庶舊鰥寡,號咷無告也。故於此乎,天乃使武王至明罰焉。武王以擇車百兩,虎賁之卒四百人,先庶國節窺戎,與殷人戰乎牧之野,王乎禽費中、惡來,眾畔百走。武王逐奔入宮,萬年梓株折紂而繫之赤環,載之白旗,以為天下諸侯僇。故昔者殷王紂,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有勇力之人費中、惡來、崇侯虎指寡殺人,人民之眾兆億,侯盈厥澤陵,然不能以此圉鬼神之誅。此吾所謂鬼神之罰,不可為富貴眾強、勇力強武、堅甲利兵者,此也。且禽艾之道之曰:‘得璣無小,滅宗無大’。則此言鬼神之所賞,無小必賞之;鬼神之所罰,無大必罰之”。 19 明鬼下: 今執無鬼者曰:“意不忠親之利,而害為孝子乎?”子墨子曰:“古之今之為鬼,非他也,有天鬼,亦有山水鬼神者,亦有人死而為鬼者。今有子先其父死,弟先其兄死者矣,意雖使然,然而天下之陳物曰‘先生者先死’,若是,則先死者非父則母,非兄而姒也。今絜為酒醴粢盛,以敬慎祭祀,若使鬼神請有,是得其父母姒兄而飲食之也,豈非厚利哉?若使鬼神請亡,是乃費其所為酒醴粢盛之財耳。自夫費之,非特注之汙壑而棄之也,內者宗族,外者鄉里,皆得如具飲食之。雖使鬼神請亡,此猶可以合驩聚眾,取親於鄉里。”今執無鬼者言曰:“鬼神者固請無有,是以不共其酒醴粢盛犧牲之財。吾非乃今愛其酒醴粢盛犧牲之財乎?其所得者臣將何哉?”此上逆聖王之書,內逆民人孝子之行,而為上士於天下,此非所以為上士之道也。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吾為祭祀也,非直注之汙壑而棄之也,上以交鬼之福,下以合驩聚眾,取親乎鄉里。若神有,則是得吾父母弟兄而食之也。則此豈非天下利事也哉!” 20 明鬼下: 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王公大人士君子,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當若鬼神之有也,將不可不尊明也,聖王之道也”。
《非樂上》
1 非樂上: 子墨子言曰:“仁之事者,必務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將以為法乎天下。利人乎,即為;不利人乎,即止。且夫仁者之為天下度也,非為其目之所美,耳之所樂,口之所甘,身體之所安,以此虧奪民衣食之財,仁者弗為也。”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,非以大鍾、鳴鼓、琴瑟、竽笙之聲,以為不樂也;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,以為不美也;非以犓豢煎炙之味,以為不甘也;非以高臺厚榭邃野之居,以為不安也。雖身知其安也,口知其甘也,目知其美也,耳知其樂也,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,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。是故子墨子曰:“為樂,非也。” 2 非樂上: 今王公大人,雖無造為樂器,以為事乎國家,非直掊潦水折壤坦而為之也,將必厚措斂乎萬民,以為大鍾、鳴鼓、琴瑟、竽笙之聲。古者聖王亦嘗厚措斂乎萬民,以為舟車,既以成矣,曰:‘吾將惡許用之?曰:舟用之水,車用之陸,君子息其足焉,小人休其肩背焉。’故萬民出財齎而予之,不敢以為慼恨者,何也?以其反中民之利也。然則樂器反中民之利亦若此,即我弗敢非也。然則當用樂器譬之若聖王之為舟車也,即我弗敢非也。民有三患:飢者不得食,寒者不得衣,勞者不得息,三者民之巨患也。然即當為之撞巨鍾、擊鳴鼓、彈琴瑟、吹竽笙而揚干戚,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?即我以為未必然也。意舍此。今有大國即攻小國,有大家即伐小家,強劫弱,眾暴寡,詐欺愚,貴傲賤,寇亂盜賊並興,不可禁止也。然即當為之撞巨鍾、擊鳴鼓、彈琴瑟、吹竽笙而揚干戚,天下之亂也,將安可得而治與?即我未必然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姑嘗厚措斂乎萬民,以為大鍾、鳴鼓、琴瑟、竽笙之聲,以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為樂,非也。” 3 非樂上: 今王公大人,唯毋處高臺厚榭之上而視之,鍾猶是延鼎也,弗撞擊將何樂得焉哉?其說將必撞擊之,惟勿撞擊,將必不使老與遲者,老與遲者耳目不聰明,股肱不畢強,聲不和調,明不轉朴。將必使當年,因其耳目之聰明,股肱之畢強,聲之和調,眉之轉朴。使丈夫為之,廢丈夫耕稼樹藝之時,使婦人為之,廢婦人紡績織紝之事。今王公大人唯毋為樂,虧奪民衣食之財,以拊樂如此多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為樂,非也。” 4 非樂上: 今大鍾、鳴鼓、琴瑟、竽笙之聲既已具矣,大人鏽然奏而獨聽之,將何樂得焉哉?其說將必與賤人不與君子。與君子聽之,廢君子聽治;與賤人聽之,廢賤人之從事。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,虧奪民之衣食之財,以拊樂如此多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為樂,非也。” 5 非樂上: 昔者齊康公興樂萬,萬人不可衣短褐,不可食糠糟,曰食飲不美,面目顏色不足視也;衣服不美,身體從容醜羸,不足觀也。是以食必粱肉,衣必文繡,此掌不從事乎衣食之財,而掌食乎人者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王公大人惟毋為樂,虧奪民衣食之財,以拊樂如此多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為樂,非也。” 6 非樂上: 今人固與禽獸麋鹿、蜚鳥、貞蟲異者也,今之禽獸麋鹿、蜚鳥、貞蟲,因其羽毛以為衣裘,因其蹄蚤以為褲屨,因其水草以為飲食。故唯使雄不耕稼樹藝,雌亦不紡績織紝,衣食之財固已具矣。今人與此異者也,賴其力者生,不賴其力者不生。君子不強聽治,即刑政亂;賤人不強從事,即財用不足。今天下之士君子,以吾言不然,然即姑嘗數天下分事,而觀樂之害。王公大人蚤朝晏退,聽獄治政,此其分事也;士君子竭股肱之力,亶其思慮之智,內治官府,外收斂關市、山林、澤梁之利,以實倉廩府庫,此其分事也;農夫蚤出暮入,耕稼樹藝,多聚叔粟,此其分事也;婦人夙興夜寐,紡績織紝,多治麻絲葛緒綑布縿,此其分事也。今惟毋在乎王公大人說樂而聽之,即必不能蚤朝晏退,聽獄治政,是故國家亂而社稷危矣。今惟毋在乎士君子說樂而聽之,即必不能竭股肱之力,亶其思慮之智,內治官府,外收斂關市、山林、澤梁之利,以實倉廩府庫,是故倉廩府庫不實。今惟毋在乎農夫說樂而聽之,即必不能蚤出暮入,耕稼樹藝,多聚叔粟,是故叔粟不足。今惟毋在乎婦人說樂而聽之,即不必能夙興夜寐,紡績織紝,多治麻絲葛緒綑布縿,是故布縿不興。曰:孰為大人之聽治而廢國家之從事?曰:樂也。”是故子墨子曰:“為樂,非也。” 7 非樂上: 何以知其然也?曰先王之書,湯之官刑有之曰:“其恆舞于宮,是謂巫風。其刑君子出絲二衛,小人否,似二伯黃徑。”乃言曰:‘嗚乎!舞佯佯,黃言孔章,上帝弗常,九有以亡,上帝不順,降之百殃,其家必懷喪。’察九有之所以亡者,徒從飾樂也。於武觀曰:‘啟乃淫溢康樂,野于飲食,將將銘莧磬以力,湛濁于酒,渝食于野,萬舞翼翼,章聞于大,天用弗式。’故上者天鬼弗戒,下者萬民弗利。” 8 非樂上: 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士君子,請將欲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當在樂之為物,將不可不禁而止也。” 《卷九》
33 卷九: 非樂中 34 卷九: 非樂下
《非命上》
1 非命上: 子墨子言曰:“古者王公大人,為政國家者,皆欲國家之富,人民之眾,刑政之治。然而不得富而得貧,不得眾而得寡,不得治而得亂,則是本失其所欲,得其所惡,是故何也?”子墨子言曰:“執有命者以集於民閒者眾。執有命者之言曰:‘命富則富,命貧則貧;命眾則眾,命寡則寡;命治則治,命亂則亂;命壽則壽,命夭則夭;命雖強勁,何益哉?’以上說王公大人,下以駔百姓之從事,故執有命者不仁。故當執有命者之言,不可不明辨。” 2 非命上: 然則明辨此之說將柰何哉?子墨子言曰:“必立儀,言而毋儀,譬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者也,是非利害之辨,不可得而明知也。故言必有三表。”何謂三表?子墨子言曰:“有本之者,有原之者,有用之者。於何本之?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。於何原之?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。於何用之?廢以為刑政,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。此所謂言有三表也。 3 非命上: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,或以命為有。蓋嘗尚觀於聖王之事,古者桀之所亂,湯受而治之;紂之所亂,武王受而治之。此世未易民未渝,在於桀紂,則天下亂;在於湯武,則天下治,豈可謂有命哉! 4 非命上: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,或以命為有。蓋嘗尚觀於先王之書,先王之書,所以出國家,布施百姓者,憲也。先王之憲,亦嘗有曰‘福不可請,而禍不可諱,敬無益,暴無傷’者乎?所以聽獄制罪者,刑也。先王之刑亦嘗有曰‘福不可請,禍不可諱,敬無益,暴無傷’者乎?所以整設師旅,進退師徒者,誓也。先王之誓亦嘗有曰:‘福不可請,禍不可諱,敬無益,暴無傷’者乎?”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吾當未鹽數,天下之良書不可盡計數,大方論數,而五者是也。今雖毋求執有命者之言,不必得,不亦可錯乎?今用執有命者之言,是覆天下之義,覆天下之義者,是立命者也,百姓之誶也。說百姓之誶者,是滅天下之人也”。然則所為欲義在上者,何也?曰:“義人在上,天下必治,上帝山川鬼神,必有幹主,萬民被其大利。”何以知之?子墨子曰:“古者湯封於亳,絕長繼短,方地百里,與其百姓兼相愛,交相利,移則分。率其百姓,以上尊天事鬼,是以天鬼富之,諸侯與之,百姓親之,賢士歸之,未歿其世,而王天下,政諸侯。昔者文王封於岐周,“絕長繼短,方地百里,與其百姓兼相愛、交相利,則,是以近者安其政,遠者歸其德。聞文王者,皆起而趨之。罷不肖股肱不利者,處而願之曰:‘柰何乎使文王之地及我,吾則吾利,豈不亦猶文王之民也哉。’是以天鬼富之,諸侯與之,百姓親之,賢士歸之,未歿其世,而王天下,政諸侯。鄉者言曰:義人在上,天下必治,上帝山川鬼神,必有幹主,萬民被其大利。吾用此知之。 5 非命上: 是故古之聖王發憲出令,設以為賞罰以勸賢,是以入則孝慈於親戚,出則弟長於鄉里,坐處有度,出入有節,男女有辨。是故使治官府,則不盜竊,守城則不崩叛,君有難則死,出亡則送。此上之所賞,而百姓之所譽也。執有命者之言曰:‘上之所賞,命固且賞,非賢故賞也。上之所罰,命固且罰,不暴故罰也。’是故入則不慈孝於親戚,出則不弟長於鄉里,坐處不度,出入無節,男女無辨。是故治官府則盜竊,守城則崩叛,君有難則不死,出亡則不送。此上之所罰,百姓之所非毀也。執有命者言曰:‘上之所罰,命固且罰,不暴故罰也。上之所賞,命固且賞,非賢故賞也。’以此為君則不義,為臣則不忠,為父則不慈,為子則不孝,為兄則不良,為弟則不弟,而強執此者,此特凶言之所自生,而暴人之道也。 6 非命上: 然則何以知命之為暴人之道?昔上世之窮民,貪於飲食,惰於從事,是以衣食之財不足,而飢寒凍餒之憂至,不知曰‘我罷不肖,從事不疾’,必曰‘我命固且貧’。昔上世暴王不忍其耳目之淫,心涂之辟,不順其親戚,遂以亡失國家,傾覆社稷,不知曰‘我罷不肖,為政不善’,必曰‘吾命固失之。’於仲虺之告曰:‘我聞于夏人,矯天命布命于下,帝伐之惡,龔喪厥師。’此言湯之所以非桀之執有命也。於太誓曰:‘紂夷處,不用事上帝鬼神,禍厥先神禔不祀,乃曰吾民有命,無廖排漏,天亦縱棄之而弗葆。’此言武王所以非紂執有命也。今用執有命者之言,則上不聽治,下不從事。上不聽治,則刑政亂;下不從事,則財用不足,上無以供粢盛酒醴,祭祀上帝鬼神,下無以降綏天下賢可之士,外無以應待諸侯之賓客,內無以食飢衣寒,將養老弱。故命上不利於天,中不利於鬼,下不利於人,而強執此者,此特凶言之所自生,而暴人之道也。” 7 非命上: 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今天下之士君子,忠實欲天下之富而惡其貧,欲天下之治而惡其亂,執有命者之言,不可不非,此天下之大害也。”
《非命中》
1 非命中: 子墨子言曰:“凡出言談,由文學之為道也,則不可而不先立義法。若言而無義,譬猶立朝夕於員鈞之上也,則雖有巧工,必不能得正焉。然今天下之情偽,未可得而識也,故使言有三法。三法者何也?有本之者,有原之者,有用之者。於其本之也,考之天鬼之志,聖王之事;於其原之也,徵以先王之書;用之柰何,發而為刑。此言之三法也。 2 非命中: 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為亡,我所以知命之有與亡者,以眾人耳目之情,知有與亡。有聞之,有見之,謂之有;莫之聞,莫之見,謂之亡。然胡不嘗考之百姓之情?自古以及今,生民以來者,亦嘗見命之物,聞命之聲者乎?則未嘗有也。若以百姓為愚不肖,耳目之情不足因而為法,然則胡不嘗考之諸侯之傳言流語乎?自古以及今,生民以來者,亦嘗有聞命之聲,見命之體者乎?則未嘗有也。然胡不嘗考之聖王之事?古之聖王,舉孝子而勸之事親,尊賢良而勸之為善,發憲布令以教誨,明賞罰以勸沮。若此,則亂者可使治,而危者可使安矣。若以為不然,昔者,桀之所亂,湯治之;紂之所亂,武王治之。此世不渝而民不改,上變政而民易教,其在湯武則治,其在桀紂則亂,安危治亂,在上之發政也,則豈可謂有命哉!夫曰有命云者亦不然矣。 3 非命中: 今夫有命者言曰:‘我非作之後世也,自昔三代有若言以傳流矣。今故先生對之?’曰:夫有命者,不志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?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也?何以知之?初之列士桀大夫,慎言知行,此上有以規諫其君長,下有以教順其百姓,故上得其君長之賞,下得其百姓之譽。列士桀大夫聲聞不廢,流傳至今,而天下皆曰其力也,必不能曰我見命焉。 4 非命中: 是故昔者三代之暴王,不繆其耳目之淫,不慎其心志之辟,外之敺騁田獵畢弋,內沈於酒樂,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。繁為無用,暴逆百姓,使下不親其上,是故國為虛厲,身在刑僇之中,不用曰:我罷不肖,‘我為刑政不善’,必曰:‘我命故且亡。’雖昔也三代之窮民,亦由此也。內之不能善事其親戚,外不能善事其君長,惡恭儉而好簡易,貪飲食而惰從事,衣食之財不足,使身至有饑寒凍餒之憂,必不能曰:‘我罷不肖,我從事不疾’,必曰:‘我命固且窮。’雖昔也三代之偽民,亦猶此也。繁飾有命,以教眾愚樸人久矣。聖王之患此也,故書之竹帛,琢之金石,於先王之書仲虺之告曰:‘我聞有夏,人矯天命,布命于下,帝式是惡,用闕師。’此語夏王桀之執有命也,湯與仲虺共非之。先王之書太誓之言然曰:‘紂夷之居,而不用事上帝,棄闕其先神而不祀也,曰:“我民有命,毋僇其務。”天不亦棄縱而不葆。’此言紂之執有命也,武王以太誓非也。有於三代不國有之曰:‘女毋崇天之有命也。’命三不國亦言命之無也。於召公之執令於然,且:“‘敬哉!無天命,惟予二人,而無造言,不自降天之哉得之。’在於商、夏之詩書曰:‘命者暴王作之。’且今天下之士君子,將欲辯是非利害之故,當天有命者,不可不疾非也。”執有命者,此天下之厚害也,是故子墨子非也。
《非命下》
1 非命下: 子墨子言曰:“凡出言談,則必可而不先立儀而言。若不先立儀而言,譬之猶運鈞之上而立朝夕焉也。我以為雖有朝夕之辯,必將終未可得而從定也。是故言有三法。何謂三法?曰:有考之者,有原之者,有用之者。惡乎考之?考先聖大王之事。惡乎原之?察眾之耳目之請?惡乎用之?發而為政乎國,察萬民而觀之。此謂三法也。 2 非命下: 故昔者三代聖王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,曰:必務舉孝子而勸之事親,尊賢良之人而教之為善。是故出政施教,賞善罰暴。且以為若此,則天下之亂也,將屬可得而治也,社稷之危也,將屬可得而定也。若以為不然,昔桀之所亂,湯治之;紂之所亂,武王治之。當此之時,世不渝而民不易,上變政而民改俗。存乎桀紂而天下亂,存乎湯武而天下治。天下之治也,湯武之力也;天下之亂也,桀紂之罪也。若以此觀之,夫安危治亂存乎上之為政也,則夫豈可謂有命哉!故昔者禹湯文武方為政乎天下之時,曰‘必使飢者得食,寒者得衣,勞者得息,亂者得治’,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。夫豈可以為命哉?故以為其力也!今賢良之人,尊賢而好功道術,故上得其王公大人之賞,下得其萬民之譽,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。亦豈以為其命哉?又以為力也!然今夫有命者,不識昔也三代之聖善人與,意亡昔三代之暴不肖人與?若以說觀之,則必非昔三代聖善人也,必暴不肖人也。然今以命為有者,昔三代暴王桀紂幽厲,貴為天子,富有天下,於此乎,不而矯其耳目之欲,而從其心意之辟,外之敺騁、田獵、畢弋,內湛於酒樂,而不顧其國家百姓之政,繁為無用,暴逆百姓,遂失其宗廟。其言不曰‘吾罷不肖,吾聽治不強’,必曰‘吾命固將失之’。雖昔也三代罷不肖之民,亦猶此也。不能善事親戚君長,甚惡恭儉而好簡易,貪飲食而惰從事,衣食之財不足,是以身有陷乎飢寒凍餒之憂。其言不曰‘吾罷不肖,吾從事不強’,又曰‘吾命固將窮。’昔三代偽民亦猶此也。 3 非命下: 昔者暴王作之,窮人術之,此皆疑眾遲樸,先聖王之患之也,固在前矣。是以書之竹帛,鏤之金石,琢之盤盂,傳遺後世子孫。曰何書焉存?禹之總德有之曰:‘允不著,惟天民不而葆,既防凶心,天加之咎,不慎厥德,天命焉葆’?仲虺之告曰:‘我聞有夏,人矯天命,于下,帝式是增,用爽厥師。’彼用無為有,故謂矯,若有而謂有,夫豈為矯哉!昔者,桀執有命而行,湯為仲虺之告以非之。太誓之言也,於去發曰:‘惡乎君子!天有顯德,其行甚章,為鑑不遠,在彼殷王。謂人有命,謂敬不可行,謂祭無益,謂暴無傷,上帝不常,九有以亡,上帝不順,祝降其喪,惟我有周,受之大帝。’昔紂執有命而行,武王為太誓、去發以非之。曰:子胡不尚考之乎商周虞夏之記,從十簡之篇以尚,皆無之,將何若者也?” 4 非命下: 是故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之君子之為文學出言談也,非將勤勞其惟舌,而利其脣呡也,中實將欲其國家邑里萬民刑政者也。今也王公大人之所以蚤朝晏退,聽獄治政,終朝均分,而不敢怠倦者,何也?曰:彼以為強必治,不強必亂;強必寧,不強必危,故不敢怠倦。今也卿大夫之所以竭股肱之力,殫其思慮之知,內治官府,外斂關市、山林、澤梁之利,以實官府,而不敢怠倦者,何也?曰:彼以為強必貴,不強必賤;強必榮,不強必辱,故不敢怠倦。今也農夫之所以蚤出暮入,強乎耕稼樹藝,多聚叔粟,而不敢怠倦者,何也?曰:彼以為強必富,不強必貧;強必飽,不強必飢,故不敢怠倦。今也婦人之所以夙興夜寐,強乎紡績織紝,多治麻絲葛緒捆布縿,而不敢怠倦者,何也?曰:彼以為強必富,不強必貧,強必煖,不強必寒,故不敢怠倦。今雖毋在乎王公大人,蕢若信有命而致行之,則必怠乎聽獄治政矣,卿大夫必怠乎治官府矣,農夫必怠乎耕稼樹藝矣,婦人必怠乎紡績織紝矣。王公大人怠乎聽獄治政,卿大夫怠乎治官府,則我以為天下必亂矣。農夫怠乎耕稼樹藝,婦人怠乎紡織績紝,則我以為天下衣食之財將必不足矣。若以為政乎天下,上以事天鬼,天鬼不使;下以持養百姓,百姓不利,必離散不可得用也。是以入守則不固,出誅則不勝,故雖昔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之所以共抎其國家,傾覆其社稷者,此也。”是故子墨子言曰:“今天下之士君子,中實將欲求興天下之利,除天下之害,當若有命者之言,不可不強非也。曰:命者,暴王所作,窮人所術,非仁者之言也。今之為仁義者,將不可不察而強非者,此也。”
38 卷九: 非儒上
《非儒下》
1 非儒下: 儒者曰:“親親有術,尊賢有等。”言親疏尊卑之異也。其禮曰:“喪父母三年,妻,後子三年,伯父叔父弟兄庶子其,戚族人五月。”若以親疏為歲月之數,則親者多而疏者少矣,是妻後子與父同也。若以尊卑為歲月數,則是尊其妻子與父母同,而親伯父宗兄而卑子也,逆孰大焉。其親死,列尸弗斂,登屋窺井,挑鼠穴,探滌器,而求其人矣。以為實在則贛愚甚矣;如其亡也必求焉,偽亦大矣!取妻,身迎,袨端為僕,秉轡授綏,如仰嚴親,昏禮威儀,如承祭祀。顛覆上下,悖逆父母,下則妻子,妻子上侵事親,若此可謂孝乎?儒者:“迎妻,妻之奉祭祀,子將守宗廟,故重之。”應之曰:“此誣言也,其宗兄守其先宗廟數十年,死喪之其,兄弟之妻奉其先之祭祀弗散,則喪妻子三年,必非以守奉祭祀也。夫憂妻子以大負絫,有曰‘所以重親也’,為欲厚所至私,輕所至重,豈非大姦也哉!” 2 非儒下: 有強執有命以說議曰:“壽夭貧富,安危治亂,固有天命,不可損益。窮達賞罰幸否有極,人之知力,不能為焉。”群吏信之,則怠於分職;庶人信之,則怠於從事。吏不治則亂,農事緩則貧,貧且亂政之本,而儒者以為道教,是賊天下之人者也。 3 非儒下: 且夫繁飾禮樂以淫人,久喪偽哀以謾親,立命緩貧而高浩居,倍本棄事而安怠傲,貪於飲食,惰於作務,陷於飢寒,危於凍餒,無以違之。是若人氣,鼸鼠藏,而羝羊視,賁彘起。君子笑之。怒曰:“散人!焉知良儒。”夫夏乞麥禾,五穀既收,大喪是隨,子姓皆從,得厭飲食,畢治數喪,足以至矣。因人之家翠,以為,恃人之野以為尊,富人有喪,乃大說,喜曰:“此衣食之端也。” 4 非儒下: 儒者曰:“君子必服古言然後仁。”應之曰:“所謂古之言服者,皆嘗新矣,而古人言之,服之,則非君子也。然則必服非君子之服,言非君子之言,而後仁乎?” 5 非儒下: 又曰:“君子循而不作。”應之曰:“古者羿作弓,杼作甲,奚仲作車,巧垂作舟,然則今之鮑函車匠皆君子也,而羿、杼、奚仲、巧垂皆小人邪?且其所循人必或作之,然則其所循皆小人道也?” 6 非儒下: 又曰:“君子勝不逐奔,揜函弗射,施則助之胥車。”應之曰:“若皆仁人也,則無說而相與。仁人以其取舍是非之理相告,無故從有故也,弗知從有知也,無辭必服,見善必遷,何故相?若兩暴交爭,其勝者欲不逐奔,掩函弗射,施則助之胥車,雖盡能猶且不得為君子也。意暴殘之國也,聖將為世除害,興師誅罰,勝將因用儒術令士卒曰毋逐奔,揜函勿射,施則助之胥車。”暴亂之人也得活,天下害不除,是為群殘父母,而深賤世也,不義莫大焉!” 7 非儒下: 又曰:“君子若鍾,擊之則鳴,弗擊不鳴。應之曰:“夫仁人事上竭忠,事親得孝,務善則美,有過則諫,此為人臣之道也。今擊之則鳴,弗擊不鳴,隱知豫力,恬漠待問而後對,雖有君親之大利,弗問不言,若將有大寇亂,盜賊將作,若機辟將發也,他人不知,己獨知之,雖其君親皆在,不問不言。是夫大亂之賊也!以是為人臣不忠,為子不孝,事兄不弟,交,遇人不貞良。夫執後不言之朝物,見利使己雖恐後言,君若言而未有利焉,則高拱下視,會噎為深,曰:‘唯其未之學也。’用誰急,遺行遠矣。夫一道術學業仁義者,皆大以治人,小以任官,遠施周偏,近以脩身,不義不處,非理不行,務興天下之利,曲直周旋,利則止,此君子之道也。以所聞孔某之行,則本與此相反謬也。” 8 非儒下: 齊景公問晏子曰:“孔子為人何如?”晏子不對,公又復問,不對。景公曰:“以孔某語寡人者眾矣,俱以賢人也。今寡人問之,而子不對,何也?”晏子對曰:“嬰不肖,不足以知賢人。雖然,嬰聞所謂賢人者,入人之國必務合其君臣之親,而弭其上下之怨。孔某之荊,知白公之謀,而奉之以石乞,君身幾滅,而白公僇。嬰聞賢人得上不虛,得下不危,言聽於君必利人,教行下必於上,是以言明而易知也,行明而易從也,行義可明乎民,謀慮可通乎君臣。今孔某深慮同謀以奉賊,勞思盡知以行邪,勸下亂上,教臣殺君,非賢人之行也;入人之國而與人之賊,非義之類也;知人不忠,趣之為亂,非仁義之也。逃人而後謀,避人而後言,行義不可明於民,謀慮不可通於君臣,嬰不知孔某之有異於白公也,是以不對。”景公曰:“嗚乎!貺寡人者眾矣,非夫子,則吾終身不知孔某之與白公同也。” 9 非儒下: 孔某之齊見景公,景公說,欲封之以尼谿,以告晏子。晏子曰:“不可夫儒浩居而自順者也,不可以教下;好樂而淫人,不可使親治;立命而怠事,不可使守職;宗喪循哀,不可使慈民;機服勉容,不可使導眾。孔某盛容脩飾以蠱世,弦歌鼓舞以聚徒,繁登降之禮以示儀,務趨翔之節以觀眾,博學不可使議世,勞思不可以補民,絫壽不能盡其學,當年不能行其禮,積財不能贍其樂,繁飾邪術以營世君,盛為聲樂以淫遇民,其道不可以期世,其學不可以導眾。今君封之,以利齊俗,非所以導國先眾。”公曰:“善!”於是厚其禮,留其封,敬見而不問其道。孔某乃恚,怒於景公與晏子,乃樹鴟夷子皮於田常之門,告南郭惠子以所欲為,歸於魯。有頃,閒齊將伐魯,告子貢曰:“賜乎!舉大事於今之時矣!”乃遣子貢之齊,因南郭惠子以見田常,勸之伐吳,以教高、國、鮑、晏,使毋得害田常之亂,勸越伐吳。三年之內,齊、吳破國之難,伏尸以言術數。孔某之誅也。 10 非儒下: 孔某為魯司寇,舍公家而奉季孫。季孫相魯君而走,季孫與邑人爭門關,決植。 11 非儒下: 孔某窮於蔡陳之閒,藜羹不糝,十日,子路為享豚,孔某不問肉之所由來而食;號人衣以酤酒,孔某不問酒之所由來而飲。哀公迎孔子,席不端弗坐,割不正弗食,子路進,請曰:“何其與陳、蔡反也?”孔某曰:“來!吾語女,曩與女為苟生,今與女為苟義。”夫飢約則不辭妄取,以活身,贏飽則偽行以自飾,汙邪詐偽,孰大於此! 12 非儒下: 孔某與其門弟子閒坐,曰:“夫舜見瞽叟孰然,此時天下圾乎!周公旦非其人也邪?何為舍其家室而託寓也?”孔某所行,心術所至也。其徒屬弟子皆效孔某。子貢、季路輔孔悝亂乎衛,陽貨亂乎齊,佛肸以中牟叛,桼雕刑殘,莫大焉。夫為弟子後生,其師,必脩其言,法其行,力不足,知弗及而後已。今孔某之行如此,儒士則可以疑矣。 《卷十》 [戰國 (公元前475年 - 公元前221年)]
《經上》
1 經上: 故,所得而後成也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故:小故,有之不必然,無之必不然。體也,若有端。大故,有之必然,1無之必不2然,若見之成見也。屬於:[邏輯] 1. 然,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之必不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 經上: 體,分於兼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體:若二之一,尺之端也。屬於:[幾何學] 3 經上: 知,材也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說上: 知:材,知也者。所以知也而必知。若明。屬於:[知識論] 4 經上: 慮,求也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說上: 慮:慮也者,以其知有求也,而不必得之。若睨。屬於:[知識論] 5 經上: 知,接也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說上: 知:知也者,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。若見。屬於:[知識論] 6 經上: 𢜔,明也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說上: 𢜔1:𢜔2也者,以其知論物而其知之也著。若明。屬於:[知識論] 1. 𢜔 : 原錯為“恕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2. 𢜔 : 原錯為“恕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7 經上: 仁,體愛也。屬於:[倫理]
經說上: 仁:愛己者,非為用己也。不若愛馬。著若明。1屬於:[倫理] 1. 著若明。 : 刪除。 衍文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8 經上: 義,利也。屬於:[倫理]
經說上: 義:志以天下為芬,而能能利之,不必用。屬於:[倫理] 9 經上: 禮,敬也。屬於:[倫理]
經說上: 禮:貴者公,賤者名,而俱有敬僈。焉等,異論也。屬於:[倫理] 10 經上: 行,為也。
經說上: 行:所為不差1名,行也;所為差2名,巧也。若為盜。 1. 差 : 原錯為“善”。 2. 差 : 原錯為“善”。 11 經上: 實,榮也。
經說上: 實:其志氣之見也,使人知1己。不若金聲玉服。 1. 知 : 原錯為“如”。 12 經上: 忠,以為利而強君1也。屬於:[倫理]
經說上: 忠:不利,弱子亥足將入止容。屬於:[倫理] 1. 君 : 原錯為“低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13 經上: 孝,利親也。屬於:[倫理]
經說上: 孝:以親為芬,而能能利親。不必得。屬於:[倫理] 14 經上: 信,言合於意也。
經說上: 信:不以其言之當也,使人視城得金。 15 經上: 佴,自作也。
經說上: 佴:與人遇,人衆,循。 16 經上: 狷,作嗛也。
經說上: 狷:為是為是之台彼也,弗為也。 17 經上: 廉,作非也。
經說上: 廉:己惟為之,知其恥也。 18 經上: 令,不為所作也。
經說上: 所令非身弗行。 19 經上: 任,士損己而益所為也。
經說上: 任:為身之所惡,以成人之所急。 20 經上: 勇,志之所以敢也。
經說上: 勇:以其敢於是也,命之;不以其不敢於彼也,害之。 21 經上: 力,刑之所以奮也。
經說上: 力:重之謂,下與重,奮也。 22 經上: 生,刑與知處也。
經說上: 生:楹之生。商不可必也。 23 經上: 臥,知無知也。
經說上: 臥: 24 經上: 夢,臥而以為然也。
經說上: 夢: 25 經上: 平,知無欲惡也。
經說上: 平:惔然。 26 經上: 利,所得而喜也。
經說上: 利:得是而喜,則是利也。其害也,非是也。 27 經上: 害,所得而惡也。
經說上: 害:得是而惡,則是害也。其利也,非是也。 28 經上: 治,求得也。
經說上: 治:吾事治矣,人有治南北。 29 經上: 譽,明美也。
經說上: 譽之必其行也。其言之忻,使人督之。 30 經上: 誹,明惡也。
經說上: 誹:必其行也,其言之忻。 31 經上: 舉,擬實也。
經說上: 舉:告以之1名,舉彼實故也2。 1. 之 : 原錯為“文”。 2. 故也 : 原錯為“也故”。 32 經上: 言,出舉也。
經說上: 言:言也者,諸口能之,出民者也。民苦畫俿也。言也謂,言猶名1致也。 1. 名 : 原錯為“石”。 33 經上: 且,言然也。
經說上: 且:自前曰且,自後曰已。方然亦且。若石者也。1 1. 若石者也。 : 刪除。 衍文。 34 經上: 君,臣萌通約也。
經說上: 君:以若名者也。 35 經上: 功,利民也。
經說上: 功:不待時,若衣裘。 36 經上: 賞,上報下之功也。
經說上: 賞上報下之功也。1: 1. 上報下之功也。 : 從第37條移到此處。 37 經上: 罪,犯禁也。
經說上: 罪:不在禁,惟害無罪,殆姑。上報下之功也。1 1. 上報下之功也。 : 移到第36條。 38 經上: 罰,上報下之罪也。
經說上: 罰:上報下之罪也。 39 經上: 同,異而俱於之一也。
經說上: 侗:二人而俱見是楹也,若事君。 40 經上: 久,彌異時也。
經說上: 久:古今旦莫。 41 經上: 宇,彌異所也。
經說上: 宇:東西家南北。 42 經上: 窮,或有前不容尺也。
經說上: 窮:或不容尺,有窮;莫不容尺,無窮也。 43 經上: 盡,莫不然也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盡:俱1止動。屬於:[邏輯] 1. 俱 : 原錯為“但”。 44 經上: 始,當時也。
經說上: 始:時或有久,或無久,始當無久。 45 經上: 化,徵易也。
經說上: 化:若蛙為鶉。 46 經上: 損,偏去也。
經說上: 損:偏去也者兼之體也。其體或去或存,謂其存者損。 47 經上: 大益。
經說上:
48 經上: 環1,俱柢2。
經說上: 環3:俱柢4也。 1. 環 : 原錯為“儇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2. 俱柢 : 原錯為“稹秖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3. 環 : 原錯為“儇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4. 俱柢 : 原錯為“昫民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49 經上: 庫,易也。
經說上: 庫:區穴若斯貌常。 50 經上: 動,或徒1也。
經說上: 動:偏祭徙者,戶樞免瑟。 1. 徒 : 原錯為“從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51 經上: 止,以久也。
經說上: 止:無久之不止,當牛非馬,若矢過楹。有久之不止,當馬非馬,若人過梁。 52 經上: 必,不已也。
經說上: 必:謂台執者也。若弟兄一然者一不然者,必“不必”也,是非必也。 53 經上: 平,同高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
54 經上: 同長,以正相盡也。
經說上: 同:楗1與狂之同長也。 1. 楗 : 原錯為“捷”。 55 經上: 中,同長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心中:自是往相若也。屬於:[幾何學] 56 經上: 厚,有所大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厚:惟無所大。屬於:[幾何學] 57 經上: 日中,正南也。
經說上:
58 經上: 直,參也。
經說上:
59 經上: 圜,一中同長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圜:規寫交也。屬於:[幾何學] 60 經上: 方,柱隅四讙也。
經說上: 方:矩見交也。屬於:[幾何學] 61 經上: 倍,為二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倍:二尺與尺但去一。屬於:[幾何學] 62 經上: 端,體之無厚1最前者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端:是無間2也。屬於:[幾何學] 1. 厚 : 原錯為“序”。 2. 間 : 原錯為“同”。 63 經上: 有間,中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有間:謂夾之者也。屬於:[幾何學] 64 經上: 間,不及旁也。屬於:[幾何學]
經說上: 間:謂夾者也。尺前於區穴而後於端,不夾於端與區内。及及非齊之,及也。屬於:[幾何學] 65 經上: 纑,間虛也。
經說上: 纑:間虛也者,兩木之間,謂其無木者也。 66 經上: 盈,莫不有也。
經說上: 盈:無盈無厚。 67 經上: 堅白,不相外也。
經說上: 於石1無所往而不得,得二,堅。異處不相盈,相非,是相外也。 1. 石 : 原錯為“尺”。 68 經上: 攖,相得也。
經說上: 攖:尺與尺俱不盡,端與端俱盡。尺與或盡或不盡。堅白之攖相盡,體攖不相盡。端。 69 經上: 仳1,有以相攖,有不相攖也。
經說上: 仳:兩有端而后可。 1. 仳 : 原錯為“似”。 70 經上: 次,無間而不攖攖也。
經說上: 次:無厚而后可。 71 經上: 法,所若而然也。
經說上: 法:意、規、員三也,俱可以為法。 72 經上: 佴,所然也。
經說上: 佴:然也者,民若法也。 73 經上: 說,所以明也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
74 經上: 彼1,不可兩不可也。
經說上: 彼:凡牛、樞非牛,兩也。無以非也。 1. 彼 : 原錯為“攸”。 75 經上: 辯,爭彼也。辯勝,當也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辯:或謂之牛,謂之非牛,是爭彼也。是不俱當。不俱當,必或不當,不若當犬。屬於:[邏輯] 76 經上: 為,窮知而縣於欲也。
經說上: 欲𩁥其指,智不知其害,是智之罪也。若智之慎文也無遺,於其害也,而猶欲𩁥之,則離之是猶食脯也。騷之利害,未可知也,欲而騷,是不可以所疑止所欲也。廧外之利害,未可知也,趨之而得,則弗趨也,是以所疑止所欲也。觀“為,窮知而𠐴於欲”之理,𩁥脯而非智也,𩁥指而非愚也,所為與不所與為相疑也,非謀也。 77 經上: 已,成、亡。
經說上: 已:為衣,成也;治病,亡也。 78 經上: 使,謂、故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使:令,謂“謂”也,不必成。濕,“故”也,必待所為之成也。屬於:[邏輯] 79 經上: 名,達、類、私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名:物,達也。有實必待之名1也。命之馬,類也。若實也者,必以是名也。命之臧,私也。是名也止於是實也。聲出口,俱有名,若姓字2灑。屬於:[邏輯] 1. 之名 : 原錯為“文多”。 2. 字 : 原錯為“宇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80 經上: 謂,移、舉、加。
經說上: 謂:狗、犬,命也。狗犬,舉也。叱狗,加也。 81 經上: 知,聞、說、親,名、實、合、為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說上: 知:傳受之,聞也;方不彰,說也;身觀焉,親也。所以謂,名也;所謂,實也。名實耦,合也。志行,為也。屬於:[知識論] 82 經上: 聞,傳、親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說上: 聞:或告之,傳也;身觀焉,親也。屬於:[知識論] 83 經上: 見,體、盡。
經說上: 見:時者,體也;二者,盡也。 84 經上: 合,正、宜、必。
經說上: 合1:兵立反中、志工,正也;臧之為,宜也:非彼必不有,必也。聖者用而勿必,必也者可勿疑。 1. 合 : 原錯為“古”。 85 經上: 欲正權利,且惡正權害。
經說上: 仗者,兩而勿偏。 86 經上: 為,存、亡、易、蕩、治、化。
經說上: 為:早台,存也。病,亡也。買鬻,易也。霄盡,蕩也。順長,治也。蛙買,化也。 87 經上: 同,重、體、合、類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同:二名一實,重同也。不外於兼,體同也。俱處於室,合同也。有以同,類同也。屬於:[邏輯] 88 經上: 異,二、不體、不合、不類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異:二必異,二也。不連屬,不體也。不同所,不合也。不有同,不類也。屬於:[邏輯] 89 經上: 同異交得放有無。
經說上: 同異交得:於福家良恕,有無也。比度,多少也。免軔還園,去就也。鳥折用桐,堅柔也。劍尤甲1,死生也。處室子子2母,長少也。兩絕勝,白黑也。中央旁也。論、行、學、實,是非也。雞3宿,成未也。兄弟,俱適也。身處志往,存亡也。霍,為姓故也。賈宜,貴賤也。 1. 甲 : 原錯為“早”。 2. 子 : 刪除。 衍文。 3. 雞 : 原錯為“難”。 90 經上: 聞,耳之聰也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說上:
91 經上: 循所聞而得其意,心之察也。
經說上:
92 經上: 言,口之利也。
經說上:
93 經上: 執所言而意得見,心之辯。
經說上:
94 經上: 諾,不一、利用。
經說上: 諾:超、誠1、負2、正3也。相從、相去、先知、是、可,五色。長短、前後、輕重援正五諾,皆人於知有說;過五諾,若員,無直無說;用五諾,若自然矣。4。 1. 誠 : 原錯為“城”。 2. 負 : 原錯為“員”。 3. 正 : 原錯為“止”。 4. 正五諾,皆人於知有說;過五諾,若員,無直無說;用五諾,若自然矣。 : 從第100條移到此處。 95 經上: 服,執誽。音利。1
經說上: 執服難。成言條成之,九則求執之。 1. 音利。 : 刪除。 畢沅注:“‘音利’二字舊注,未詳其義”。 96 經上: 巧轉則求其故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
97 經上: 法同,則觀其同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法:法取同,觀巧傳。屬於:[邏輯] 98 經上: 法異,則觀其宜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法:取此擇彼,問故觀宜。以人之有黑者有不黑者,止黑人,與以有愛於人有不愛於人,心愛人,是孰宜?屬於:[邏輯] 99 經上: 止,因以別道。屬於:[邏輯]
經說上: 止1:彼舉然者,以為此其然也,則舉不然者而問之。屬於:[邏輯] 1. 止 : 原錯為“心”。 100 經上: 正,無非。
經說上: 若聖人有非而不非。正五諾,皆人於知有說;過五諾,若員,無直無說;用五諾,若自然矣。1 1. 正五諾,皆人於知有說;過五諾,若員,無直無說;用五諾,若自然矣。 : 移到第94條。
《經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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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1 經下: 止,類以行之1。說在同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止:彼以此其然也,說是其然也;我以此其不然也,疑是其然也。屬於:[邏輯] 1. 之 : 原錯為“人”。 102 經下: 推類之難,說在之大小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謂四足獸,與牛馬1與,物盡異2,大小也。此然是必然,則俱。屬於:[邏輯] 1. 牛馬 : 原錯為“生鳥”。 2. 異 : 原錯為“與”。 103 經下: 物盡同名:二與鬥,愛,食與招,白與視,麗與,夫與履。
經説下: 馬1麋同名俱鬥、不俱二,二與鬥也。包肝肺,子愛也。橘、茅,食與招也。白馬多白,視馬不多視,白與視也。為麗不必麗,不必麗與暴也,為非以人,是不為非。若為夫勇,不為夫。為屨以買衣為屨,夫與屨也。 1. 馬 : 原錯為“為”。 104 經下: 一偏棄之,謂而固是也,說在因。
經説下: 二與一亡,不與一在,偏去未。有之1實也,而後謂之;無之2實也,則無謂也。不若敷與美,謂是則是固美也,謂也則是非美。無謂則報也。 1. 之 : 原錯為“文”。 2. 之 : 原錯為“文”。 105 經下: 不可偏去而二,說在見與俱、一與二、廣與修1。
經説下: 見不見離,一二不相盈,廣修堅白。 1. 修 : 原錯為“循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106 經下: 不能而不害。說在害。
經説下: 舉不重不與箴,非力之任也;為握者之觭倍,非智之任也。若耳目。 107 經下: 異類不吡,說在量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異:木與夜孰長?智與粟孰多?爵、親、行、賈四者孰貴?麋與霍孰高?麋與霍孰霍?蟬與瑟孰瑟?屬於:[邏輯] 108 經下: 偏去莫加少,說在故。
經説下: 偏:俱一無變。屬於:[邏輯] 109 經下: 假必誖,說在不然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假:假必非也而後假。狗,假霍也,猶氏霍也。屬於:[邏輯] 110 經下: 物之所以然,與所以知之,與所以使人知之,不必同。說在病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説下: 物:或傷之,然也;見之,智也。告之,使智也。屬於:[知識論] 111 經下: 疑,說在逢、循、遇、過。
經説下: 疑:逢為務則士,為牛廬者夏寒,逢也。舉之則輕,廢之則重,非有力也。沛從削,非巧也,若石羽,循也。鬥者之敝也,以飲酒,若以日中,是不可智也,愚也。智與?以已為然也與?愚也。 112 經下: 合,與一,或復否,說在拒。
經説下:
113 經下: 歐物一體也,說在俱一、惟是。
經説下: 俱:俱一,若牛馬四足;惟是,當牛馬。數牛數馬則牛馬二;數牛馬則牛馬一。若數指,指五而五一。 114 經下: 宇:或徙,說在長宇久。
經説下: 長宇:徙而有處,宇。宇南北,在旦有在莫,宇徒久。 115 經下: 不堅白,說無久與宇。1在
經説下: 1. 無久與宇。 : 從第116條移到此處。 高亨《墨經校詮》 116 經下: 無久與宇。1堅白,說在因。
經説下: 無堅得白,必相盈也。 1. 無久與宇。 : 移到第115條。 高亨《墨經校詮》 117 經下: 在諸其所然未然者,說在於是推之。
經説下: 在:堯善治,自今在諸古也。自古在之今,則堯不能治也。 118 經下: 景不徙,說在改為。
經説下: 景:光至景亡,若在盡可1息。 1. 可 : 原錯為“古”。 119 經下: 景二,說在重。
經説下: 景:二光夾一光,一光者景也。 120 經下: 景到,在午有端與景長,說在端。
經説下: 景:光之人煦若射。下者之人也高,高者之人也下。足敝下光,故成景於上。首敝上光,故成景於下。在遠近有端,與於光,故景彰內也。 121 經下: 景迎日,說在摶。
經説下: 日之光反燭人,則景在日與人之間。 122 經下: 景之大小,說在地正遠近。
經説下: 景:木柂,景短大。木正,景長小。火1小於木,則景大於木。非獨小也,遠近。 1. 火 : 原錯為“大”。 123 經下: 臨鑒而立,景到。多而若少,說在寡區。
經説下: 臨:正鑒景寡。貌能、白黑、遠近、柂正、異於光。鑒景當俱,就,去亦1當俱,俱用北。鑒者之臭於鑒,無所不鑒。景之臭無數而必過,正故同處,其體俱然,鑒分。 1. 亦 : 原錯為“尒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124 經下: 鑒位,景一小而易,一大而正,說在中之外內。
經説下: 鑒:中之內,鑒者近中,則所鑒大,景亦大;遠中,則所鑒小,景亦小,而必正。起於中緣正而長其直也。中之外,鑒者近中,則所鑒大,景亦大;遠中,則所鑒小,景亦小,而必易。合於中而長其直也。 125 經下: 鑑團,景一天,而必正,說在得。
經説下: 鑒:鑒者近則所鑒大,景亦大;亣1遠,所鑒小,景亦小,而必正。景過正故招。 1. 亣 : 原錯為“亦”。 126 經下: 負1而不撓,說在勝。
經説下: 負:衡木加重焉而不撓,極勝重也。右校交繩,無加焉而撓,極不勝重也。 衡加重於其一旁必捶,權重相若也。相衡則本短標長,兩加焉重相若,則標必下,標得權也。 1. 負 : 原錯為“貞”。自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改。 127 經下: 栔與枝板,說在薄。
經説下: 挈:有力也,引無力也。不正所挈之止於施也,繩制挈之也,若以錐刺之。挈,長重者下,短輕者上,上者愈得,下下者愈亡。繩直權重相若,則正矣。收,上者愈喪,下者愈得,上者權中盡,則遂。 128 經説下: 挈:兩輪高,兩輪為輲,車梯也。重其前,弦其前,載弦其前,載弦其軲,而縣重於其前。是梯挈且挈則行。凡重,上弗挈,下弗收,旁弗劫,則下直杝,或害之也流。梯者不得流直也。今也廢尺於平地,重不下,無旁也。若夫繩之引軲也,是猶自舟中引橫也。 129 經下: 倚者不可正,說在剃。
經説下: 倚:倍、拒、堅、射,倚焉則不正。 130 經下: 推之必往,說在廢材。
經説下: 誰:並石、壘石耳。夾寢者法也。方石去地尺,關石於其下,縣絲於其上,使適至方石。不下,柱也。膠絲去石,挈也;絲絕,引也。木變而名易,收也。 131 經下: 買無貴,說在仮其賈。
經説下: 買:刀、糴相為賈。刀輕則糴不貴,刀重則糴不易。王刀無變,糴有變。歲變糴,則歲變刀。若鬻子。 132 經下: 賈宜則讎,說在盡。
經説下: 賈:盡也者,盡去其以不讎也。其所以不讎去,則讎正。賈也宜不宜正欲不欲,若敗邦鬻室嫁子。 133 經下: 無說而懼,說在弗心。
經説下: 無:子在軍,不必其死生;聞戰,亦不必其生。前也不俱,今也懼。 134 經下: 或,過名也,說在實。
經説下: 或:知是之非此也,有知是之不在此也,然而謂此南北,過而以已為然。始也謂此南方,故今也謂此南方。 135 經下: 知知之否之足用也誖,說在無以也。
經説下: 知:論之非智無以也。 136 經下: 謂辯無勝,必不當。說在辯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謂:“所謂非同也,則異也。同則或謂之狗,其或謂之犬也;異則或謂之牛,牛或謂之馬也。俱無勝。”是不辯也。辯也者,或謂之是,或謂之非,當者勝也。屬於:[邏輯] 137 經下: 無不讓也,不可。說在始。
經説下: 無:讓者酒,未讓始也。不可讓也。 138 經下: 於一,有知焉,有不知焉,說在存。
經説下: 於石一也,堅白二也,而在石。故有智焉,有不智焉,可。 139 經下: 有指於二,而不可逃,說在以二絫。
經説下: 有指:子智是,有智是吾所先舉,重則。子智是,而不智吾所先舉也,是一。謂“有智焉,有不智焉,可”。若智之,則當指之知告我,則我智之,兼指之以二也。衡指之,參直之也。若曰,“必獨指吾所舉,毋舉吾所不舉”,則者固不能獨指。所欲相不傳,意若未校。且其所智是也,所不智是也,則是智是之不智也,惡得為一?謂而“有智焉,有不智焉”。 140 經下: 所知而弗能指,說在春也、逃臣、狗犬、貴者。
經説下: 所:春也,其執固不可指也。逃臣,不智其處。狗犬,不智其名也。遺者,巧弗能兩也。 141 經下: 知狗而自謂不知犬,過也,說在重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智:智狗,重智犬,則過;不重,則不過。屬於:[邏輯] 142 經下: 通意後對,說在不知其誰謂也。
經説下: 通:問者曰,“子智𩥡乎?”應之曰,“𩥡何謂也?”彼曰,“𩥡施。”則智之。若不問𩥡何謂,徑應以弗智,則過。且應必應問之時。若應長,應有深淺大常中在兵人長。 143 經下: 所存與者,於存與孰存,駟異說。
經説下: 所:室堂,所存也。其子,存者也。據在者而問室堂,惡可存也?主室堂而問存者,孰存也?是一主存者以問所存,一主所存以問存者。 144 經下: 五行毋常勝,說在宜。
經説下: 五:合水土火火。離。然火鑠金,火多也。金靡炭,金多也。合之府水,木離木若識麋輿魚之數,惟所利。 145 經下: 無欲惡之為益損也,說在宜。
經説下: 無:欲惡傷生損壽,說以少連。是誰愛也,嘗多粟。或者欲不有能傷也,若酒之於人也。且智人利人,愛也。則唯智弗治也。 146 經下: 損而不害,說在餘。
經説下: 損:飽者去餘,適足不害。能害飽,若傷麋之無脾也。且有損而后益智者,若虐病之之於虐也。 147 經下: 知而不以五路,說在久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説下: 智:以目見。而目以火見,而火不見。惟以五路智,久不當,以目見若以火見。屬於:[知識論] 148 經下: 必熱,說在頓。
經説下: 火:謂火熱也,非以火之熱我有,若視日。 149 經下: 知其所以、不知,說在以名、取。
經説下: 智:雜所智與所不智而問之,則必曰:“是所智也,是所不智也。”取、去俱能之,是兩智之也。 150 經下: 無不必待有,說在所謂。
經説下: 無:若無焉,則有之而后無;無天陷,則無之而無。 151 經下: 擢慮不疑,說在有無。
經説下: 擢:疑,無謂也。臧,也今死,而春也得文,文死也可。且猶是也。 152 經下: 且然不可正,而不害用工,說在宜。
經説下: 且然、必然,且已、必已。且用工而後已者,必用工而後已。 153 經下: 均之絕不,說在所均。
經説下: 均:髮均,縣輕重;而髮絕,不均也。均,其絕也莫絕。 154 經下: 堯之義也,生於今而處於古。而異時。說在所義二。
經説下: 堯:霍,或以名視人,或以實視人。舉友富商也,是以名視人也。指是臛也,是以實視人也。堯之義也,是聲也於今,所義之實處於古。若殆於城門與於臧也。 155 經下: 狗,犬也,而殺狗非殺犬也,可。說在重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狗:狗,犬也。謂之殺犬,可。若兩脾。屬於:[邏輯] 156 經下: 使:殷、美,說在使。
經説下: 使:令使也。我使我,我不使,亦使我。殿戈亦使殿,不美,亦使殿。 157 經下: 荊之大,其沈淺也,說在具。
經説下: 荊:沈,荊之見也。則沈淺非荊淺也,若易五之一。 158 經下: 以檻為摶,於以為,無知也。說在意。
經説下: 以:楹之摶也,見之,其於意也不易,先智,意相也。若楹輕於秋,其於意也洋然。 159 經下: 意未可知,說在可用,過仵。
經説下: 段、椎、錐俱事於履,可用也。成繪屢過椎,與成椎過繪屢,同,過仵也。 160 經下: 一少於二而多於五,說在建住。
經説下: 一:五有一焉,一有五焉。十,二焉。 161 經下: 非半,弗斫,則不動。說在端。
經説下: 非:斫半,進前取也,前則中無為半,猶端也。前後取則“端中”也。斫必半,“無”與“非半”,不可斫也。 162 經下: 可無也,有之而不可去。說在嘗然。
經説下: 可無也:已給則當給,不可無也。久有窮無窮。 163 經下: 正而不可擔,說在摶。
經説下: 正:九,無所處而不中縣,摶也。 164 經下: 宇進無近,說在敷。
經説下: 傴宇不可偏舉,字也。進行者先敷近,後敷遠。 165 經下: 行循以久,說在先後。
經説下: 行:者行者必先近而後遠。遠近修也,先後久也。民行修必久也。 166 經下: 一法者之相與也盡,若方之相合也。說在方。
經説下: 一:方盡類。俱有法而異,或木或石,不害其方之相合也,盡類,猶方也。物俱然。 167 經下: 狂舉不可以知異,說在有不可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牛狂與馬惟異,以牛有齒、馬有尾,說牛之非馬也,不可。是俱有,不偏有、偏無有。曰之與馬不類,用牛有角、馬無角,是類不同也。若舉牛有角、馬無角,以是為類之不同也,是狂舉也,猶牛有齒,馬有尾。屬於:[邏輯] 168 經下: 牛馬之非牛,與可之同,說在兼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“或不非牛而‘非牛也’,則或非牛或牛而‘牛也’可。故曰:‘牛馬非牛也’未可,‘牛馬牛也’未可。”則或可或不可,而曰“牛馬牛也,未可”亦不可。且牛不二,馬不二,而牛馬二。則牛不非牛,馬不非馬,而牛馬非牛非馬,無難。屬於:[邏輯] 169 經下: 循此循此與彼此同。說在異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彼:正名者彼此彼此可。彼彼止於彼,此此止於此,彼此不可。彼且此也,彼此亦可。彼此止於彼此,若是而彼此也,則彼亦且此此也。屬於:[邏輯] 170 經下: 唱和同患,說在功。
經説下: 唱無過,無所周,若粺。和無過,使也,不得已。唱而不和,是不學也。智少而不學,必寡。和而不唱,是不教也。智而不教,功適息。使人奪人衣,罪或輕或重;使人予人酒,或厚或薄。 171 經下: 聞所不知若所知,則兩知之,說在告。屬於:[知識論]
經説下: 聞:在外者所不知也。或曰,“在室者之色若是其色”,是所不智若所智也。猶白若黑也,誰勝?是若其色也,若白者必白。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,故智其白也。夫名以所明正所不智,不以所不智疑所明。若以尺度所不智長。外,親智也;室中,說智也。屬於:[知識論] 172 經下: 以言為盡誖,誖。說在其言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以:誖,不可也。出入之言可,是不誖,則是有可也。之人之言不可,以當必不審。屬於:[邏輯] 173 經下: 惟吾謂非名也,則不可。說在仮。
經説下: 惟:謂是霍,可。而猶之非夫霍也,謂彼是是也,不可。謂者毋惟乎其謂。彼猶惟乎其謂,則吾謂不行。彼若不惟其謂,則不行也。 174 經下: 無窮不害兼,說在盈否。
經説下: 無:“南者有窮則可盡,無窮則不可盡。有窮無窮未可智,則可盡不可盡未可智。人之盈之否未可智,而必人之可盡不可盡亦未可智,而必人之可盡愛也,誖。”人若不盈先窮,則人有窮也,盡有窮無難。盈無窮,則無窮盡也,盡有窮無難。 175 經下: 不知其數而知其盡也,說在明者。
經説下: 不:“二智其數,惡智愛民之盡文也?或者遺乎?”其問也盡問人,則盡愛其所問。若智其數而智愛之盡文也,無難。 176 經下: 不知其所處,不害愛之。說在喪子者。
經説下:
177 經下: 仁義之為內外也,內,說在仵顏。屬於:[倫理]
經説下: 仁:仁,愛也;義,利也。愛利,此也,所愛所利,彼也。愛利不相為內外,所愛利亦不相為內外。其為仁,內也,義,外也,舉愛與所利也,是狂舉也。若左目出,右目入。屬於:[倫理] 178 經下: 學之益也,說在誹者。
經説下: 學:也以為不知學之無益也,故告之也。是使智學之無益也,是教也。以學為無益也,教,悖。 179 經下: 誹之可否,不以眾寡。說在可非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論誹誹之可不可以理,之可誹,雖多誹,其誹是也。其理不可誹,雖少誹,非也。今也謂多誹者不可,是猶以長論短。屬於:[邏輯] 180 經下: 非誹者諄,說在弗非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不:誹非,己之誹也。不非誹,非可非也,不可非也。是不非誹也。屬於:[邏輯] 181 經下: 物甚不甚,說在若是。
經説下: 物:甚長、甚短,莫長於是,莫短於是。是之是也,非是也者,莫甚於是。 182 經下: 取下以求上也,說在澤。
經説下: 取:高下以善不善為度,不若山澤。處下善於處上,下所請上也。 183 經下: 是是與是同,說在不州。屬於:[邏輯]
經説下: 不是:是則是且是焉。今是不文於是而不於是,故是不之是。不文則是而不文焉。今是不文於是而文與是,故文與是不文同說也。屬於:[邏輯] 《卷十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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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取》 [戰國 (公元前475年 - 公元前221年)] 相關資源
1 大取: 天之愛人也,薄於聖人之愛人也;其利人也,厚於聖人之利人也。大人之愛小人也,薄於小人之愛大人也;其利小人也,厚於小人之利大人也。屬於:[倫理]
大取: 上天愛人,比聖人愛人要深厚;上天施利給人,比聖人施利給人要厚重。君子愛小人,勝過小人愛君子;君子施利給小人,勝過小人施利給君子。 2 大取: 以臧為其親也,而愛之,非愛其親也;以臧為其親也,而利之,非利其親也。以樂為利其子,而為其子欲之,愛其子也;以樂為利其子,而為其子求之,非利其子也。屬於:[邏輯]
大取: 認為厚葬是愛父母親的表現,因而喜歡厚葬,這其實并不是愛父母親;認為厚葬對父母親有利,因而以厚葬為利,這并非有利父母親。認為教給兒子音樂是愛兒子的表現,因而音樂被兒子喜歡,這是愛兒子。認為教給兒子音樂有利兒子,因而音樂被兒子欲求,這并非有利兒子。 3 大取: 於所體之中,而權輕重之謂權。權,非為是也,非非為非也。權,正也。斷指以存腕,利之中取大,害之中取小也。害之中取小也,非取害也,取利也。其所取者,人之所執也。遇盜人,而斷指以免身,利也;其遇盜人害也。斷指與斷腕,利於天下相若,無擇也;死生利若,一無擇也。殺一人以存天下,非殺一人以利天下也。殺己以存天下,是殺己以利天下。於事為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求,求為之,非也,害之中取小,求為義非為義也。屬於:[邏輯]
大取: 在所做的事體中,衡量它的輕重叫做“權”。權,并不是對的,也不就是錯的,權,是正當的。砍斷手指以保存手腕,那是在利中選取大的,在害中選取小的。在害中選取小的,并不是取●,這是取利。他所選取的,正是別人抓著的。遇上強盜,砍斷手指以免殺身之禍,這是利;遇上強盜,這是害。砍斷手指和砍斷手腕,對天下的利益是相似的,那就沒有選擇。就是生死,只要有利于天下,也都沒有選擇。殺一個人以保存天下,并不是殺一個人以利天下;殺死自己以保存天下,這是殺死自己以利天下。在做事中衡量輕重叫做“求”。只注重求,是不對的。在害中選取小的,追求合義,并非真正行義。 4 大取: 為暴人語天之為是也而性,為暴人歌天之為非也。諸陳執既有所為,而我為之陳執;執之所為因,吾所為也。若陳執未有所為,而我為之陳執,陳執因吾所為也。暴人為我為天之。以人非為是也,而性不可正而正之。
大取: 給暴戾的人說天的意志叫你這樣,而且這是天性,等于對暴戾的人歌頌天的意志是不對的。各種學說既已流傳天下,如果我再為它們陳說闡釋,那么,各種學說必因我而更加發揚光大。如果各種學說沒有流傳天下,如果我再為它們陳說闡述,那么,各種學說必因我而流傳天下。暴戾的人自私自利,卻說是天的意志。把人們認為錯誤的看作正確的,這些人的天性不可改正,但也要想法加以改正。 5 大取: 利之中取大非不得已也;害之中取小,不得已也。所未有而取焉是利之中取大也;於所既有而棄焉,是害之中取小也。屬於:[倫理]
大取: 在利中選取大的,不是不得已。在害中選取小的,是不得已。在所未有的事中選取,這是利中選取大的。在已有的東西中舍棄,這是害中選取小的。 6 大取: 義可厚,厚之;義可薄,薄之。謂倫列。德行、君上、老長、親戚,此皆所厚也。為長厚,不為幼薄。親厚,厚;親薄,薄。親至,薄不至。義厚親,不稱行而顧行。屬於:[倫理]
大取: 義理上可以厚愛的,就厚愛;義理上可以薄愛的,就薄愛。這是所謂無等差的愛。有德行的,在君位的,年長的,親戚之類,這都是應當厚愛的。厚愛年長的,卻不薄愛年幼的。親厚的厚愛;親薄的,薄愛。有至親的,卻沒有至薄的。(儒家的)義是厚愛至親的,不以那人的行為而厚愛或薄愛,而是由親到疏以類而厚愛到薄愛。 7 大取: 為天下厚禹,為禹也。為天下厚愛禹,乃為禹之人愛也。厚禹之加於天下,而厚禹不加於天下。若惡盜之為加於天下,而惡盜不加於天下。
大取: 為天下人而厚愛禹,這是為禹。為天下人厚愛禹,是因為禹能愛天下人。厚愛禹的作為能加利于天下,而厚愛禹并不加利于天下。就象厭惡強盜的行為能加利于天下,而厭惡強盜并不加利于天下。 8 大取: 愛人不外己,己在所愛之中。己在所愛,愛加於己。倫列之愛己,愛人也。屬於:[倫理]
大取: 愛別人并非不愛自己,自己也在所愛之中。自己既在所愛之中,愛也加于自己。無差等的愛自己,也就是愛人。 9 大取: 聖人惡疾病,不惡危難。正體不動,欲人之利也,非惡人之害也。
大取: 聖人厭惡疾病,不厭惡危險艱難。能保重自身,希望人們得到利益,并不是要人們畏避禍害。 10 大取: 聖人不為其室臧之故,在於臧。屬於:[倫理]
大取: 聖人不以為自己的屋室可以貯藏貨物,就一心一意于貯藏。 11 大取: 聖人不得為子之事。聖人之法死亡親,為天下也。厚親,分也;以死亡之,體渴興利。有厚薄而毋倫列之興利,為己。語經,語經也。非白馬焉。執駒焉說求之,舞說非也,漁大之舞大,非也。三物必具,然後足以生。1屬於:[倫理]
大取: 聖人往往不能侍奉在父母身邊。聖人的喪法是父母死了,心已無知,就節葬短喪,為天下興利。厚愛父母,是人子應盡的本分;但父母死后,之所以節葬短喪,是想竭盡自己的力量為天下興利。聖人愛人,只有厚沒有薄,普遍地為天下興利,才是真正為自己。語經,言語的常經,說白馬不是馬,又堅持認為孤駒不曾有母親,這是舞弄其說,說殺狗不是殺犬,也是不對的。這三件東西具備了,就足可以生了。 1. 三物必具,然後足以生。 : 移到第25條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12 大取: 臧之愛己,非為愛己之人也。厚不外己,愛無厚薄。舉己,非賢也。義,利;不義,害。志功為辯。
大取: 臧的愛自己,并不是愛自己是一個人。厚愛別人并不是不愛自己,愛別人與愛自己,要沒有厚薄的區分。贊譽自己,并非賢能。義,就是利人利己;不義,就是害人害己。義與不義,應該依實際所做的事情來辨別。 13 大取: 有有於秦馬,有有於馬也,智來者之馬也。
大取: 有人有的是秦馬,有人有的是馬,我只知道來的是馬。 14 大取: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若,兼愛之,有相若。愛尚世與愛後世,一若今之世人也。鬼,非人也;兄之鬼,兄也。
大取: 愛眾世與愛寡世相同。兼愛也要相同。愛上古與愛后世,也要與愛現世一樣。人的鬼,并不是人;哥哥的鬼,是哥哥。 15 大取: 天下之利驩。聖人有愛而無利,俔日之言也,乃客之言也。天下無人,子墨子之言也猶在。
大取: 天下的人都能蒙受利益而歡悅。“聖人有愛而沒有利”,這是儒家的言論,是外人的說法,天下沒有繼承墨學的人,但墨子的學說仍在世上。 16 大取: 不得已而欲之,非欲之也。非殺臧也。專殺盜,非殺盜也。凡學愛人。
大取: 不得已而想要它,并不是真正想要它。(想殺臧,)并不是殺了臧。擅自殺盜,就是不殺盜了。也不是殺盜。大凡要學會愛人。 17 大取: 小圜之圜,與大圜之圜同。方至尺之不至也,與不至鐘之至,不異。其不至同者,遠近之謂也。屬於:[邏輯]
大取: 小圓的圓與大圓的圓是一樣的,一尺地的不到與千里地的不到是沒有分別的。不到是一樣的,只是遠近不同罷了。 18 大取: 是璜也,是玉也。意楹,非木也,意是楹之木也。意指之人也,非意人也。意獲也,乃意禽也。志功,不可以相從也。
大取: 璜雖然是半璧,但也是玉。考慮柱子,并不是考慮整個木頭。考慮人的指頭,并不是考慮整個人。考慮獵物,卻是考慮禽鳥。動機和效果,不可以相等同。 19 大取: 利人也,為其人也;富人,非為其人也,有為也以富人。富人也,治人有為鬼焉。
大取: 施利給人,是為了那人;使那人富有,并不是為了那人,使他富有是有目的的。使那人富有,一定是他能夠從事人事,祭祀鬼神。 20 大取: 為賞譽利一人,非為賞譽利人也,亦不至無貴於人。智親之一利,未為孝也,亦不至於智不為己之利於親也。智是之世之有盜也,盡愛是世。智是室之有盜也,不盡是室也。智其一人之盜也,不盡是二人。雖其一人之盜,茍不智其所在,盡惡其弱也。
大取: 借著賞譽使一個人受利,并不是借賞譽施利給人,(賞譽雖然不能遍及于人,)但也不至于因此就不用賞譽。只知道有利于自己的父母親,不能算是孝;但也不至于明知自己有利于父母親而不愿做。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強盜,仍然愛這個世界上所有的人。知道這座房子里有強盜,不全都討厭這座房子里的人。知道其中一個人是強盜,不能討厭這所有的人。雖然其中一個人是強盜,如果不知他在何處,就討厭所有的人,那是志氣太弱了。 21 大取: 諸聖人所先,為人欲名實。名實不必名。苟是石也白,敗是石也,盡與白同。是石也唯大,不與大同。是有便謂焉也。以形貌命者,必智是之某也,焉智某也,不可以形貌命者,唯不智是之某也,智某可也。諸以居運命者,苟人於其中者,皆是也,去之因非也。諸以居運命者,若鄉里齊荊者,皆是。諸以形貌命者,若山丘室廟者,皆是也。
大取: 聖人首先要做的,是考核名實,有名不一定有實,有實不一定有名。如果這塊石頭是白的,把這塊石頭打碎,它的每一小塊也都是白的,白都相同。這塊石頭雖然很大,但不和大石相同,因為大石之中仍有大小的不同,這是各依其便而稱的。用形貌來命名的,一它要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對象,才能了解它。不是用形貌來命名的,雖然不知道它反映的是什么對象,只要知道它是什么就可以了。那些以居住●運徙來命名的,如果進入其中居住的,就都是,離開了的,就不是了。那些以居住●運徙來命名的,象鄉里、齊國、楚國都是。那些以形貌來命名的,如山、丘、室、廟都是。 22 大取: 智與意異。重同,具同,連同,同類之同,同名之同;丘同,鮒同,是之同,然之同,同根之同。有非之異,有不然之異。有其異也,為其同也,為其同也異。一曰乃是而然,二曰乃是而不然,三曰遷,四曰強。屬於:[邏輯]
大取: 知道與意會是不同的,(同的種類很多,)有重同,具同,連同,同類之同,同名之同,丘同,附同,是之同,然之同,同根之同。有實際不同的異,有是非各執的異。所以有異,是因為有同,才顯出異。是不是的關系有四種:第一種是“是而然”,第二種是“是而不然”,第三種叫“遷”,即轉移論題,偷換概念,第四種叫“強”,即牽強附會。 23 大取: 子深其深,淺其淺,益其益,尊其尊。察次山比因至優指復;次察聲端名因請復。正夫辭惡者,人右以其請得焉。諸所遭執,而欲惡生者,人不必以其請得焉。聖人之附瀆也,仁而無利愛。利愛生於慮。昔者之慮也,非今日之慮也;昔者之愛人也,非今之愛人也。愛獲之愛人也,生於慮獲之利。慮獲之利,非慮臧之利也;而愛臧之愛人也,乃愛獲之愛人也。去其愛而天下利,弗能去也。昔之知嗇,非今日之知嗇也。貴為天子,其利人不厚於正夫。二子事親,或遇孰,或遇凶,其親也相若,非彼其行益也,非加也。外執無能厚吾利者。藉藏也死而天下害,吾持養臧也萬倍,吾愛臧也不加厚。
大取: 你對于墨家的學說,深奧的就深入探求,淺近的就淺近研究,并體察節用節葬是否應當。其次明察墨家學說之所以成立的根由、學說中的比附、學說的原因,這樣,就可以掌握墨家學說的要旨。進一步再深察墨家聲教的端緒、借鑒名學的方法、證明它的終因,這樣,墨家學說的實情就能夠了解。一個平常的人,他的言詞雖然粗俗,但也是實情的論斷,人們從中還可以了解實情。那些因自己的遭遇堅持一種成見,感情用事,產生好惡,妄下斷語的,人們從他的言詞中就不會了解實情了。聖人撫覆天下,以仁為本卻沒有愛人利人的區別。愛人利人產生于思慮。過去的思慮,不是今日的思慮。過去的愛人,也不是今日的愛人。愛婢這種愛人的行為,產生于考慮婢的利益。考慮婢的利益,不是考慮奴的利益;但是,愛奴的愛人,也就是愛婢的愛人。如果去掉其所愛而能利天下,那就不能不去掉了。從前講節用,不等于今日講節用。貴為天子,他利人并不比匹夫利人厚。二子的侍奉父母親,一個遇到豐年,一個遇到荒年,他們利自己的雙親是相同的,不會因豐年而增多,也不會因荒年而減少。外物也不會使我利親的心加厚。假使奴死對天下有害,我持養奴一定萬倍,并不是對奴的愛心加厚。 24 大取: 長人之異,短人之同,其貌同者也,故同。指之人也與首之人也異,人之體非一貌者也,故異。將劍與挺劍異。劍,以形貌命者也,其形不一,故異。楊木之木與桃木之木也同。諸非以舉量數命者,敗之盡是也,故一人指,非一人也;是一人之指,乃是一人也。方之一面,非方也;方木之面,方木也。屬於:[邏輯]
大取: 高的人與矮的人相同,是因為他們的外表相同,所以就相同。人的手指與人的頭是不一樣的,是因為人的身體,并不是一種形貌,所以不同。扶劍和拔劍是不相同的,因為劍是因形貌命名的,形貌不一,所以不同。楊木的木與桃木的木相同。有些不是以量數舉出命名的,舉出來的都一樣,所以一個手指,不能斷定是哪一個人的;一個人的手指,才能斷定是那個人的。一面是方的,不能算作方體,但方木的任何一面,都是方木。 25 大取: 三物必具,然後足以生。1夫辭2以故生,以理長,以類行也者。立辭而不明於其所生,妄也。今人非道無所行,唯有強股肱而不明於道,其困也,可立而待也。夫辭以類行者也,立辭而不明於其類,則必困矣。屬於:[邏輯]
大取: 言詞因事故而產生,又順事理而發展,借同類的事物相互推行。創立言詞,卻不知道言詞產生的原因,一定是謬誤的。現在人不遵循道理,就不能做事,只有強壯的身體,而不知道做事的道理,就會遭到困難,這是立等可待的。言詞要依照類別才能成立,如創立言詞卻不明白它的類別,那么,就必定遭受困難。 1. 三物必具,然後足以生。 : 從第11條移到此處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. 夫辭 : 舊脫。 孫詒讓《墨子閒詁》 26 大取: 故浸淫之辭,其類在於鼓栗。聖人也,為天下也,其類在於追迷。或壽或卒,其利天下也指若,其類在譽石,一日而百萬生,愛不加厚,其類在惡害。愛二世有厚薄,而愛二世相若。其類在蛇文。愛之相若,擇而殺其一人,其類在阬下之鼠。小仁與大仁,行厚相若,其類在申。凡興利除害也,其類在漏雍。厚親,不稱行而類行,其類在江上井。“不為己”之可學也,其類在獵走。愛人非為譽也,其類在逆旅。愛人之親,若愛其親,其類在官茍。兼愛相若,一愛相若。一愛相若,其類在死也。屬於:[邏輯]
大取: 所以親附漸入的言詞,目的在鼓動人恐懼。聖人為天下謀利,目的在追正迷惑。無論長壽與夭折,聖人利天下的目的都是化民向善,如礜石可以染緇。一日之中,天下有成百上萬的生靈誕生,但我的愛不會加厚,正如為天下除害。愛上世、今世、后世有厚有薄,但愛其實相同,正如蛇身有文,文文都相似一樣。愛兩人相同,而殺其中一人,正如殺坑下的老鼠,是為天下除害。一般人與天子,德行厚薄是相同的,看他能否施展才能。舉凡興利除害,正如甕是漏水,堵住漏,就得便利。厚愛自己最親的,不依他的行事而或厚愛或薄愛,而以類推由親及疏去厚愛、薄愛,正象江上井一樣,雖然利人,也很有限。“不為己”是可以學的,就象打獵時追逐、奔馳一樣。愛人并非為了名譽,正象旅店一樣,是為了利人。愛別人的親人,好象愛自己的親人,自己的親人也在愛、敬之中。兼愛,和愛自己一個人一樣,能兼愛,就是自愛,蛇受到攻擊的時候,一定首尾相救,這也就是自救。
《小取》 [戰國 (公元前475年 - 公元前221年)] 相關資源
1 小取: 夫辯者,將以明是非之分,審治亂之紀,明同異之處,察名實之理,處利害,決嫌疑。焉摹略萬物之然,論求群言之比。以名舉實,以辭抒意,以說出故,以類取,以類予。有諸己不非諸人,無諸己不求諸人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辯論的目的,是要分清是非的區別,審察治亂的規律,搞清同異的地方,考察名實的道理,斷決利害,解決疑惑。于是要探求萬事萬物本來的樣子,分析、比較各種不同的言論。用名稱反映事物,用言詞表達思想,用推論揭示原因。按類別歸納,按類別推論。自己贊同某些論點,不反對別人贊同,自己不贊同某些觀點,也不要求別人。 2 小取: 或也者,不盡也。假者,今不然也。效者,為之法也,所效者所以為之法也。故中效,則是也;不中效,則非也。此效也。辟也者,舉他1物而以明之也。侔也者,比辭而俱行也。援也者,曰“子然,我奚獨不可以然也?”推也者,以其所不取之同於其所取者,予之也。是猶謂也者,同也。吾豈謂也者異也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或,是并不都如此。假,是現在不如此。效,是為事物立個標準,用它來作為評判是非的標準。符合標準,就是對的;不符合標準,就是錯的。這就是效。辟,是舉別的事物來說明這一事物。侔,是兩個詞義相同的命題可以由此推彼。援,是說“你正確,我為什么偏不可以正確呢?”推,是用對方所不贊同的命題,相同于對方所贊同的命題,以此來反駁對方的論點。“是猶謂”是含義相同。“吾豈謂”,是含義不相同。 1. 他 : 原錯為“也”。 3 小取: 夫物有以同而不,率遂同。辭之侔也,有所至而正。其然也,有所以然也;其然也同,其所以然不必同。其取之也,有所以取之。其取之也同,其所以取之不必同。是故辟、侔、援、推之辭,行而異,轉而危,遠而失,流而離本,則不可不審也,不可常用也。故言多方,殊類,異故,則不可偏觀也。夫物或乃是而然,或是而不然,或一周而一不周,或一是而一不是也。不可常用也。故言多方,殊類,異故,則不可偏觀也,1非也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事物不可能在某一方面相同,但不會全都相同。推論的 “侔”,有一定限度才正確。事物如此,有所以如此的原因,其然相同,其所以然就不必同。對方贊同,有所以贊同的原因;贊同是相同的,之所以贊同就不必同。所以辟、侔、援、推這些論式,運用起來就會發生變化,會轉成詭辯,會離題太遠而失正,會脫離論題進而離開本意,這就不能不審察,不能經常運用。所以,言語有多種不同的表達方式,事物有不同的類,論斷的根據、理由也不同,那么,在推論中就不能偏執觀點。事物有些為“是”而正確,有些為“是”而不正確。有些為“不是”而正確,有些為一方面普遍,而另一方面卻不普遍。有些為一方面是正確的,而另一方面卻是不正確的。不能按常理來推論事物,所以言詞有很多方面、很多類別、很多差異和緣故,在推論中不能偏執觀點,(偏執是)不正確的。 1. 不是也。不可常用也。故言多方,殊類,異故,則不可偏觀也, : 刪除。 衍文。 4 小取: 白馬,馬也;乘白馬,乘馬也。驪馬,馬也;乘驪馬,乘馬也。獲,人也;愛獲,愛人也。臧,人也;愛臧,愛人也。此乃是而然者也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白馬是馬;乘白馬是乘馬。驪馬是馬;乘驪馬是乘馬。婢是人;愛婢是愛人。奴是人;愛奴是愛人。這就是“是而然”的情況。 5 小取: 獲之親,人也;獲事其親,非事人也。其弟,美人也;愛弟,非愛美人也。車,木也;乘車,非乘木也。船,木也;入船,非入木也。盜人,人也,多盜,非多人也,無盜非無人也。奚以明之?惡多盜,非惡多人也;欲無盜,非欲無人也。世相與共是之。若若是,則雖盜人人也,愛盜非愛人也;不愛盜非不愛人也;殺盜人非殺人也,無難盜無難1矣。此與彼同類,世有彼而不自非也,墨者有此而非之,無也故焉,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?內膠而不解也,此乃是而不然者也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婢的雙親,是人;婢事奉她的雙親,不是事奉別人。她的弟弟,是一個美人,她愛她的弟弟,不是愛美人。車是木頭做的;乘車卻不是乘木。船是木頭做的;進入船,不是進入木頭。盜是人;多盜并不是多人;沒有盜,并不是沒有人。以什么說明呢?厭惡多盜,并不是厭惡多人;希望沒有盜,不是希望沒有人。這是世人都認為正確的。如果象這樣,那么雖然盜是人,但愛盜卻不是愛人;不愛盜,不意味著不愛人;殺盜,也不是殺人,這沒有什么疑難的。這個與那個都是同類。然而世人贊同那個自己卻不以為錯,墨家提出這個來非議他們,沒有其他緣故,有所謂內心固執、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?內心固執,得不到解說。這就是“是而不然”的情況。 1. 盜無難 : 刪除。 衍文。 6 小取: 且夫讀書,非好書也。且鬥雞,非雞也;好鬥雞,好雞也。且入井,非入井也;止且入井,止入井也。且出門,非出門也;止且出門,止出門也。若若是,且夭,非夭也;壽夭也。有命,非命也;非執有命,非命也,無難矣。此與彼同類,世有彼而不自非也,墨者有此而罪非之,無也故焉,所謂內膠外閉與心毋空乎?內膠而不解也。此乃是而不然者也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讀書,不是喜歡書。將要斗雞,不是斗雞;喜歡斗雞,就是喜歡雞。將要跳入井,不是入井;阻止將要跳入井,就是阻止入井。將要出門,不是出門;阻止將要出門,就是阻止出門。如果象這樣,將要夭折,不是夭折;壽終才是夭折。有命,不是命;不認為有命,不是命,這沒有什么疑難。這個與那個同類。世人稱贊那個卻不以為自己錯了,墨家提出這個來非議他們,沒有其他緣故,有所謂內心固執、耳目閉塞與心不空嗎?內心固執,不得其解。這是“不是而然”的情況。 7 小取: 愛人,待周愛人而後為愛人。不愛人,不待周不愛人;不周愛,因為不愛人矣。乘馬不,待周乘馬然後為乘馬也;有乘於馬,因為乘馬矣。逮至不乘馬,待周不乘馬而後不乘馬。此一周而一不周者也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愛人,要等到普遍愛了所有的人,然后才可以稱為愛人。不愛人,不必等到普遍不愛所有的人;不普遍愛,因為不愛人。乘馬,不必等到乘了所有的馬才稱為乘馬;只要有馬可乘,就可以稱為乘馬了。至于不乘馬,要等到不乘所有的馬,然后才可以稱為不乘馬。這是一方面普遍而另一方面不普遍的情況。 8 小取: 居於國,則為居國;有一宅於國,而不為有國。桃之實,桃也;棘之實,非棘也。問人之病,問人也;惡人之病,非惡人也。人之鬼,非人也;兄之鬼,兄也。祭人之鬼,非祭人也;祭兄之鬼,乃祭兄也。之馬之目盼則為之馬盼;之馬之目大,而不謂之馬大。之牛之毛黃,則謂之牛黃;之牛之毛眾,而不謂之牛眾。一馬,馬也;二馬,馬也。馬四足者,一馬而四足也,非兩馬而四足也。一馬,馬也。馬或白者,二馬而或白也,非一馬而或白。此乃一是而一非者也。屬於:[邏輯]
小取: 居住在國內,就是在國內。有一座房子在國內,不是有整個國家。桃的果實,是桃。棘的果實,不是棘。慰問人的疾病,是慰問人。厭惡人的疾病,不是厭惡人。人的鬼,不是人。哥哥的鬼,是哥哥。祭人的鬼,不是祭人。祭哥哥的鬼,是祭哥哥。這一匹馬的眼睛一邊小,就稱它是眼睛一邊小的馬;這一匹馬的眼睛大,卻不能稱這一匹馬大。這一頭牛的毛黃,就稱它是一頭毛黃的牛;這一頭牛的毛多,卻不能稱這一頭牛多。一匹馬,是馬,兩匹馬,也是馬。馬四個蹄子,是說一匹馬四個蹄子,不是兩匹馬四個蹄子。馬有的是白色的,是說兩匹馬中有白色的,并不是一匹馬而有的是白色的。這就是一方面對而另一方面錯的情況。
《耕柱》
1 耕柱: 子墨子怒耕柱子,耕柱子曰:“我毋俞於人乎?”子墨子曰:“我將上大行,駕驥與羊,子將誰敺?”耕柱子曰:“將敺驥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何故敺驥也?”耕柱子曰:“驥足以責。”子墨子曰:“我亦以子為足以責。”
耕柱: 墨子對耕柱子發怒。耕柱子說:“我不是勝過別人嗎?”墨子問道: “我將要上太行山去,可以用駿馬駕車,可以用牛駕車,你將驅策哪一種呢?”耕柱子說:“我將驅策駿馬。”墨子又問:“為什么驅策駿馬呢?”耕柱子回答道: “駿馬足以擔當重任。”墨子說:“我也以為你能擔當重任。” 2 耕柱: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:“鬼神孰與聖人明智?”子墨子曰:“鬼神之明智於聖人,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。昔者夏后開使蜚廉折金於山川,而陶鑄之於昆吾;是使翁難雉乙卜於白若之龜,曰:‘鼎成三足而方’,不炊而自烹,不舉而自臧,不遷而自行,以祭於昆吾之虛,上鄉”!乙又言兆之由曰:‘饗矣!逢逢白雲,一南一北,一西一東,九鼎既成,遷於三國。’夏后氏失之,殷人受之;殷人失之,周人受之。夏后、殷、周之相受也。數百歲矣。使聖人聚其良臣與其桀相而謀,豈能智數百歲之後哉!而鬼神智之。是故曰,鬼神之明智於聖人也,猶聰耳明目之與聾瞽也。”
耕柱: 巫馬子問墨子:“鬼神與聖人相比,誰更明智呢?”墨子答道:“鬼神比聖人明智,就好象耳聰目明的人比聾盲明智一樣。從前夏啟派蜚廉到山川采金,在昆吾鑄了鼎,于是叫卜人翁難乙,用百靈的龜占卜,卜辭道:‘鼎鑄成了,三足而方,不用生火它自己會烹,不用舉動它自己會藏,不用遷移它自己會行。用它在昆吾之墟祭祀。尚饗。’翁難乙又解釋卦兆,說:‘鬼神已經享用了。那蓬蓬的白云,一會兒南北,一會兒西東。九鼎已經鑄成功了,將要三代相傳。’后來夏后氏失掉了它,殷人接受了;殷人失掉了,周人又接受了它。夏后殷周三代互相接受九鼎,已經數百年了。假使一位聖人聚集他的賢臣,和他杰出的國相共同謀劃,又怎么能知道幾百年以后的事呢?但是,鬼神卻能夠知道。所以說:鬼神比聖人明智,就好象耳聰目明的人比聾盲明智一樣。” 3 耕柱: 治徒娛、縣子碩問於子墨子曰:“為義孰為大務?”子墨子曰:“譬若築牆然,能築者築,能實壤者實壤,能欣者欣,然後牆成也。為義猶是也。能談辯者談辯,能說書者說書,能從事者從事,然後義事成也。”
耕柱: 治徒娛、縣子碩兩個人問墨子說:“行義,什么是最重要的事呢?”墨子答道:“就象筑墻一樣,能筑的人筑,能填土的人填土,能挖土的人挖土,這樣墻就可以筑成。行義就是這樣,能演說的人演說,能解說典籍的人解說典籍,能做事的人做事,這樣就可以做成義事。” 4 耕柱: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:“子兼愛天下,未云利也;我不愛天下,未云賊也。功皆未至,子何獨自是而非我哉?”子墨子曰:“今有燎者於此,一人奉水將灌之,一人摻火將益之,功皆未至,子何貴於二人?”巫馬子曰:“我是彼奉水者之意,而非夫摻火者之意。”子墨子曰:“吾亦是吾意,而非子之意也。”
耕柱: 巫馬子問墨子說:“你兼愛天下,沒有什么利;我不愛天下,也沒有什么害。效果都沒有達到,你為什么只認為自己正確,而認為我不正確呢?”墨子回答道:“現在這里有個人在放火,一個人捧著水將要澆滅它,另一個人拿著火苗,將使火燒得更旺,都還沒有做成,在這兩個人之中,你看重哪一個?”巫馬子回答說:“我認為那個捧水的人心意是正確的,而那個拿火苗的人的心意是錯誤的。”墨子說:“我也認為我兼愛天下的用意是正確的,而你不愛天下的用意是錯誤的。” 5 耕柱: 子墨子游荊耕柱子於楚,二三子過之,食之三升,客之不厚。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:“耕柱子處楚無益矣。二三子過之,食之三升,客之不厚。”子墨子曰:“未可智也。”毋幾何而遺十金於子墨子,曰:“後生不敢死,有十金於此,願夫子之用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果未可智也。”
耕柱: 墨子推薦耕柱子到楚國做官,有幾個弟子去探訪他,耕柱子請他們吃飯,每餐僅供食三升,招待他們不優厚。這幾個人回來告訴墨子說:“耕柱子在楚國沒有什么收益!我們幾個去探訪他,每餐只供給我們三升米,招待我們不優厚。”墨子答道:“這還未可知。”沒有多久,耕柱子送給墨子十鎰黃金,說:“弟子不敢貪圖財利違章犯法以送死,這十鎰黃金,請老師使用。”墨子說:“果然是未可知啊!” 6 耕柱: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:“子之為義也,人不見而耶,鬼而不見而富,而子為之,有狂疾!”子墨子曰:“今使子有二臣於此,其一人者見子從事,不見子則不從事;其一人者見子亦從事,不見子亦從事,子誰貴於此二人?”巫馬子曰:“我貴其見我亦從事,不見我亦從事者。”子墨子曰:“然則,是子亦貴有狂疾也。”
耕柱: 巫馬子對墨子說:“你行義,人不會見而幫助你,鬼不會見而富你,然而先生卻仍然這樣做,這是有瘋病。”墨子答道:“現在假使你有兩個家臣在這里,其中一個見到你就做事,不見到你就不做事;另外一個見到你也做事,不見到你也做事,這兩個人之中,你看重誰?”巫馬子回答說:“我看重那個見到我做事,不見到我也做事的人。”墨子說:“既然這樣,你也看重有瘋病的人。” 7 耕柱: 子夏子徒問於子墨子曰:“君子有鬥乎?”子墨子曰:“君子無鬥。”子夏之徒曰:“狗豨猶有鬥,惡有士而無鬥矣?”子墨子曰:“傷矣哉!言則稱於湯文,行則譬於狗豨,傷矣哉!”
耕柱: 子夏的弟子問墨子道:“君子之間有爭斗嗎?”墨子回答說:“君子之間沒有爭斗。”子夏的弟子說:“狗豬尚且有爭斗,哪有士人沒有爭斗的呢?”墨子說道:“痛心啊!你們言談則稱舉商湯、文王,行為卻與狗豬相類比,痛心啊!” 8 耕柱: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:“舍今之人而譽先王,是譽槁骨也。譬若匠人然,智槁木也,而不智生木。”子墨子曰:“天下之所以生者,以先王之道教也。今譽先王,是譽天下之所以生也。可譽而不譽,非仁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和氏之璧,隋侯之珠,三棘六異,此諸侯之所謂良寶也。可以富國家,眾人民,治刑政,安社稷乎?曰不可。所謂貴良寶者,為其可以利也。而和氏之璧、隋侯之珠、三棘六異不可以利人,是非天下之良寶也。今用義為政於國家,人民必眾,刑政必治,社稷必安。所為貴良寶者,可以利民也,而義可以利人,故曰,義天下之良寶也。”
耕柱: 巫馬子對墨子說:“舍棄今天的人卻去稱譽古代的聖王,這是稱譽枯骨。好象匠人一樣,知道枯木,卻不知道活著的樹木。”墨子說:“天下生存的原因,是由于先王的主張教導的結果。現在稱譽先王,是稱譽使天下生存的先王的主張。該稱譽的卻不去稱譽,這就不是仁了。”墨子說:“和氏璧、隋侯珠、三翮六翼的九鼎,這是諸侯所說的良寶。它們可以富國家、眾人民、治刑政、安社稷嗎?人們回答說:不能。之所以貴重良寶的原因,是因為它們可以使人得到利益。而和氏璧、隋侯珠、三翮六翼的九鼎,不能給人利益,所以這些都不是天下的良寶。現在用義在國家施政,人口必然增多,刑政必然得到治理,社稷必然安定。之所以貴重良寶的原因,是因為它們能利人民,而義可以使人民得利,所以說:義是天下的良寶。” 9 耕柱: 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曰:“善為政者若之何?”仲尼對曰:“善為政者,遠者近之,而舊者新之。”子墨子聞之曰:“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,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。葉公子高豈不知善為政者之遠者近也,而舊者新是哉?問所以為之若之何也。不以人之所不智告人,以所智告之,故葉公子高未得其問也,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對也。”
耕柱: 葉公子高向孔子問施政的道理,說:“善于施政的人該怎樣呢?”孔子回答道:“善于治政的人,對于處在遠方的,要親近他們,對于故舊,要如同新交一樣,不厭棄他們。”墨子聽到了,說:“葉公子高沒能得到需要的解答,孔子也不能正確地回答。葉公子高難道會不知道,善于施政的人,對于處在遠方的,要親近他們,對于故舊,要如同新交一樣,不厭棄他們。他是問怎么樣去做。不以人家所不懂的告訴人家,而以人家已經知道了的去告訴人家。所以說,葉公子高沒能得到需要的解答,孔子也不能正確地回答。” 10 耕柱: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:“大國之攻小國,譬猶童子之為馬也。童子之為馬,足用而勞。今大國之攻小國也,攻者農夫不得耕,婦人不得織,以守為事;攻人者,亦農夫不得耕,婦人不得織,以攻為事。故大國之攻小國也,譬猶童子之為馬也。”
耕柱: 墨子對魯陽文君說:“大國攻打小國,就象小●以兩手著地學馬行。小●學馬行,足以自致勞累。現在大國攻打小國,防守的國家,農民不能耕地,婦人不能紡織,以防守為事;攻打的國家,農民也不能耕地,婦人也不能紡織,以攻打為事。所以大國攻打小國,就象小●學馬行一樣。” 11 耕柱: 子墨子曰:“言足以復行者,常之;不足以舉行者,勿常。不足以舉行而常之,是蕩囗也。”
耕柱: 墨子說:“言論可付之實行的,應推崇;不可以實行的,不應推崇。不可以實行而推崇它,就是空言妄語了。” 12 耕柱: 子墨子使管黔敖游高石子於衛,衛君致祿甚厚,設之於卿。高石子三朝必盡言,而言無行者。去而之齊,見子墨子曰:“衛君以夫子之故,致祿甚厚,設我於卿。石三朝必盡言,而言無行,是以去之也。衛君無乃以石為狂乎?”子墨子曰:“去之苟道,受狂何傷!古者周公旦非關叔,辭三公東處於商蓋,人皆謂之狂。後世稱其德,揚其名,至今不息。且翟聞之為義非避毀就譽,去之苟道,受狂何傷!”高石子曰:“石去之,焉敢不道也。昔者夫子有言曰:‘天下無道,仁士不處厚焉。’今衛君無道,而貪其祿爵,則是我為苟啗人食也。”子墨子說,而召子禽子曰:“姑聽此乎!夫倍義而鄉祿者,我常聞之矣。倍祿而鄉義者,於高石子焉見之也。”
耕柱: 墨子讓管黔到衛國稱揚高石子,使高石子在衛國做官。衛國國君給他的俸祿很優厚,安排他在卿的爵位上。高石子三次朝見衛君,都竭盡其言,衛君卻毫不采納實行。于是高石子離開衛國到了齊國,見了墨子說:“衛國國君因為老師的緣故,給我的俸祿很優厚,安排我在卿的爵位上,我三次入朝見衛君,必定把意見說完,但衛君卻毫不采納實行,因此離開了衛國。衛君恐怕會以為我發瘋了吧?”墨子說:“離開衛國,假如符合道的原則,承受發瘋的指責有什么不好!迸時候周公旦駁斥關叔,辭去三公的職位,到東方的商奄生活,人都說他發狂;但是后世的人卻稱譽他的德行,頌揚他的美名,到今天還不停止。況且我聽說過:‘行義不能回避詆毀而追求稱譽。’離開衛國,假如符合道的原則,承受發瘋的指責有什么不好!”高石子說:“我離開衛國,何敢不遵循道的原則!以前老師說過:‘天下無道,仁義之士不應該處在厚祿的位置上。’現在衛君無道,而貪圖他的俸祿和爵位,那么,就是我只圖吃人家的米糧了。”墨子聽了很高興,就把禽滑氂召來,說:“姑且聽聽高石子的這話吧!違背義而向往俸祿,我常常聽到;拒絕俸祿而向往義,從高石子這里我見到了。” 13 耕柱: 子墨子曰:“世俗之君子,貧而謂之富,則怒,無義而謂之有義,則喜。豈不悖哉!”
耕柱: 墨子說:“世俗的君子,如果他貧窮,別人說他富有,那么他就憤怒,如果他無義,別人說他有義,那么他就高興,這不是太荒謬了嗎!” 14 耕柱: 公孟子曰:“先人有則三而已矣。”子墨子曰:“孰先人而曰有則三而已矣?子未智人之先有。”
耕柱: 公孟子說:“先人已有的,只要效法就行了。”墨子說:“誰說先人有的,只要效法就行了。你不知道人出生在前的,比更在其前出生的,則是后了。” 15 耕柱: 後生有反子墨子而反者,“我豈有罪哉?吾反後”。子墨子曰:“是猶三軍北,失後之人求賞也。”
耕柱: 有一個先與墨子做朋友而后來背叛了他的人,說:“我難道有罪嗎?我背叛是在他人之后。”墨子說:“這就象軍隊打了敗仗,落后的人還要求賞一樣。” 16 耕柱: 公孟子曰:“君子不作,術而已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然,人之其不君子者,古之善者不誅,今也善者不作。其次不君子者,古之善者不遂,己有善則作之,欲善之自己出也。今誅而不作,是無所異於不好遂而作者矣。吾以為古之善者則誅之,今之善者則作之,欲善之益多也。”
耕柱: 公孟子說:“君子不創作,只是闡述罷了。”墨子說: “不是這樣。人之中極端沒有君子品行的人,對古代善的不闡述,對現在善的不創作。其次沒有君子品行的人,對古代善的不闡述,自己有善的就創作,想善的東西出于自己。現在只闡述不創作,與不喜歡闡述古代善的卻喜歡自我創作的人,是沒有什么區別的。我認為對古代善的則闡述,對現在善的則創作,希望善的東西更多。” 17 耕柱: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:“我與子異,我不能兼愛。我愛鄒人於越人,愛魯人於鄒人,愛我鄉人於魯人,愛我家人於鄉人,愛我親於我家人,愛我身於吾親,以為近我也。擊我則疾,擊彼則不疾於我,我何故疾者之不拂,而不疾者之拂?故有我有殺彼以我,無殺我以利。”子墨子曰:“子之義將匿邪,意將以告人乎?”巫馬子曰:“我何故匿我義?吾將以告人。”子墨子曰:“然則,一人說子,一人欲殺子以利己;十人說子,十人欲殺子以利己;天下說子,天下欲殺子以利己。一人不說子,一人欲殺子,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;十人不說子,十人欲殺子,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;天下不說子,天下欲殺子,以子為施不祥言者也。說子亦欲殺子,不說子亦欲殺子,是所謂經者口也,殺常之身者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子之言惡利也?若無所利而不言,是蕩口也。”
耕柱: 巫馬子對墨子說:“我與你不同,我不能兼愛。我愛鄒人比愛越人深。愛魯人比愛鄒人深,愛我家鄉的人比愛魯人深,愛我的家人比愛我家鄉的人深,愛我的雙親比愛我的家人深,愛我自己勝過愛我雙親,這是因為切近我的緣故。打我,我會疼痛,打別人,不會痛在我身上,我為什么不去解除自己的疼痛,卻去解除不關自己的別人的疼痛呢?所以我只會殺他人以利于我,而不會殺自己以利于他人。”墨子問道:“你的這種義,你將隱藏起來呢?還是將告訴別人。”巫馬子答道:“我為什么要隱藏自己的義,我將告訴別人。”墨子說:“既然這樣,那么有一個喜歡你的主張,這一個人就要殺你以利于自己;有十個人喜歡你的主張,這十個人就要殺你以利于他們自己;天下的人都喜歡你的主張,這天下的人都要殺你以利于自己。假如,有一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,這一個人就要殺你,因為他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;有十個人不喜歡你的主張,這十個人就要殺你,因為他們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;天下的人都不喜歡你的主張,這天下的人都要殺你,因為他們也認為你是散布不祥之言的人。這樣,喜歡你主張的人要殺你,不喜歡你主張的人也要殺你,這就是人們所說的搖動口舌,殺身之禍常至自身的道理。”墨子還說:“你的話,恰恰是厭惡利。假如沒有利益而還要說,這就是空言妄語了。” 18 耕柱: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:“今有一人於此,羊牛犓豢,維人但割而和之,食之不可勝食也。見人之作餅,則還然竊之,曰:‘舍余食。’不知日月安不足乎,其有竊疾乎?”魯陽文君曰:“有竊疾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楚四竟之田,曠蕪而不可勝辟,呼虛數千,不可勝,見宋、鄭之閒邑,則還然竊之,此與彼異乎?”魯陽文君曰:“是猶彼也,實有竊疾也。”
耕柱: 墨子對魯陽文君說:“現在有一個人在這里,他的牛羊牲畜,任由廚師宰割、烹調,吃都吃不完,但他看見人家做餅,就便捷地去偷竊,說:‘可以充足我的米糧。’不知道這是他的甘肥食物不足呢,還是他有偷竊的毛病?”魯陽文君說:“這是有偷竊病了。”墨子說:“楚國有四境之內的田地,空曠荒蕪,開墾不完,掌管川澤山林的官吏就有數千人以上,數都數不過來,見到宋、鄭的空城,還要便捷地竊取,這與那個偷竊人家餅子的人有什么不同呢?”魯陽文君說:“這就象那個人一樣,確實患有偷竊病。” 19 耕柱: 子墨子曰:“季孫紹與孟伯常治魯國之政,不能相信,而祝於叢社,曰:‘苟使我和。’是猶弇其目,而祝於叢社曰:‘苟使我皆視’。豈不繆哉!”
耕柱: 墨子說:“季孫紹與孟伯常治理魯國的政事,不能互相信任,就到叢林中的廟宇里禱告說:‘希望使我們和好。’這如同遮蓋了自己的眼睛,而在叢林中的廟宇里禱告說:‘希望使我們都能看到。’豈不荒謬嗎?” 20 耕柱: 子墨子謂駱滑氂曰:“吾聞子好勇。”駱滑氂曰:“然,我聞其鄉有勇士焉,吾必從而殺之。”子墨子曰:“天下莫不欲與其所好,度其所惡。今子聞其鄉有勇士焉,必從而殺之,是非好勇也,是惡勇也。”
耕柱: 墨子對駱滑氂說:“我聽說你喜歡勇武。”駱滑氂說:“對了。我聽說哪個鄉里有勇士,我一定要去殺他。”墨子說:“天下沒有人不想親附他所喜愛的人,疏遠他所憎惡的人。現在你聽到那個鄉里有勇士,一定去殺他,這不是好勇武,而是憎惡勇武。”
《卷十二》
《貴義》
1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萬事莫貴於義。今謂人曰:‘予子冠履,而斷子之手足,子為之乎?’必不為,何故?則冠履不若手足之貴也。又曰:‘予子天下而殺子之身,子為之乎?’必不為,何故?則天下不若身之貴也。爭一言以相殺,是貴義於其身也。故曰,萬事莫貴於義也。” 2 貴義: 子墨子自魯即齊,過故人,謂子墨子曰:“今天下莫為義,子獨自苦而為義,子不若已。”子墨子曰:“今有人於此,有子十人,一人耕而九人處,則耕者不可以不益急矣。何故?則食者眾,而耕者寡也。今天下莫為義,則子如勸我者也,何故止我?”子墨子南游於楚,見楚獻惠王,獻惠王以老辭,使穆賀見子墨子。子墨子說穆賀,穆賀大說,謂子墨子曰:“子之言則成善矣!而君王,天下之大王也,毋乃曰‘賤人之所為’,而不用乎?”子墨子曰:“唯其可行。譬若藥然,天子食之以順其疾,豈曰‘一草之本’而不食哉?今農夫入其稅於大人,大人為酒醴粢盛以祭上帝鬼神,豈曰‘賤人之所為’而不享哉?故雖賤人也,上比之農,下比之藥,曾不若一草之本乎?且主君亦嘗聞湯之說乎?昔者,湯將往見伊尹,令彭氏之子御。彭氏之子半道而問曰:‘君將何之?’湯曰:‘將往見伊尹。’彭氏之子曰:‘伊尹,天下之賤人也。若君欲見之,亦令召問焉,彼受賜矣。’湯曰:‘非女所知也。今有藥此,食之則耳加聰,目加明,則吾必說而強食之。今夫伊尹之於我國也,譬之良醫善藥也。而子不欲我見伊尹,是子不欲吾善也。’因下彭氏之子,不使御。彼苟然,然後可也”。 3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凡言凡動,利於天鬼百姓者為之;凡言凡動,害於天鬼百姓者舍之;凡言凡動,合於三代聖王堯舜禹湯文武者為之;凡言凡動,合於三代暴王桀紂幽厲者舍之。” 4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言足以遷行者,常之;不足以遷行者,勿常。不足以遷行而常之,是蕩口也。 5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必去六辟。嘿則思,言則誨,動則事,使三者代御,必為聖人。必去喜,去怒,去樂,去悲,去愛,而用仁義。手足口鼻耳,從事於義,必為聖人。” 6 貴義: 子墨子謂二三子曰:“為義而不能,必無排其道。譬若匠人之斲而不能,無排其繩。” 7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世之君子,使之為一犬一彘之宰,不能則辭之;使為一國之相,不能而為之。豈不悖哉!” 8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今瞽曰:‘鉅者白也,黔者黑也。’雖明目者無以易之。兼白黑,使瞽取焉,不能知也。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,非以其名也,以其取也。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,雖禹湯無以易之。兼仁與不仁,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,不能知也。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,非以其名也,亦以其取也。” 9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今士之用身,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。商人用一布布,不敢繼苟而讎焉,必擇良者。今士之用身則不然,意之所欲則為之,厚者入刑罰,薄者被毀醜,則士之用身不若商人之用一布之慎也。” 10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世之君子欲其義之成,而助之修其身則慍,是猶欲其牆之成,而人助之築則慍也,豈不悖哉!” 11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古之聖王,欲傳其道於後世,是故書之竹帛,鏤之金石,傳遺後世子孫,欲後世子孫法之也。今聞先王之遺而不為,是廢先王之傳也。” 12 貴義: 子墨子南遊使衛,關中載書甚多,弦唐子見而怪之,曰:“吾夫子教公尚過曰:‘揣曲直而已。’今夫子載書甚多,何有也?”子墨子曰:“昔者周公旦朝讀書百篇,夕見漆十士。故周公旦佐相天子,其脩至於今。翟上無君上之事,下無耕農之難,吾安敢廢此?翟聞之:‘同歸之物,信有誤者。’然而民聽不鈞,是以書多也。今若過之心者,數逆於精微,同歸之物,既已知其要矣,是以不教以書也。而子何怪焉?” 13 貴義: 子墨子謂公良桓子曰:“衛,小國也,處於齊、晉之閒,猶貧家之處於富家之閒也。貧家而學富家之衣食多用,則速亡必矣。今簡子之家,飾車數百乘,馬食菽粟者數百匹,婦人衣文繡者數百人,吾取飾車、食馬之費,與繡衣之財以畜士,必千人有餘。若有患難,則使百人處於前,數百於後,與婦人數百人處前後,孰安?吾以為不若畜士之安也。” 14 貴義: 子墨子仕人於衛,所仕者至而反。子墨子曰:“何故反?”對曰:“與我言而不當。曰‘待女以千盆。’授我五百盆,故去之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授子過千盆,則子去之乎?”對曰:“不去。”子墨子曰:“然則,非為其不審也,為其寡也。” 15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世俗之君子,視義士不若負粟者。今有人於此,負粟息於路側,欲起而不能,君子見之,無長少貴賤,必起之。何故也?曰義也。今為義之君子,奉承先王之道以語之,縱不說而行,又從而非毀之。則是世俗之君子之視義士也,不若視負粟者也。” 16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商人之四方,市賈信徙,雖有關梁之難,盜賊之危,必為之。今士坐而言義,無關梁之難,盜賊之危,此為信徙,不可勝計,然而不為。則士之計利不若商人之察也。” 17 貴義: 子墨子北之齊,遇日者。日者曰:“帝以今日殺黑龍於北方,而先生之色黑,不可以北。”子墨子不聽,遂北,至淄水,不遂而反焉。日者曰:“我謂先生不可以北。”子墨子曰:“南之人不得北,北之人不得南,其色有黑者有白者,何故皆不遂也?且帝以甲乙殺青龍於東方,以丙丁殺赤龍於南方,以庚辛殺白龍於西方,以壬癸殺黑龍於北方,若用子之言,則是禁天下之行者也。是圍心而虛天下也,子之言不可用也。” 18 貴義: 子墨子曰:“吾言足用矣,舍言革思者,是猶舍穫而拾粟也。以其言非吾言者,是猶以卵投石也,盡天下之卵,其石猶是也,不可毀也。”
《公孟》
1 公孟: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“君子共己以待,問焉則言,不問焉則止。譬若鍾然,扣則鳴,不扣則不鳴。”子墨子曰:“是言有三物焉,子乃今知其一身也,又未知其所謂也。若大人行淫暴於國家,進而諫,則謂之不遜,因左右而獻諫,則謂之言議。此君子之所疑惑也。若大人為政,將因於國家之難,譬若機之將發也然,君子之必以諫,然而大人之利,若此者,雖不扣必鳴者也。若大人舉不義之異行,雖得大巧之經,可行於軍旅之事,欲攻伐無罪之國,有之也,君得之,則必用之矣。以廣辟土地,著稅偽材,出必見辱,所攻者不利,而攻者亦不利,是兩不利也。若此者,雖不扣必鳴者也。且子曰:‘君子共己待,問焉則言,不問焉則止,譬若鍾然,扣則鳴,不扣則不鳴。’今未有扣,子而言,是子之謂不扣而鳴邪?是子之所謂非君子邪?” 2 公孟: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“實為善,人孰不知?譬若良玉,處而不出有餘糈。譬若美女,處而不出,人爭求之。行而自衒,人莫之取也。今子遍從人而說之,何其勞也?”子墨子曰:“今夫世亂,求美女者眾,美女雖不出,人多求之;今求善者寡,不強說人,人莫之知也。且有二生,於此善筮。一行為人筮者,一處而不出者。行為人筮者與處而不出者,其糈孰多?”公孟子曰:“行為人筮者其糈多。”子墨子曰:“仁義鈞。行說人者,其功善亦多,何故不行說人也!” 3 公孟: 公孟子戴章甫,搢忽,儒服,而以見子墨子曰:“君子服然後行乎?其行然後服乎?”子墨子曰:“行不在服。”公孟子曰:“何以知其然也?”子墨子曰:“昔者,齊桓公高冠博帶,金劍木盾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昔者,晉文公大布之衣,牂羊之裘,韋以帶劍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昔者,楚莊王鮮冠組纓,縫衣博袍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昔者,越王句踐剪髮文身,以治其國,其國治。此四君者,其服不同,其行猶一也。翟以是知行之不在服也。”公孟子曰:“善!吾聞之曰‘宿善者不祥’,請舍忽,易章甫,復見夫子可乎?”子墨子曰:“請因以相見也。若必將舍忽、易章甫,而後相見,然則行果在服也。” 4 公孟: 公孟子曰:“君子必古言服,然後仁。”子墨子曰:“昔者,商王紂,卿士費仲,為天下之暴人,箕子、微子為天下之聖人,此同言而或仁不仁也。周公旦為天下之聖人,關叔為天下之暴人,此同服或仁或不仁。然則不在古服與古言矣。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,子之古非古也。” 5 公孟: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“昔者聖王之列也,上聖立為天子,其次立為卿、大夫,今孔子博於詩、書,察於禮樂,詳於萬物,若使孔子當聖王,則豈不以孔子為天子哉?”子墨子曰:“夫知者,必尊天事鬼,愛人節用,合焉為知矣。今子曰:‘孔子博於詩書,察於禮樂,詳於萬物’,而曰可以為天子,是數人之齒,而以為富。” 6 公孟: 公孟子曰:“貧富壽夭,齰然在天,不可損益。”又曰:“君子必學。”子墨子曰:“教人學而執有命,是猶命人葆而去亓冠也。” 7 公孟: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“有義不義,無祥不祥。”子墨子曰:“古聖王皆以鬼神為神明,而為禍福,執有祥不祥,是以政治而國安也。自桀紂以下,皆以鬼神為不神明,不能為禍福,執無祥不祥,是以政亂而國危也。故先王之書,子亦有之曰:‘亓傲也,出於子,不祥。’此言為不善之有罰,為善之有賞。” 8 公孟: 子墨子謂公孟子曰:“喪禮,君與父母、妻、後子死,三年喪服,伯父、叔父、兄弟期,族人五月,姑、姊、舅、甥皆有數月之喪。或以不喪之閒,誦詩三百,弦詩三百,歌詩三百,舞詩三百。若用子之言,則君子何日以聽治?庶人何日以從事?”公孟子曰:“國亂則治之,國治則為禮樂。國治則從事,國富則為禮樂。子墨子曰:“國之治。治之廢,則國之治亦廢。國之富也,從事,故富也。從事廢,則國之富亦廢。故雖治國,勸之無饜,然後可也。今子曰:‘國治,則為禮樂,亂則治之’,是譬猶噎而穿井也,死而求醫也。古者三代暴王桀紂幽厲,薾為聲樂,不顧其民,是以身為刑僇,國為戾虛者,皆從此道也。” 9 公孟: 公孟子曰:“無鬼神。”又曰:“君子必學祭祀。”子墨子曰:“執無鬼而學祭禮,是猶無客而學客禮也,是猶無魚而為魚网也。” 10 公孟: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“子以三年之喪為非,子之三日之喪亦非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子以三年之喪非三日之喪,是猶裸謂撅者不恭也。” 11 公孟: 公孟子謂子墨子曰:“知有賢於人,則可謂知乎?”子墨子曰:“愚之知有以賢於人,而愚豈可謂知矣哉?” 12 公孟: 公孟子曰:“三年之喪,學吾之慕父母。”子墨子曰:“夫嬰兒子之知,獨慕父母而已。父母不可得也,然號而不止,此亓故何也?即愚之至也。然則儒者之知,豈有以賢於嬰兒子哉?” 13 公孟: 子墨子曰問於儒者:“何故為樂?”曰:“樂以為樂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子未我應也。今我問曰:‘何故為室?’曰:‘冬避寒焉,夏避暑焉,室以為男女之別也。’則子告我為室之故矣。今我問曰:‘何故為樂?’曰:‘樂以為樂也。’是猶曰‘何故為室’?曰‘室以為室也’。” 14 公孟: 子墨子謂程子曰:“儒之道足以喪天下者,四政焉。儒以天為不明,以鬼為不神,天鬼不說,此足以喪天下。又厚葬久喪,重為棺槨,多為衣衾,送死若徙,三年哭泣,扶後起,杖後行,耳無聞,目無見,此足以喪天下。又弦歌鼓舞,習為聲樂,此足以喪天下。又以命為有,貧富壽夭,治亂安危有極矣,不可損益也,為上者行之,必不聽治矣;為下者行之,必不從事矣,此足以喪天下。”程子曰:“甚矣!先生之毀儒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儒固無此若四政者,而我言之,則是毀也。今儒固有此四政者,而我言之,則非毀也,告聞也。”程子無辭而出。子墨子曰:“迷之!”反,後坐,進復曰:“鄉者先生之言有可聞者焉,若先生之言,則是不譽禹,不毀桀紂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然,夫應孰辭,稱議而為之,敏也。厚攻則厚吾,薄攻則薄吾。應孰辭而稱議,是猶荷轅而擊蛾也。” 15 公孟: 子墨子與程子辯,稱於孔子。程子曰:“非儒,何故稱於孔子也?”子墨子曰:“是亦當而不可易者也。今鳥聞熱旱之憂則高,魚聞熱旱之憂則下,當此雖禹湯為之謀,必不能易矣。鳥魚可謂愚矣,禹湯猶云因焉。今翟曾無稱於孔子乎?” 16 公孟: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,身體強良,思慮徇通,欲使隨而學。子墨子曰:“姑學乎,吾將仕子。”勸於善言而學。其年,而責仕於子墨子。子墨子曰:“不仕子,子亦聞夫魯語乎?魯有昆弟五人者,亓父死,亓長子嗜酒而不葬,亓四弟曰:‘子與我葬,當為子沽酒。’勸於善言而葬。已葬,而責酒於其四弟。四弟曰:‘吾末予子酒矣,子葬子父,我葬吾父,豈獨吾父哉?子不葬,則人將笑子,故勸子葬也。’今子為義,我亦為義,豈獨我義也哉?子不學,則人將笑子,故勸子於學。” 17 公孟: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,子墨子曰:“盍學乎?”對曰:“吾族人無學者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然,夫好美者,豈曰吾族人莫之好,故不好哉?夫欲富貴者,豈曰我族人莫之欲,故不欲哉?好美、欲富貴者,不視人猶強為之。夫義,天下之大器也,何以視人必強為之?” 18 公孟: 有游於子墨子之門者,謂子墨子曰:“先生以鬼神為明知,能為禍人哉福?為善者富之,為暴者禍之。今吾事先生久矣,而福不至,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?鬼神不明乎?我何故不得福也?”子墨子曰:“雖子不得福,吾言何遽不善?而鬼神何遽不明?子亦聞乎匿徒之刑之有刑乎?”對曰:“未之得聞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今有人於此,什子,子能什譽之,而一自譽乎?”對曰:“不能。”“有人於此,百子,子能終身譽亓善,而子無一乎?”對曰:“不能。”子墨子曰:“匿一人者猶有罪,今子所匿者若此亓多,將有厚罪者也,何福之求?” 19 公孟: 子墨子有疾,跌鼻進而問曰:先生以鬼神為明,能為禍福,為善者賞之,為不善者罰之。今先生聖人也,何故有疾?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?鬼神不明知乎?”子墨子曰:“雖使我有病,何遽不明?人之所得於病者多方,有得之寒暑,有得之勞苦,百門而閉一門焉,則盜何遽無從入?” 20 公孟: 二三子有復於子墨子學射者,子墨子曰:“不可,夫知者必量亓力所能至而從事焉,國士戰且扶人,猶不可及也。今子非國士也,豈能成學又成射哉?” 21 公孟: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:“告子曰:‘言義而行甚惡。’請棄之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可,稱我言以毀我行,愈於亡。有人於此,翟甚不仁,尊天、事鬼、愛人,甚不仁,猶愈於亡也。今告子言談甚辯,言仁義而不吾毀,告子毀,猶愈亡也。” 22 公孟: 二三子復於子墨子曰:“告子勝為仁。”子墨子曰:“未必然也!告子為仁,譬猶跂以為長,隱以為廣,不可久也。” 23 公孟: 告子謂子墨子曰:“我治國為政。”子墨子曰:“政者,口言之,身必行之。今子口言之,而身不行,是子之身亂也。子不能治子之身,惡能治國政?子姑亡,子之身亂之矣!” 《卷十三》
《魯問》
1 魯問: 魯君謂子墨子曰:“吾恐齊之攻我也,可救乎?”子墨子曰:“可。昔者,三代之聖王禹湯文武,百里之諸侯也,說忠行義,取天下。三代之暴王桀紂幽厲,讎怨行暴,失天下。吾願主君,之上者尊天事鬼,下者愛利百姓,厚為皮幣,卑辭令,亟遍禮四鄰諸侯,敺國而以事齊,患可救也,非此,顧無可為者。” 2 魯問: 齊將伐魯,子墨子謂項子牛曰:“伐魯,齊之大過也。昔者,吳王東伐越,棲諸會稽,西伐楚,葆昭王於隨。北伐齊,取國子以歸於吳。諸侯報其讎,百姓苦其勞,而弗為用,是以國為虛戾,身為刑戮也。昔者,智伯伐范氏與中行氏,兼三晉之地,諸侯報其讎,百姓苦其勞,而弗為用,是以國為虛戾,身為刑戮用是也。故大國之攻小國也,是交相賊也,過必反於國。” 3 魯問: 子墨子見齊大王曰:“今有刀於此,試之人頭,倅然斷之,可謂利乎?”大王曰:“利。”子墨子曰:“多試之人頭,倅然斷之,可謂利乎?”大王曰:“利。”子墨子曰:“刀則利矣,孰將受其不祥?”大王曰:“刀受其利,試者受其不祥。”子墨子曰:“并國覆軍,賊殺百姓,孰將受其不祥?”大王俯仰而思之曰:“我受其不祥。” 4 魯問: 魯陽文君將攻鄭,子墨子聞而止之,謂陽文君曰:“今使魯四境之內,大都攻其小都,大家伐其小家,殺其人民,取其牛馬狗豕布帛米粟貨財,則何若?”魯陽文君曰:“魯四境之內,皆寡人之臣也。今大都攻其小都,大家伐其小家,奪之貨財,則寡人必將厚罰之。”子墨子曰:“夫天之兼有天下也,亦猶君之有四境之內也。今舉兵將以攻鄭,天誅亓不至乎?”魯陽文君曰:“先生何止我攻鄭也?我攻鄭,順於天之志。鄭人三世殺其父,天加誅焉,使三年不全。我將助天誅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鄭人三世殺其父而天加誅焉,使三年不全。天誅足矣,今又舉兵將以攻鄭,曰‘吾攻鄭也,順於天之志’。譬有人於此,其子強梁不材,故其父笞之,其鄰家之父舉木而擊之,曰:‘吾擊之也,順於其父之志’,則豈不悖哉?” 5 魯問: 子墨子謂魯陽文君曰:“攻其鄰國,殺其民人,取其牛馬、粟米、貨財,則書之於竹帛,鏤之於金石,以為銘於鍾鼎,傳遺後世子孫曰:‘莫若我多。’今賤人也,亦攻其鄰家,殺其人民,取其狗豕食糧衣裘,亦書之竹帛,以為銘於席豆,以遺後世子孫曰:‘莫若我多。’亓可乎?”魯陽文君曰:“然吾以子之言觀之,則天下之所謂可者,未必然也。” 6 魯問: 子墨子為魯陽文君曰:“世俗之君子,皆知小物而不知大物。今有人於此,竊一犬一彘則謂之不仁,竊一國一都則以為義。譬猶小視白謂之白,大視白則謂之黑。是故世俗之君子,知小物而不知大物者,此若言之謂也。” 7 魯問: 魯陽文君語子墨子曰:“楚之南有啖人之國者橋,其國之長子生,則鮮而食之,謂之宜弟。美,則以遺其君,君喜則賞其父。豈不惡俗哉?”子墨子曰:“雖中國之俗,亦猶是也。殺其父而賞其子,何以異食其子而賞其父者哉?苟不用仁義,何以非夷人食其子也?” 8 魯問: 魯君之嬖人死,魯君為之誄,魯人因說而用之。子墨子聞之曰:“誄者,道死人之志也,今因說而用之,是猶以來首從服也。” 9 魯問: 魯陽文君謂子墨子曰:“有語我以忠臣者,令之俯則俯,令之仰則仰,處則靜,呼則應,可謂忠臣乎?”子墨子曰:“令之俯則俯,令之仰則仰,是似景也。處則靜,呼則應,是似響也。君將何得於景與響哉?若以翟之所謂忠臣者,上有過則微之以諫,己有善,則訪之上,而無敢以告。外匡其邪,而入其善,尚同而無下比,是以美善在上,而怨讎在下,安樂在上,而憂慼在臣。此翟之所謂忠臣者也。” 10 魯問: 魯君謂子墨子曰:“我有二子,一人者好學,一人者好分人財,孰以為太子而可?”子墨子曰:“未可知也,或所為賞與為是也。魡者之恭,非為魚賜也;餌鼠以蟲,非愛之也。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。” 11 魯問: 魯人有因子墨子而學其子者,其子戰而死,其父讓子墨子。子墨子曰:子欲學子之子,今學成矣,戰而死,而子慍,而猶欲糶,糶讎,則慍也。豈不費哉?” 12 魯問: 魯之南鄙人,有吳慮者,冬陶夏耕,自比於舜。子墨子聞而見之。吳慮謂子墨子“義耳義耳,焉用言之哉?”子墨子曰:“子之所謂義者,亦有力以勞人,有財以分人乎?”吳慮曰:“有。”子墨子曰:“翟嘗計之矣。翟慮耕而食天下之人矣,盛,然後當一農之耕,分諸天下,不能人得一升粟。籍而以為得一升粟,其不能飽天下之飢者,既可睹矣。翟慮織而衣天下之人矣,盛,然後當一婦人之織,分諸天下,不能人得尺布。籍而以為得尺布,其不能煖天下之寒者,既可睹矣。翟慮被堅執銳救諸侯之患,盛,然後當一夫之戰,一夫之戰其不御三軍,既可睹矣。翟以為不若誦先王之道,而求其說,通聖人之言,而察其辭,上說王公大人,次匹夫徒步之士。王公大人用吾言,國必治;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,行必脩。故翟以為雖不耕而食飢,不織而衣寒,功賢於耕而食之、織而衣之者也。故翟以為雖不耕織乎,而功賢於耕織也。”吳慮謂子墨子曰:“義耳義耳,焉用言之哉?”子墨子曰:“籍設而天下不知耕,教人耕,與不教人耕而獨耕者,其功孰多?”吳慮曰:“教人耕者其功多。”子墨子曰:“籍設而攻不義之國,鼓而使眾進戰,與不鼓而使眾進戰,而獨進戰者,其功孰多?”吳慮曰:“鼓而進眾者其功多。”子墨子曰:“天下匹夫徒步之士,少知義而教天下以義者,功亦多,何故弗言也?若得鼓而進於義,則吾義豈不益進哉?” 13 魯問: 子墨子游公尚過於越。公尚過說越王,越王大說,謂公尚過曰:“先生苟能使子墨子於越而教寡人,請裂故吳之地,方五百里,以封子墨子。”公尚過許諾。遂為公尚過束車五十乘,以迎子墨子於魯,曰:“吾以夫子之道說越王,越王大說,謂過曰,苟能使子墨子至於越,而教寡人,請裂故吳之地,方五百里,以封子。”子墨子謂公尚過曰:“子觀越王之志何若?意越王將聽吾言,用我道,則翟將往,量腹而食,度身而衣,自比於群臣,奚能以封為哉?抑越不聽吾言,不用吾道,而吾往焉,則是我以義糶也。鈞之糶,亦於中國耳,何必於越哉?” 14 魯問: 子墨子游,魏越曰:“既得見四方之君子,則將先語?”子墨子曰:“凡入國,必擇務而從事焉。國家昏亂,則語之尚賢、尚同;國家貧,則語之節用、節葬;國家說音湛湎,則語之非樂、非命;國家遙僻無禮,則語之尊天、事鬼;國家務奪侵凌,即語之兼愛、非攻,故曰擇務而從事焉。” 15 魯問: 子墨子出曹公子而於宋三年而反,睹子墨子曰:“始吾游於子之門,短褐之衣,藜藿之羹,朝得之,則夕弗得,祭祀鬼神。今而以夫子之教,家厚於始也。有家厚,謹祭祀鬼神。然而人徒多死,六畜不蕃,身湛於病,吾未知夫子之道之可用也。”子墨子曰:“不然!夫鬼神之所欲於人者多,欲人之處高爵祿則以讓賢也,多財則以分貧也。夫鬼神豈唯攫黍拑肺之為欲哉?今子處高爵祿而不以讓賢,一不祥也;多財而不以分貧,二不祥也。今子事鬼神唯祭而已矣,而曰:‘病何自至哉?’是猶百門而閉一門焉,曰‘盜何從入?’若是而求福於有怪之鬼,豈可哉?” 16 魯問: 魯祝以一豚祭,而求百福於鬼神。子墨子聞之曰:“是不可,今施人薄而望人厚,則人唯恐其有賜於己也。今以一豚祭,而求百福於鬼神,唯恐其以牛羊祀也。古者聖王事鬼神,祭而已矣。今以豚祭而求百福,則其富不如其貧也。” 17 魯問: 彭輕生子曰:“往者可知,來者不可知。”子墨子曰:“籍設而親在百里之外,則遇難焉,期以一日也,及之則生,不及則死。今有固車良馬於此,又有奴馬四隅之輪於此,使子擇焉,子將何乘?對曰:“乘良馬固車,可以速至。”子墨子曰:“焉在矣來!” 18 魯問: 孟山譽王子閭曰:“昔白公之禍,執王子閭斧鉞鉤要,直兵當心,謂之曰:‘為王則生,不為王則死。’王子閭曰:‘何其侮我也!殺我親而喜我以楚國,我得天下而不義,不為也,又況於楚國乎?’遂而不為。王子閭豈不仁哉?”子墨子曰:“難則難矣,然而未仁也。若以王為無道,則何故不受而治也?若以白公為不義,何故不受王,誅白公然而反王?故曰難則難矣,然而未仁也。” 19 魯問: 子墨子使勝綽事項子牛。項子牛三侵魯地,而勝綽三從。子墨子聞之,使高孫子請而退之曰:“我使綽也,將以濟驕而正嬖也。今綽也祿厚而譎夫子,夫子三侵魯,而綽三從,是鼓鞭於馬靳也。翟聞之:‘言義而弗行,是犯明也。’綽非弗之知也,祿勝義也。” 20 魯問: 昔者楚人與越人舟戰於江,楚人順流而進,迎流而退,見利而進,見不利則其退難。越人迎流而進,順流而退,見利而進,見不利則其退速,越人因此若埶,亟敗楚人。公輸子自魯南游楚,焉始為舟戰之器,作為鉤強之備,退者鉤之,進者強之,量其鉤強之長,而制為之兵,楚之兵節,越之兵不節,楚人因此若埶,亟敗越人。公輸子善其巧,以語子墨子曰:“我舟戰有鉤強,不知子之義亦有鉤強乎?”子墨子曰:“我義之鉤強,賢於子舟戰之鉤強。我鉤強,我鉤之以愛,揣之以恭。弗鉤以愛,則不親;弗揣以恭,則速狎;狎而不親則速離。故交相愛,交相恭,猶若相利也。今子鉤而止人,人亦鉤而止子,子強而距人,人亦強而距子,交相鉤,交相強,猶若相害也。故我義之鉤強,賢子舟戰之鉤強。” 21 魯問: 公輸子削竹木以為鵲,成而飛之,三日不下,公輸子自以為至巧。子墨子謂公輸子曰:“子之為鵲也,不如匠之為車轄。須臾劉三寸之木,而任五十石之重。故所為功,利於人謂之巧,不利於人謂之拙。” 22 魯問: 公輸子謂子墨子曰:“吾未得見之時,我欲得宋,自我得見之後,予我宋而不義,我不為。”子墨子曰:“翟之未得見之時也,子欲得宋,自翟得見子之後,予子宋而不義,子弗為,是我予子宋也。子務為義,翟又將予子天下。”
《公輸》
1 公輸: 公輸盤為楚造雲梯之械,成,將以攻宋。子墨子聞之,起於齊,行十日十夜而至於郢,見公輸盤。公輸盤曰:“夫子何命焉為?”子墨子曰:“北方有侮臣,願藉子殺之。”公輸盤不說。子墨子曰:“請獻十金。”公輸盤曰:“吾義固不殺人。”子墨子起,再拜曰:“請說之。吾從北方,聞子為梯,將以攻宋。宋何罪之有?荊國有餘於地,而不足於民,殺所不足,而爭所有餘,不可謂智。宋無罪而攻之,不可謂仁。知而不爭,不可謂忠。爭而不得,不可謂強。義不殺少而殺眾,不可謂知類。”公輸盤服。子墨子曰:“然,乎不已乎?”公輸盤曰:“不可。吾既已言之王矣。”子墨子曰:“胡不見我於王?”公輸盤曰:“諾”。 2 公輸: 子墨子見王,曰:“今有人於此,舍其文軒,鄰有敝轝,而欲竊之;舍其錦繡,鄰有短褐,而欲竊之;舍其粱肉,鄰有糠糟,而欲竊之。此為何若人?”王曰:“必為竊疾矣。”子墨子曰:“荊之地,方五千里,宋之地,方五百里,此猶文軒之與敝轝也;荊有雲夢,犀兕麋鹿滿之,江漢之魚鱉黿鼉為天下富,宋所為無雉兔狐貍者也,此猶粱肉之與糠糟也;荊有長松、文梓、楩柟、豫章,宋無長木,此猶錦繡之與短褐也。臣以三事之攻宋也,為與此同類,臣見大王之必傷義而不得。”王曰:“善哉!雖然,公輸盤為我為雲梯,必取宋。” 3 公輸: 於是見公輸盤,子墨子解帶為城,以牒為械,公輸盤九設攻城之機變,子墨子九距之,公輸盤之攻械盡,子墨子之守圉有餘。公輸盤詘,而曰:“吾知所以距子矣,吾不言。”子墨子亦曰:“吾知子之所以距我,吾不言。”楚王問其故,子墨子曰:“公輸子之意,不過欲殺臣。殺臣,宋莫能守,可攻也。然臣之弟子禽滑釐等三百人,已持臣守圉之器,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。雖殺臣,不能絕也。”楚王曰:“善哉!吾請無攻宋矣。” 4 公輸: 子墨子歸,過宋,天雨,庇其閭中,守閭者不內也。故曰:“治於神者,眾人不知其功,爭於明者,眾人知之。” 《卷十四》
《備城門》
1 備城門: 禽滑釐問於子墨子曰:“由聖人之言,鳳鳥之不出,諸侯畔殷周之國,甲兵方起於天下,大攻小,強執弱,吾欲守小國,為之柰何?”子墨子曰:“何攻之守?”禽滑釐對曰:“今之世常所以攻者:臨、鉤、衝、梯、堙、水、穴、突、空洞、蟻傅、轒轀軒車,敢問守此十二者柰何?”子墨子曰:“我城池修,守器具,樵粟足,上下相親,又得四鄰諸侯之救,此所以持也。且守者雖善,而君不用之,則猶若不可以守也。若君用之守者,又必能乎守者,不能而君用之,則猶若不可以守也。然則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,然後可以守也。 2 備城門: 凡守圉城之法,厚以高,壕池深以廣,樓撕脩,守備繕利,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,人眾以選,吏民和,大臣有功勞於上者多,主信以義,萬民樂之無窮。不然,父母墳墓在焉;不然,山林草澤之饒足利;不然,地形之難攻而易守也;不然,則有深怨於適而有大功於上;不然則賞明可信而罰嚴足畏也。此十四者具,則民亦不宜上矣。然後城可守。十四者無一,則雖善者不能守矣。 3 備城門: 故凡守城之法,備城門為縣門沈機,長二丈,廣八尺,為之兩相如;門扇數令相接三寸,施土扇上,無過二寸。塹中深丈五,廣比扇,塹長以力為度,塹之末為之縣,可容一人所。客至,諸門戶皆令鑿而慕孔。孔之。各為二幕二,一鑿而繫繩,長四尺。城四面四隅皆為高樓磿撕,使重室子居亓上,磿適,視亓態狀,與亓進左右所移處,失磿斬。 4 備城門: 適人為穴而來,我亟使穴師選士,迎而穴之,為之且內弩以應之。 5 備城門: 民室材木瓦石,可以益城之備者,盡上之。不從令者斬。 6 備城門: 皆築,七尺一居屬,五步一壘。五築有銕。長斧,柄長八尺。十步一長鎌,柄長八尺。十步一斲,長椎,柄長六尺,頭長尺,兌亓兩端。三步一大鋌,前長尺,蚤長五寸。兩鋌交之置如平,不如平不利,兌亓兩末。穴隊若衝隊,必審如攻隊之廣狹,而令邪穿亓穴,令亓廣必夷客隊。 7 備城門: 疏束樹木,令足以為柴摶,貫前面樹,長丈七尺一以為外面,以柴摶從橫施之,外面以強塗,毋令土漏。令亓廣厚,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。以柴木土稍杜之,以急為故。前面之長短,豫蚤接之,令能任塗,足以為堞,善塗亓外,令毋可燒拔也。 8 備城門: 大城丈五為閨門,廣四尺。 9 備城門: 為郭門,郭門在外,為衡,以兩木當門,鑿亓木維敷上堞。 10 備城門: 為斬縣梁,令穿,斷城以板橋,邪穿外,以板次之,倚殺如城報。城內有傅堞,因以內堞為外。鑿亓閒,深丈五尺,室以樵,可燒之以待適。 11 備城門: 令耳屬城,為再重樓。下鑿城外堞內深丈五,廣丈二。樓若令耳,皆令有力者主敵,善射者主發,佐以厲矢。 12 備城門: 治裾諸,延堞,高六尺,部廣四尺,皆為兵弩簡格。 13 備城門: 轉射機,機長六尺,貍一尺。兩材合而為之轀,轀長二尺,中鑿夫之為通臂,臂長至垣。二十步一,令善射者佐之,令一人下上之勿離。 14 備城門: 城上百步一樓,樓四植,植皆為通舄,下高丈,上九尺,廣、袤各丈六尺,皆為文。三十步一突,九尺,廣十尺,高八尺,鑿廣三尺,袤二尺,為文。 15 備城門: 城上為攢火,矢長以城高下為度,置火亓末。 16 備城門: 城上九尺一弩、一戟、一椎、一斧、一艾,皆積絫石、蒺藜。 17 備城門: 渠長丈六尺,夫長丈二尺,臂長六尺,亓貍者三尺,樹渠毋傅堞五寸。 18 備城門: 藉莫長八尺,廣七尺,亓木也廣五尺,中藉苴為之橋,索亓端;適攻,令一人下上之,勿離。 19 備城門: 城上二十步一藉車,當隊者不用此數。 20 備城門: 城上三十步一礱灶。 21 備城門: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、革盆,十步一。柄長八尺,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。敝綌、新布長六尺,中拙柄,長丈,十步一,必以大繩為箭。 22 備城門: 城上十步一鈂。 23 備城門: 水缶,容三石以上,小大相雜。盆、蠡各二財。 24 備城門: 為卒乾飯,人二斗,以備陰雨,面使積燥處。令使守為城內堞外行餐。 25 備城門: 置器備,殺沙礫鐵,皆為坏斗。令陶者為薄缶,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,即用取,三祕合束。 26 備城門: 堅為斗城上隔。棧高丈二,剡亓一末。 27 備城門: 為閨門,閨門兩扇,令可以各自閉也。 28 備城門: 救闉池者,以火與爭,鼓橐,馮埴外內,以柴為燔。 29 備城門: 靈丁,三丈一,犬牙施之。十步一人,居柴內帑,柴半,為狗犀者環之。牆七步而一。 30 備城門: 救車火,為熛矢射火城門上,鑿扇上為棧,塗之,持水麻斗、革盆救之。門扇薄植,皆鑿半尺,一寸一涿弋,弋長二寸,見一寸,相去七寸,厚塗之以備火。城門上所鑿以救門火者,各一垂水,容三石以上,小大相雜。門植關必環錮,以錮金若鐵鍱之。門關再重,鍱之以鐵,必堅。梳關,關二尺,梳關一莧,封以守印,時令人行貌封,及視關入桓淺深。門者皆無得挾斧、斤、鑿、鋸、椎。 31 備城門: 城上二步一渠,渠立程,丈三尺,冠長十丈,辟長六尺。二步一荅,廣九尺,袤十二尺。 32 備城門: 二步置連梃、長斧、長椎各一物;槍二十枚,周置二步中。 33 備城門: 二步一木弩,必射五十步以上。及多為矢,即毋竹箭,以楛、桃、柘、榆,可。蓋求齊鐵夫,播以射衝及櫳樅。 34 備城門: 二步積石,石重千鈞以上者,五百枚。毋百,以亢疾犁、壁,皆可善方。 35 備城門: 二步積苙,大一圍,長丈,二十枚。 36 備城門: 五步一罌,盛水有奚,奚蠡大容一斗。 37 備城門: 五步積狗屍五百枚,狗屍長三尺,喪以弟,瓮亓端,堅約弋。 38 備城門: 十步積摶,大二圍以上,長八尺者二十枚。 39 備城門: 二十五步一灶,灶有鐵鐕容石以上者一,戒以為湯。及持沙,毋下千石。 40 備城門: 三十步置坐侯樓,樓出於堞四尺,廣三尺,廣四尺,板周三面,密傅之,夏蓋亓上。 41 備城門: 五十步一藉車,藉車必為鐵纂。 42 備城門: 五十步一井屏,周垣之,高八尺。 43 備城門: 五十步一方,方尚必為關籥守之。 44 備城門: 五十步積薪,毋下三百石,善蒙塗,毋令外火能傷也。 45 備城門: 百步一櫳樅,起地高五丈,三層,下廣前面八尺,後十三尺,亓上稱議衰殺之。 46 備城門: 百步一木樓,樓廣前面九尺,高七尺,樓囪居坫,出城十二尺。 47 備城門: 百步一井,井十罋,以木為繫連。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。 48 備城門: 百步一積雜稈,大二圍以上者五十枚。 49 備城門: 百步為櫓,櫓廣四尺,高八尺。為衝術, 50 備城門: 百步為幽竇,廣三尺高四尺者千。 51 備城門: 二百步一立樓,城中廣二丈五尺二,長二丈,出樞五尺。 52 備城門: 城上廣三步到四步,乃可以為使鬥。俾倪廣三尺,高二尺五寸。陛高二尺五,廣長各三尺,遠廣各六尺。城上四隅童異高五尺四尉舍焉。 53 備城門: 城上七尺一渠,長丈五尺,貍三尺,去堞五寸,夫長丈二尺,臂長六尺。半植一鑿,內後長五寸。夫兩鑿,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適。鑿渠、鑿坎,覆以瓦,冬日以馬夫寒,皆待命,若以瓦為坎。 54 備城門: 城上千步一表,長丈,棄水者操表搖之。五十步一廁,與下同圂。之廁者,不得操。 55 備城門: 城上三十步一藉車,當隊者不用。 56 備城門: 城上五十步一道陛,高二尺五寸,長十步。城上五十步一樓,樓撕必再重。 57 備城門: 土樓百步一,外門發樓,左右渠之。為樓加藉幕,棧上出之以救外。 58 備城門: 城上皆毋得有室,若也可依匿者,盡除去之。 59 備城門: 城下州道內百步一積薪,毋下三千石以上,善塗之。 60 備城門: 城上十人一什長,屬一吏士、一帛尉。 61 備城門: 百步一亭,高垣丈四尺,厚四尺,為閨門兩扇,令各可以自閉。亭一尉,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。 62 備城門: 二舍共一井爨,灰、康、秕、秠馬矢,皆謹收藏之。 63 備城門: 城上之備:渠譫、藉車、行棧、行樓、到,頡皋、連梃、長斧、長椎、長茲、距、飛衝、縣口、批屈。樓五十步一,堞下為爵穴,三尺而一為薪皋,二圍長四尺半必有潔。 64 備城門: 瓦石:重二升以上,上。城上沙,五十步一積。灶置鐵鐕焉,與沙同處。 65 備城門: 木大二圍,長丈二尺以上,善耿亓本,名曰長從,五十步三十。木橋長三丈,毋下五十。復使卒急為壘壁,以蓋瓦復之。 66 備城門: 用瓦木罌,容十升以上者,五十步而十,盛水,且用之。五十二者十步而二。 67 備城門: 城下里中家人,各葆亓左右前後,如城上。城小人眾,葆離鄉老弱國中及也大城。 68 備城門: 寇至,度必攻,主人先削城編,唯勿燒寇在城下,時換吏卒署,而毋換亓養,養毋得上城。寇在城下,收諸盆罋,耕積之城下,百步一積,積五百。 69 備城門: 城門內不得有室,為周官桓吏,四尺為倪。行棧內閈,二關一堞。 70 備城門: 除城場外,去池百步,牆垣樹木小大俱壞伐,除去之。寇所從來若昵道、傒近,若城場,皆為扈樓。立竹箭天中。 71 備城門: 守堂下為大樓,高臨城,堂下周散,道中應客,客待見,時召三老在葆宮中者,與計事得先。行德計謀合,乃入葆。葆入守,無行城,無離舍。諸守者,審知卑城淺池,而錯守焉。晨暮卒歌以為度,用人少易守。 72 備城門: 守法:五十步丈夫十人、丁女二十人、老小十人,計之五十步四十人。城下樓卒,率一步一人,二十步二十人。城小大以此率之,乃足以守圉。 73 備城門: 客馮面而蛾傅之,主人則先之知,主人利,客適。客攻以遂,十萬物之眾,攻無過四隊者,上術廣五百步,中術三百步,下術五十步。諸不盡百五步者,主人利而客病。廣五百步之隊,丈夫千人,丁女子二千人,老小千人,凡四千人,而足以應之,此守術之數也。使老小不事者,守於城上不當術者。 74 備城門: 城持出必為明填,令吏民皆智知之。從一人百人以上,持出不操填章,從人非亓故人,乃亓稹章也,千人之將以上止之,勿令得行。行及吏卒從之,皆斬,具以聞於上。此守城之重禁之,夫姦之所生也,不可不審也。 75 備城門: 城上為爵穴,下堞三尺,廣亓外,五步一。爵穴大容苴,高者六尺,下者三尺,疏數自適為之。塞外塹,去格七尺,為縣梁。城笮陜不可塹者,勿塹。城上三十步一聾灶,人擅苣長五節。寇在城下,聞鼓音,燔苣,復鼓,內苣爵穴中,照外。 76 備城門: 諸藉車皆鐵什,藉車之柱長丈七尺,亓貍者四尺;夫長三丈以上,至三丈五尺,馬頰長二尺八寸,試藉車之力而為之困,失四分之三在上。藉車,夫長三尺,四二三在上,馬頰在三分中。馬頰長二尺八寸,夫長二十四尺,以下不用。治困以大車輪。藉車桓長丈二尺半,諸藉車皆鐵什,復車者在之。 77 備城門: 寇闉池來,為作水甬,深四尺,堅慕貍之。十尺一,覆以瓦而待令。以木大圍長二尺四分而早鑿之,置炭火亓中而合慕之,而以藉車投之。為疾犁投,長二尺五寸,大二圍以上。涿弋,弋長七寸,弋閒六寸,剡亓末。狗走,廣七寸,長尺八寸,蚤長四寸,犬耳施之。” 78 備城門: 子墨子曰:“守城之法,必數城中之木,十人之所舉為十挈,五人之所舉為五挈,凡輕重以挈為人數。為薪樵挈,壯者有挈,弱者有挈,皆稱亓任。凡挈輕重所為,吏人各得亓任。城中無食則為大殺。去城門五步大塹之,高地三丈下地至,施賊亓中,上為發梁,而機巧之,比傳薪土,使可道行,旁有溝壘,毋可踰越,而出佻且比,適人遂入,引機發梁,適人可禽。適人恐懼而有疑心,因而離。”
《備高臨》
1 備高臨: 禽子再拜再拜曰:“敢問適人積土為高,以臨吾城,薪土俱上,以為羊黔,蒙櫓俱前,遂屬之城,兵弩俱上,為之柰何?” 2 備高臨: 子墨子曰:“子問羊黔之守邪?羊黔者將之拙者也,足以勞卒,不足以害城。守為臺城,以臨羊黔,左右出巨,各二十尺,行城三十尺,強弩射之,技機藉之,奇器口口之,然則羊黔之攻敗矣。 3 備高臨: 備臨以連弩之車材大方一方一尺,長稱城之薄厚。兩軸三輪,輪居筐中,重下上筐。左右旁二植,左右有衡植,衡植左右皆圜內,內徑四寸。左右縳弩皆於植,以弦鉤弦,至於大弦。弩臂前後與筐齊,筐高八尺,弩軸去下筐三尺五寸。連弩機郭同銅,一石三十鈞。引弦鹿長奴。筐大三圍半,左右有鉤距,方三寸,輪厚尺二寸,鉤距臂博尺四寸,厚七寸,長六尺。橫臂齊筐外,蚤尺五寸,有距,博六寸,厚三寸,長如筐,有儀,有詘勝,可上下。為武重一石以材大圍五寸。矢長十尺,以繩系箭矢端,如如戈射,以磿鹿卷收。矢高弩臂三尺,用弩無數,出人六十枚,用小矢無留。十人主此車。遂具寇,為高樓以射道,城上以荅、羅,矢。
《備梯》
1 備梯: 禽滑釐子事子墨子三年,手足胼胝,面目黧黑,役身給使,不敢問欲。子墨子其哀之,乃管酒塊脯,寄于大山昧葇坐之,以樵禽子。禽子再拜而嘆。子墨子曰:“亦何欲乎?”禽子再拜再拜曰:“敢問守道?” 2 備梯: 子墨子曰:“姑亡,姑亡。古有亓術者,內不親民,外不約治,以少閒眾,以弱輕強,身死國亡,為天下笑。子亓慎之,恐為身薑。” 3 備梯: 禽子再拜頓首,願遂問守道。曰:“敢問客眾而勇,煙資吾池,軍卒並進,雲梯既施,攻備已具,武士又多,爭上吾城,為之柰何?” 4 備梯: 子墨子曰: “問雲梯之守邪?雲梯者重器也,亓動移甚難。守為行城,雜樓相見,以環亓中。以適廣陜為度,環中藉幕,毋廣亓處。行城之法,高城二十尺,上加堞,廣十尺,左右出巨各二十尺,高、廣如行城之法。 5 備梯: 為爵穴煇鼠,施荅亓外,機、衝、錢、城,廣與隊等,雜亓閒以鐫、劍,持衝十人,執劍五人,皆以有力者。令案目者視適,以鼓發之,夾而射之,重而射之,披機藉之,城上繁下矢、石、沙、炭以雨之,薪火、水湯以濟之,審賞行罰,以靜為故,從之以急,毋使生慮。若此,則雲梯之攻敗矣。 6 備梯: 守為行堞,堞高六尺而一等,施劍亓面,以機發之,衝至則去之,不至則施之。雀穴三尺而一,蒺藜投必遂而立,以車推引之。 7 備梯: 裾城外,去城十尺,裾厚十尺。伐裾,小大盡本斷之,以十尺為傳,雜而深埋之,堅築,毋使可拔。二十步一殺,殺有一鬲,鬲厚十尺,殺有兩門,門廣五尺。裾門一,施淺埋,弗築,令易拔。城希裾門而直桀。 8 備梯: 縣火,四尺一鉤樴,五步一灶,灶門有鑪炭。令適人盡入,煇火燒門,縣火次之。出載而立,亓廣終隊。兩載之閒一火,皆立而待鼓而然火,即具發之。適人除火而復攻,縣火復下,適人甚病,故引兵而去。則令我死士左右出穴門擊潰師,令賁士、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,又聽城鼓之音而入。因素出兵施伏,夜半城上四面鼓噪,適人必或,有此必破軍殺將。以白衣為服,以號相得,若此,則雲梯之攻敗矣。”
《備水》
1 備水: 城內塹外周道,廣八步,備水謹度四旁高下。城地中偏下,令耳亓內,及下地,地深穿之令漏泉。置則瓦井中,視外水深丈以上,鑿城內水耳。 2 備水: 並船以為十臨,臨三十人,人擅弩計四有方,必善以船為轒轀。二十船為一隊,選材士有力者三十人共船,亓二十人人擅有方,劍甲鞮瞀,十人人擅苗。先養材士為異舍,食亓父母妻子以為質,視水可決,以臨轒轀,決外隄,城上為射機疾佐之。
《備突》
1 備突: 城百步一突門,突門各為窯灶,竇入門四五尺,為亓門上瓦屋,毋令水潦能入門中。吏主塞突門,用車兩輪,以木束之,塗其上,維置突門內,使度門廣狹,令之入門中四五尺。置窯灶,門旁為橐,充灶伏柴艾,寇即入,下輪而塞之。鼓橐而熏之。
《備穴》
1 備穴: 禽子再拜再拜,曰:“敢問古人有善攻者,穴土而入,縛柱施火,以壞吾城,城壞,或中人為之柰何?”子墨子曰:“問穴土之守邪?備穴者城內為高樓,以謹候望適人。適人為變,築垣聚土非常者,若彭有水濁非常者,此穴土也,急塹城內穴亓土直之。穿井城內,五步一井,傅城足,高地,丈五尺,下地,得泉三尺而止。令陶者為罌,容四十斗以上,固幎之以薄皮革,置井中,使聰耳者伏罌而聽之,審知穴之所在,鑿穴迎之。 2 備穴: 令陶者為月明,長二尺五寸六圍,中判之,合而施之穴中,偃一,覆一。柱之外善周塗,亓傅柱者勿燒。柱者勿燒柱善塗亓竇際,勿令泄。兩旁皆如此,與穴俱前。下迫地,置康若灰亓中,勿滿。灰康長五竇,左右俱雜相如也。穴內口為灶,令如窯,令容七八員艾,左右竇皆如此,灶用四橐。穴且遇,以頡皋衝之,疾鼓橐熏之,必令明習橐事者勿令離灶口。連版以穴高下、廣陜為度,令穴者與版俱前,鑿亓版令容矛,參分亓疏數,令可以救竇。穴則遇,以版當之,以矛救竇,勿令塞竇,竇則塞,引版而卻,過一竇而塞之,鑿亓竇,通亓煙,煙通,疾鼓橐以熏之。從穴內聽穴之左右,急絕亓前,勿令得行。若集客穴,塞之以柴塗,令無可燒版也。然則穴土之攻敗矣。 3 備穴: 寇至吾城,急非常也,謹備穴。穴疑有應寇,急穴穴未得,慎毋追。 4 備穴: 凡殺以穴攻者,二十步一置穴,穴高十尺,鑿十尺,鑿如前,步下三尺,十步擁穴,左右橫行,高廣各十尺殺。 5 備穴: 俚兩罌,深平城置板亓上,連板以井聽。五步一密。用梓若松為穴戶,戶穴有兩蒺藜,皆長極亓戶,戶為環,壘石外埻,高七尺,加堞亓上。勿為陛與石,以縣陛上下出入。具鑪橐,橐以牛皮,鑪有兩缶,以橋鼓之百十,每亦熏四十什,然炭杜之,滿鑪而蓋之,毋令氣出。適人疾近五百穴穴高若下,不至吾穴,即以伯鑿而求通之。穴中與適人遇,則皆圉而毋逐,且戰北,以須鑪火之然也,即去而入壅穴殺。有鼠竄,為之戶及關籥獨順,得往來行亓中。穴壘之中各一狗,狗吠即有人也。 6 備穴: 斬艾與柴長尺,乃置窯灶中,先壘窯壁迎穴為連版。 7 備穴: 鑿井傳城足,三丈一,視外之廣陜而為鑿井,慎勿失。城卑穴高從穴難。鑿井城上,為三四井,內新甀井中,伏而聽之。審之知穴之所在,穴而迎之。穴且遇,為頡皋,必以堅材為夫,以利斧施之,命有力者三人用頡皋衝之,灌以不潔十餘石。 8 備穴: 趣伏此井中,置艾亓上,七八員,盆蓋井口,毋令煙上泄,旁亓橐口,疾鼓之。 9 備穴: 以車輪為轀。一束樵,染麻索塗中以束之。鐵鎖,縣正當寇穴口。鐵鎖長三丈,端環,一端鉤。 10 備穴: 鼠穴高七尺,五寸廣,柱閒也尺,二尺一柱,柱下傅舄,二柱共一員十一。兩柱同質,橫員士,柱大二圍半,必固亓員士,無柱與柱交者。 11 備穴: 穴二窯,皆為穴月屋,為置吏、舍人,各一人,必置水。塞穴門以車兩走,為轀,塗亓上,以穴高下廣陜為度,令入穴中四五尺,維置之。當穴者客爭伏門,轉而塞之為窯,容三員艾者,令亓突入伏尺。伏傅突一旁,以二橐守之,勿離。穴矛以鐵,長四尺半,大如鐵服說,即刃之二矛。內去竇尺,邪鑿之,上穴當心,亓矛長七尺。穴中為環利率,穴二。 12 備穴: 鑿井城下,俟亓身井且通,居版上,而鑿亓一遍,已而移版,鑿一遍。頡皋為兩夫,而旁貍亓植,而數鉤亓兩端。諸作穴者五十人,男女相半。五十人。攻內為傳士之口,受六參,約枲繩以牛亓下,可提而與投,已則穴七人守退,壘之中為大廡一,藏穴具亓中。難穴,取城外池脣木月散之什,斬亓穴,深到泉。難近穴為鐵鈇。金與扶林長四尺,財自足。客即穴,亦穴而應之。 13 備穴: 為鐵鉤鉅長四尺者,財自足,穴徹,以鉤客穴者。為短矛、短戟、短弩、虻矢,財自足,穴徹以鬥。以金劍為難,長五尺,為銎、木柄;柄有慮枚,以左客穴。 14 備穴: 戒持罌,容三十斗以上,貍穴中,丈一,以聽穴者聲。 15 備穴: 為穴,高八尺,廣,善為傅置。具鑪牛皮橐,皮及缶,衛穴二,蓋陳靃及艾,穴徹熏之以。 16 備穴: 斧金為斫,柯長三尺,衛穴四。為壘,衛穴四十,屬四。為斤、斧、鋸、鑿、瞿、財自足。為鐵校,衛穴四。 17 備穴: 為中櫓,高十丈半,廣四尺。為橫穴八櫓,蓋具稿枲,財自足,以燭穴中。 18 備穴: 益持醯,客即熏,以救目,救目分方鼓穴,以盆盛醯置穴中,大盆毋少四斗。即熏,以目臨醯上及以洒目。”
《備蛾傅》
1 備蛾傅: 禽子再拜再拜曰:“敢問適人強弱,遂以傅城,後上先斷,以為法程,斬城為基,掘下為室,前上不止,後射既疾,為之柰何?” 2 備蛾傅: 子墨子曰:“子問蛾傅之守邪?蛾傅者,將之忿者也。守為行臨射之,校機藉之,擢之,太氾迫之,燒荅覆之,沙石雨之,然則蛾傅之攻敗矣。備蛾傅為縣脾,以木板厚二寸,前後三尺,旁廣五尺,高五尺,而折為下磨車,轉徑尺六寸。令一人操二丈四方,刃其兩端,居縣脾中,以鐵璅敷縣二脾上衡,為之機,令有力四人下上之,弗離。施縣脾,大數二十步一,攻隊所在六步一。 3 備蛾傅: 為纍荅廣從丈各二尺,以木為上衡,以麻索大編之,染其索塗中,為鐵璅,鉤其兩端之縣。客則蛾傅城,燒荅以覆之,連梃,抄大皆救之。以車兩走,軸閒廣大以圉,犯之。刺其兩端。以束輪,遍編塗其上。室中以榆若蒸,以棘為旁,命曰火捽,一曰傳湯,以當隊。客則乘隊,燒傳湯,斬維而下之,令勇士隨而擊之,以為勇士前行,城上輒塞壞城。 4 備蛾傅: 城下足為下說鑱杙,長五尺,大圉半以上,皆剡其末,為五行,行閒廣三尺,貍三尺,大耳樹之。為連殳,長五尺,大十尺。梃長二尺,大六寸,索長二尺。椎,柄長六尺,首長尺五寸。斧,柄長六尺,刃必利,皆築其一後。荅廣丈二尺,其長丈六尺,垂前衡四寸,兩端接尺相覆,勿令魚鱗槮,著其後行。中央木繩一,長二丈六尺,荅樓不會者以牒塞,數暴乾,荅為格,令風上下。堞惡疑壞者,先貍木十尺一枚一,節壞,鄧植以押慮盧薄於木,盧薄表八尺,廣七寸,經尺一,數施一擊而下之,為上下釫而斫之。 5 備蛾傅: 經一鈞、禾樓、羅石、縣荅,植內毋植外。 6 備蛾傅: 杜格,貍四尺,高者十丈,木長短相雜,兌其上,而外內厚塗之。 7 備蛾傅: 為前行行棧、縣荅。隅為樓,樓必曲裡。土五步一,毋其二十畾。雀穴十尺一,下堞三尺,廣其外。轉傅城上,樓及散與池革盆。若轉,攻卒擊其後,煖失治。車革火。 8 備蛾傅: 凡殺蛾傅而攻者之法,置薄城外,去城十尺,薄厚十尺。伐操之法,大小盡木斷之,以十尺為斷,離而深貍堅築之,毋使可拔。 9 備蛾傅: 二十步一殺,有鬲,厚十尺。殺有兩門,門廣五步,薄門板梯貍之,勿築,令易拔。城上希薄門而置搗。 10 備蛾傅: 縣火,四尺一椅,五步一灶,灶門有爐炭。傳令敵人盡入,車火燒門,縣火次之,出載而立,其廣終隊,兩載之間一火,皆立而待鼓音而然,即俱發之。敵人辟火而復攻,縣火復下,敵人甚病。 11 備蛾傅: 敵引哭而榆,則令吾死士左右出穴門擊遺師,令賁士、主將皆聽城鼓之音而出,又聽城鼓之音而入。因素出兵將施伏,夜半,而城上四面鼓噪,敵人必或,破軍殺將。以白衣為服,以號相得。 《卷十五》
《迎敵祠》
1 迎敵祠: 敵以東方來,迎之東壇,壇高八尺,堂密八。年八十者八人,主祭青旗。青神長八尺者八,弩八,八發而止。將服必青,其牲以雞。敵以南方來,迎之南壇,壇高七尺,堂密七,年七十者七人,主祭赤旗,赤神長七尺者七。弩七,七發而止。將服必赤,其牲以狗。敵以西方來,迎之西壇,壇高九尺,堂密九。年九十者九人,主祭白旗。素神長九尺者九,弩九,九發而止。將服必白,其牲以羊。敵以北方來,迎之北壇,壇高六尺,堂密六。年六十者六人主祭黑旗。黑神長六尺者六,弩六,六發而止。將服必黑,其牲以彘。從外宅諸名大祠,靈巫或禱焉,給禱牲。 2 迎敵祠: 凡望氣,有大將氣,有小將氣,有往氣,有來氣,有敗氣,能得明此者可知成敗、吉凶。舉巫、醫、卜有所,長具藥,宮之,善為舍。巫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卜以請守,守獨智巫卜望氣之請而已。其出入為流言,驚駭恐吏民,謹微察之,斷,罪不赦。望氣舍近守官。牧賢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,弟之。舉屠、酤者置廚給事,弟之。 3 迎敵祠: 凡守城之法,縣師受事,出葆,循溝防,築薦通塗,脩城。百官共財,百工即事,司馬視城脩卒伍。設守門,二人掌右閹,二人掌左閹,四人掌閉,百甲坐之。城上步一甲、一戟,其贊三人。五步有五長,十步有什長,百步有百長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將,皆有司吏卒長。城上當階,有司守之,移中中處澤急而奏之。士皆有職。城之外,矢之所遝,壞其牆,無以為客菌。三十里之內,薪、蒸、水皆入內。狗、彘、豚、雞食其肉,斂其骸以為醢腹,病者以起。城之內薪蒸廬室,矢之所遝皆為之涂菌。令命昏緯狗纂馬,掔緯。靜夜聞鼓聲而譟,所以閹客之氣也,所以固民之意也,故時譟則民不疾矣。 4 迎敵祠: 祝、史乃告於四望、山川、社稷,先於戎,乃退。公素服誓于太廟,曰:“其人為不道,不脩義詳,唯乃是王,曰:予必懷亡爾社稷,滅爾百姓。二三子夙夜自厲,以勤寡人,和心比力兼左右,各死而守。既誓,公乃退食。舍於中太廟之右,祝、史舍于社。百官具御,乃斗鼓于門,右置旂,左置旌于隅練名。射參發,告勝,五兵咸備,乃下,出挨,升望我郊。乃命鼓,俄升,役司馬射自門右,蓬矢射之,茅參發,弓弩繼之,校自門左,先以揮,木石繼之。祝、史、宗人告社,覆之以甑。
《旗幟》
1 旗幟: 守城之法,木為蒼旗,火為赤旗,薪樵為黃旗,石為白旗,水為黑旗,食為菌旗,死士為倉英之旗,竟士為雩旗,多卒為雙兔之旗,五尺童子為童旗,女子為梯末之旗,弩為狗旗,戟為旌旗,劍盾為羽旗,車為龍旗,騎為鳥旗。凡所求索旗名不在書者,皆以其形名為旗。城上舉旗,備具之官致財物,之足而下旗。 2 旗幟: 凡守城之法:石有積,樵薪有積,菅茅有積,雚葦有積,木有積,炭有積,沙有積,松柏有積,蓬艾有積,麻脂有積,金鐵有積,粟米有積;井灶有處,重質有居,五兵各有旗,節各有辨;法令各有貞;輕重分數各有請:主慎道路者有經。 3 旗幟: 亭尉各為幟,竿長二丈五,帛長丈五,廣半幅者大。寇傅攻前池外廉,城上當隊鼓三,舉一幟;到水中周,鼓四,舉二幟;到藩,鼓五,舉三幟;到馮垣,鼓六,舉四幟;到女垣,鼓七,舉五幟;到大城,鼓八,舉六幟;乘大城半以上,鼓無休。夜以火,如此數。寇卻解,輒部幟如進數,而無鼓。 4 旗幟: 城為隆,長五十尺,四面四門將長四十尺,其次三十尺,其次二十五尺,其次二十尺,其次十五尺,高無下四十五尺。 5 旗幟: 城上吏卒置之背,卒於頭上,城中吏卒民男女,皆辨異衣章微職,令男女可知。1城下吏卒置之肩。左軍於左肩,中軍置之胸。各一鼓,中軍一三。每鼓三、十擊之,諸有鼓之吏,謹以次應之,當應鼓而不應,不當應而應鼓,主者斬。 1. 城中吏卒民男女,皆辨異衣章微職,令男女可知。 : 從第7條移到此處。 6 旗幟: 道廣三十步,於城下夾階者,各二,其井置鐵甕。於道之外為屏,三十步而為之圜,高丈。為民圂,垣高十二尺以上。巷術周道者,必為之門,門二人守之,非有信符,勿行,不從令者斬。 7 旗幟: 城中吏卒民男女,皆辨異衣章微職,令男女可知。1諸守牲格者,三出卻適,守以令召賜食前,予大旗,署百戶邑若他人財物,建旗其署,令皆明白知之,曰某子旗。牲格內廣二十五步,外廣十步,表以地形為度。 1. 城中吏卒民男女,皆辨異衣章微職,令男女可知。 : 移到第5條。 8 旗幟: 勒卒,中教解前後左右,卒勞者更休之。
《號令》
1 號令: 安國之道,道任地始,地得其任則功成,地不得其任則勞而無功。人亦如此,備不先具者無以安主,吏卒民多心不一者,皆在其將長。諸行賞罰及有治者,必出於王公。數使人行勞賜守邊城關塞、備蠻夷之勞苦者,舉其守率之財用有餘、不足,地形之當守邊者,其器備常多者。邊縣邑視其樹木惡則少用,田不辟、少食,無大屋草蓋,少用桑。多財,民好食。為內堞,內行棧,置器備其上,城上吏、卒、養,皆為舍道內,各當其隔部。養什二人,為符者曰養吏一人,辨護諸門。門者及有守禁者皆無令無事者得稽留止其旁,不從令者戮。敵人且至,千丈之城,必郭迎之,主人利。不盡千丈者勿迎也,視敵之居曲,眾少而應之,此守城之大體也。其不在此中者,皆心術與人事參之。凡守城者以亟傷敵為上,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,明於守者也,不能此,乃能守城。 2 號令: 守城之法,敵去邑百里以上,城將如今,盡召五官及百長,以富人重室之親,舍之官府,謹令信人守衛之,謹密為故。 3 號令: 及傅城,守將營無下三百人,四面四門之將,必選擇之有功勞之臣及死事之後重者,從卒各百人。門將并守他門,他門之上必夾為高樓,使善射者居焉。女郭、馮垣一人,一人守之,使重室子。 4 號令: 五十步一擊。因城中里為八部,部一吏,吏各從四人,以行衝術及里中。里中父老小不舉守之事及會計者,分里以為四部,部一長,以苛往來,不以時行、行而有他異者,以得其姦。吏從卒四人以上有分者,大將必與為信符,大將使人行,守操信符,信不合及號不相應者,伯長以上輒止之,以聞大將。當止不止及從吏卒縱之,皆斬。諸有罪自死罪以上,皆遝父母、妻子、同產。 5 號令: 諸男女有守於城上者,什、六弩、四兵。丁女子、老少,人一矛。 6 號令: 卒有驚事,中軍疾擊鼓者三,城上道路、里中巷街,皆無得行,行者斬。女子到大軍,令行者男子行左,女子行右,無並行,皆就其守,不從令者斬。離守者三日而一徇,此所以備姦也。里正與皆守宿里門,吏行其部,至里門,正與開門內吏。與行父老之守及窮巷幽閒無人之處。姦民之所謀為外心,罪車裂。正與父老及吏主部者,不得皆斬,得之,除,又賞之黃金,人二鎰。大將使使人行守,長夜五循行,短夜三循行。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,如大將之行,不從令者斬。 7 號令: 諸灶必為屏,火突高出屋四尺。慎無敢失火,失火者斬,其端失火以為事者,車裂。伍人不得,斬;得之,除。救火者無敢讙譁,及離守絕巷救火者斬。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,皆得救之,部吏亟令人謁之大將,大將使信人將左右救之,部吏失不言者斬。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無有所失,逮其以火為亂事者如法。 8 號令: 圍城之重禁:敵人卒而至嚴令吏民無敢讙囂、三最、並行、相視、坐泣流涕、若視、舉手相探、相指、相呼、相麾、相踵、相投、相擊、相靡以身及衣、訟駮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,斬。伍人不得,斬;得之,除。伍人踰城歸敵,伍人不得,斬;與伯歸敵,隊吏斬;與吏歸敵,隊將斬。歸敵者父母、妻子、同產皆車裂。先覺之,除。當術需敵離地,斬。伍人不得,斬;得之,除。 9 號令: 其疾鬥卻敵於術,敵下終不能復上,疾鬥者隊二人,賜上奉。而勝圍,城周里以上,封城將三十里地為關內侯,輔將如令賜上卿,丞及吏比於丞者,賜爵五大夫,官吏、豪傑與計堅守者,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,皆賜公乘。男子有守者,爵人二級,女子賜錢五千,男女老小先分守者,人賜錢千,復之三歲,無有所與,不租稅。此所以勸吏民堅守勝圍也。 10 號令: 卒侍大門中者,曹無過二人。勇敢為前行,伍坐,令各知其左右前後。擅離署,戮。門尉晝三閱之,莫,鼓擊門閉一閱,守時令人參之,上逋者名。鋪食皆於署,不得外食。守必謹微察視謁者、執盾、中涓及婦人侍前者,志意、顏色、使令、言語之請。及上飲食,必令人嘗,皆非請也,擊而請故。守有所不說謁者、執盾、中涓及婦人侍前者,守曰斷之。衝之,若縛之,不如令,及後縛者,皆斷。必時素誡之。諸門下朝夕立若坐,各令以年少長相次,旦夕就位,先佑有功有能,其餘皆以次立。五日官各上喜戲、居處不莊、好侵侮人者一。 11 號令: 諸人士外使者來,必令有以執將。出而還若行縣,必使信人先戒舍室,乃出迎,門守乃入舍。為人下者常司上之,隨而行,松上不隨下。必須口口隨。 12 號令: 客卒守主人,及其為守衛,主人亦守客卒。城中戍卒,其邑或以下寇,謹備之,數錄其署,同邑者,弗令共所守。與階門吏為符,符合入,勞;符不合,牧,守言。若城上者,衣服,他不如令者。 13 號令: 宿鼓在守大門中,莫,令騎若使者操節閉城者,皆以執圭。昏鼓鼓十,諸門亭皆閉之。行者斷,必繫問行故,乃行其罪。晨見掌文,鼓縱行者,諸城門吏各入請籥,開門已,輒復上籥。有符節不用此令。寇至,樓鼓五,有周鼓,雜小鼓乃應之。小鼓五後從軍,斷。命必足畏,賞必足利,令必行,令出輒人隨,省其可行、不行。號,夕有號,失號,斷。為守備鬥而署之曰某程,置署街街衢階若門,令往來者皆視而放。諸吏卒民有謀殺傷其將長者,與謀反同罪,有能捕告,賜黃金二十斤,謹罪。非其分職而擅取之,若非其所當治而擅治為之,斷。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,輒收,以屬都司空若候,候以聞守,不收而擅縱之,斷。能捕得謀反、賣城、踰城歸敵者一人,以令為除死罪二人,城旦四人。反城事父母去者,去者之父母妻子。 14 號令: 悉舉民室材木、瓦若藺石數,署長短小大,當舉不舉,吏有罪。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,左右有罪而不智也,其次伍有罪。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,皆構之。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,皆倍其構賞。 15 號令: 城外令任,城內守任,令、丞、尉亡得入當,滿十人以上,令、丞、尉奪爵各二級;百人以上,令、丞、尉免以卒戍。諸取當者,必取寇虜,乃聽之。 16 號令: 募民欲財物粟米以貿易凡器者,卒以賈予。邑人知識、昆弟有罪,雖不在縣中而欲為贖,若以粟米、錢金、布帛、他財物免出者,令許之。傳言者十步一人,稽留言及乏傳者,斷。諸可以便事者,亟以疏傳言守。吏卒民欲言事者,亟為傳言請之吏,稽留不言諸者,斷。 17 號令: 縣各上其縣中豪傑若謀士、居大夫、重厚口數多少。 18 號令: 官府城下吏卒民家,前後左右相傳保火。火發自燔,燔曼延燔人,斷。諸以眾彊凌弱少及彊姦人婦女,以讙譁者,皆斷。 19 號令: 諸城門若亭,謹候視往來行者符,符傳疑,若無符,皆詣縣廷言。請問其所使;其有符傳者,善舍官府。其有知識、兄弟欲見之,為召,勿令里巷中。三老、守閭令厲繕夫為答。若他以事者微者,不得入里中。三老不得入家人。傳令里中有以羽,羽在三所差,家人各令其官中,失令,若稽留令者,斷。家有守者治食。吏卒民無符節,而擅入里巷官府,吏、三老、守閭者失苛止,皆斷。 20 號令: 諸盜守器械、財物及相盜者,直一錢以上,皆斷。吏卒民各自大書於桀,著之其署隔。守案其署,擅入者,斷。城上日壹發席蓐,令相錯發,有匿不言人所挾藏在禁中者,斷。 21 號令: 吏卒民死者,輒召其人,與次司空葬之,勿令得坐泣。傷甚者令歸治病家善養,予醫給藥,賜酒日二升、肉二斤,令吏數行閭,視病有瘳,輒造事上。詐為自賊傷以辟事者,族之。事已,守使吏身行死傷家,臨戶而悲哀之。 22 號令: 寇去事已,塞禱。守以令益邑中豪傑力鬥諸有功者,必身行死傷者家以弔哀之,身見死事之後。城圍罷,主亟發使者往勞,舉有功及死傷者數使爵祿,守身尊寵,明白貴之,令其怨結於敵。 23 號令: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,若欲以城為外謀者,父母、妻子、同產皆斷。左右知不捕告,皆與同罪。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,若城上之數。有能捕告之者,封之以千家之邑;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,封之二千家之邑。 24 號令: 城禁:使、卒、民不欲寇微職和旌者,斷。不從令者,斷。非擅出令者,斷。失令者,斷。倚戟縣下城,上下不與眾等者,斷。無應而妄讙呼者,斷。縱失者,斷。譽客內毀者,斷。離署而聚語者,斷。聞城鼓聲而伍後上署者,斷。人自大書版,著之其署隔,守必自謀其先後,非其署而妄入之者,斷。離署左右,共入他署,左右不捕,挾私書,行請謁及為行書者,釋守事而治私家事,卒民相盜家室、嬰兒,皆斷無赦。人舉而藉之。無符節而橫行軍中者,斷。客在城下,因數易其署而無易其養,譽敵:少以為眾,亂以為治,敵攻拙以為巧者,斷。客、主人無得相與言及相藉,客射以書,無得譽,外示內以善,無得應,不從令者,皆斷。禁無得舉矢書,若以書射寇,犯令者父母、妻子皆斷,身梟城上。有能捕告之者,賞之黃金二十斤。非時而行者,唯守及摻太守之節而使者。 25 號令: 守入臨城,必謹問父老,吏大夫,諸有怨仇讎不相解者,召其人,明白為之解之。守必自異其人而藉之,孤之,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,父母、妻子皆斷。其以城為外謀者,三族。有能得若捕告者,以其所守邑,小大封之,守還授其印,尊寵官之,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。豪傑之外多交諸侯者,常請之,令上通知之,善屬之,所居之吏上數選具之,令無得擅出入,連質之。術鄉長者、父老、豪傑之親戚父母、妻子,必尊寵之,若貧人食不能自給食者,上食之。及勇士父母親戚妻子皆時賜酒肉,必敬之,舍之必近太守。守樓臨質宮而善周,必密塗樓,令下無見上,上見下,下無知上有人無人。 26 號令: 守之所親,舉吏貞廉、忠信、無害、可任事者,其飲食酒肉勿禁,錢金、布帛、財物各自守之,慎勿相盜。葆宮之牆必三重,牆之垣,守者皆累瓦釜牆上。門有吏,主者門里,筦閉,必須太守之節。葆衛必取戍卒有重厚者。請擇吏之忠信者,無害可任事者。 27 號令: 令將衛,自築十尺之垣,周還牆門、閨者,非令衛司馬門。 28 號令: 望氣者舍必近太守,巫舍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祝史與望氣者必以善言告民,以請上報守,守獨知其請而已。無與望氣妄為不善言驚恐民,斷弗赦。 29 號令: 度食不足,食民各自占,家五種石升數,為期,其在蓴害,吏與雜訾,期盡匿不占,占不悉,令吏卒覹得,皆斷。有能捕告,賜什三。收粟米、布帛、錢金,出內畜產,皆為平直其賈,與主券人書之。事已,皆各以其賈倍償之。又用其賈貴賤、多少賜爵,欲為吏者許之,其不欲為吏,而欲以受賜賞爵祿,若贖出親戚、所知罪人者,以令許之。其受構賞者令葆宮見,以與其親。欲以復佐上者,皆倍其爵賞。某縣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,積粟六百石,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,積粟百石。出粟米有期日,過期不出者出王公有之,有能得若告之,賞之什三。慎無令民知吾粟米多少。 30 號令: 守入城,先以候為始,得輒宮養之,勿令知吾守衛之備。候者為異宮,父母妻子皆同其宮,賜衣食酒肉,信吏善待之。候來若復,就閒,守宮三難,外環隅為之樓,內環為樓,樓入葆宮丈五尺為復道。葆不得有室。三日一發席蓐,略視之,布茅宮中,厚三尺以上。發候,必使鄉邑忠信、善重士,有親戚、妻子,厚奉資之。必重發候,為養其親,若妻子,為異舍,無與員同所,給食之酒肉。遣他候,奉資之如前候,反,相參審信,厚賜之候三發三信,重賜之。不欲受賜而欲為吏者,許之二百石之吏。守珮授之印。其不欲為吏而欲受構賞祿,皆如前。有能入深至主國者,問之審信,賞之倍他候。其不欲受賞,而欲為吏者,許之三百石之吏。扞士受賞賜者,守必身自致之其親之其親之所,見其見守之任。其欲復以佐上者,其構賞、爵祿、罪人倍之。 31 號令: 出候無過十里,居高便所樹表,表三人守之,比至城者三表,與城上烽燧相望,晝則舉烽,夜則舉火。聞寇所從來,審知寇形必攻,論小城不自守通者,盡葆其老弱粟米畜產。遺卒候者無過五十人,客至堞去之。慎無厭建。候者曹無過三百人,日暮出之,為微職。空隊、要塞之人所往來者,令可以跡者,無下里三人,平明而跡。各立其表,城上應之。候出越陳表,遮坐郭門之外內,立其表,令卒之半居門內,令其少多無可知也。即有驚,見寇越陳去,城上以麾指之,遮坐擊鼓正期,以戰備從麾所指,望見寇,舉一垂;入竟,舉二垂;狎郭,舉三垂;入郭,舉四垂;狎城,舉五垂。夜以火,皆如此。 32 號令: 去郭百步,牆垣、樹木小大盡伐除之。外空井,盡窒之,無令可得汲也。外空窒盡發之,木盡伐之。諸可以攻城者盡內城中,令其人各有以記之。事以,各以其記取之。事為之券,書其枚數。當遂材木不能盡內,即燒之,無令客得而用之。 33 號令: 人自大書版,著之其署忠。有司出其所治,則從淫之法,其罪射。矜色謾正,淫囂不靜,當路尼眾,舍事後就,踰時不寧,其罪射。讙囂駴眾,其罪殺。非上不諫,次主凶言,其罪殺。無敢有樂器、獘騏軍中,有則其罪射。非有司之令,無敢有車馳、人趨,有則其罪射。無敢散牛馬軍中,有則其罪射。飲食不時,其罪射。無敢歌哭於軍中,有則其罪射。令各執罰盡殺,有司見有罪而不誅,同罰,若或逃之,亦殺。凡將率鬥其眾失法,殺。凡有司不使去卒、吏民聞誓令,代之服罪。凡戮人於市,死上目行。 34 號令: 謁者侍令門外,為二曹,夾門坐,鋪食更,無空。門下謁者一長,守數令入中,視其亡者,以督門尉與其官長,及亡者入中報。四人夾令門內坐,二人夾散門外坐。客見,持兵立前,鋪食更,上侍者名。 35 號令: 守室下高樓,候者望見乘車若騎卒道外來者,及城中非常者,輒言之守。守以須城上候城門及邑吏來告其事者以驗之,樓下人受候者言,以報守。 36 號令: 中涓二人,夾散門內坐,門常閉,鋪食更,中涓一長者。環守宮之術衢,置屯道,各垣其兩旁,高丈,為埤倪,立初雞足置,夾挾視葆食。而札書得必謹案視參食者,即不法,止詰之。屯道垣外術衢街皆為樓,高臨里中,樓一鼓壟灶。即有物故,鼓,吏至而止。夜以火指鼓所。城下五十步一廁,廁與上同圂。請有罪過而可無斷者,令杼廁利之。
《雜守》
1 雜守: 禽子問曰:“客眾而勇,輕意見威,以駭主人。薪土俱上,以為羊坽,積土為高,以臨吾民,蒙櫓俱前,遂屬之城,兵弩俱上,為之柰何?” 2 雜守: 子墨子曰:“子問羊坽之守邪?羊坽者攻之拙者也,足以勞卒,不足以害城。羊坽之攻,遠攻則遠禦,近攻則近禦,害不至城。矢石無休,左右趣射,蘭為柱後,望已固。厲吾銳卒,慎無使顧,守者重下,攻者輕去。養勇高奮,民心百倍,多執數賞,卒乃不怠。 3 雜守: 作土不休,不能禁禦,遂屬之城,以禦雲梯之法應之。凡待堙、衝、雲梯、臨之法,必應城以禦之,石不足,則以木槨之。左百步,右百步,繁下矢、石、沙、灰以雨之,薪火、水湯以濟之。選厲銳卒,慎無使顧,審賞行罰,以靜為故,從之以急,無使生慮,養勇高憤,民心百倍,多執數賞,卒乃不怠。衝、臨、梯皆以衝衝之。 4 雜守: 渠長丈五尺,其埋者三尺,夫長丈二尺。渠廣丈六尺,其梯丈二尺,荅之垂者四尺。樹渠無傅堞五寸,梯渠十丈一梯,渠荅大數,里二百五十八,渠荅百二十九。 5 雜守: 諸外道可要塞以難寇,其甚害者為築三亭,亭三隅,織女之,令能相救。諸鉅阜、山林、溝瀆、丘陵、阡陌、郭門、若閻術,可要塞及為微識,可以跡知往來者少多及所伏藏之處。 6 雜守: 葆民,先舉城中官府、民宅、室署,大小調處,葆者或欲從兄弟、知識者許之。外宅粟米、畜產、財物諸可以佐城者,送入城中,事即急,則使積門內。民獻粟米布帛金錢牛馬畜產,皆為置平價,與主券書之。 7 雜守: 使人各得其所長,天下事當,均其分職,天下事得,皆其所喜,天下事備,強弱有數,天下事具矣。 8 雜守: 築郵亭者圜之,高三丈以上,令倚殺。為臂梯,梯兩臂長三丈,連版三尺,報以繩連之。塹再匝,為縣梁。壟灶,亭一鼓。寇烽、警烽、亂烽,傳火以次應之,至主國止,其事急者引而上下之。烽火已舉,輒五鼓傳,又以火屬之,言寇所從來者少多,毋弇建,去來屬次烽勿罷。望見寇,舉一烽;入境,舉二烽;射要,舉三烽三鼓;郭會,舉四烽四鼓;城會,舉五烽五鼓;夜以火,如此數。守烽者事急。 9 雜守: 候無過五十,寇至堞,隨去之,無弇逮。日暮出之,令皆為微識。距阜、山林,皆令可以跡,平明而跡,跡者無下里三人,各立其表,城上應之。候出置田表,斥坐郭內外立旗幟,卒半在內,令多少無可知。即有警,舉外表,見寇,舉次表。城上以麾指之,斥坐鼓整旗,以戰備從麾所指。田者男子以戰備從斥,女子亟走入。即見寇,鼓傳到城止。守表者三人,更立郵表而望,守數令騎若吏行旁視,有以知其所為。其曹一鼓。望見寇,鼓傳到城止。 10 雜守: 斗食,終歲三十六石;參食,終歲二十四石;四食,終歲十八石;五食,終歲十四石四斗;六食,終歲十二石。斗食食五升,參食食參升小半,四食食二升半,五食食二升,六食食一升大半,日再食。救死之時,日二升者二十日,日三升者三十日,日四升者四十日,如是,而民免於九十日之約矣。 11 雜守: 寇近,亟收諸離鄉金器,若銅鐵及他可以佐守事者。先舉縣官室居、官府不急者,材之大小長短及凡數,即急先發。寇薄,發屋,伐木,雖有請謁,勿聽。入柴,勿積魚鱗簪,當遂,令易取也。材木不能盡入者,燔之,無令寇得用之。積木,各以長短大小惡美形相從,城四面外各積其內,諸木大者皆以為關鼻,乃積聚之。 12 雜守: 城守司馬以上,父母、昆弟、妻子,有質在主所,乃可以堅守。署都司空,大城四人,候二人,縣候面一,亭尉、次司空、亭一人。吏侍守所者才足,廉信,父母昆弟妻子又在葆宮中者,乃得為侍吏。諸吏必有質,乃得任事。守大門者二人,夾門而立,令行者趣其外。各四戟,夾門立,而其人坐其下。吏日五閱之,上逋者名。 13 雜守: 池外廉有要有害,必為疑人,令往來行夜者射之,誅其疏者。牆外水中,為竹箭,箭尺廣二步,箭下於水五寸,雜長短,前外廉三行,外外向,內亦內向。三十步一弩廬,廬廣十尺,長丈二尺。 14 雜守: 隊有急,亟發其近者往佐,其次襲其處。 15 雜守: 守節出入,使主節必疏書,署其情,令若其事,而須其還報以檢驗之。節出,使所出門者,輒言節出時操者名。 16 雜守: 百步一隊。 17 雜守: 閤通守舍,相錯穿室。治復道,為築墉,墉善蓋(蓋或作塗)其上。 18 雜守: 取蔬,令民家有三年蓄蔬食,以備湛旱、歲不為。常令邊縣豫種畜芫、芒、烏喙、椒葉,外宅溝井填可,塞不可,置此其中。安則示以危,危示以安。 19 雜守: 寇至,諸門戶令皆鑿而幎竅之,各為二類,一鑿而屬繩,繩長四尺,大如指。寇至,先殺牛、羊、彘、雞、狗、鳧、鴈,收其皮革、筋、角、脂、腦、羽皆剝之。使檟桐栗,為鐵錍,後蘭為衡柱。事急,卒不可遠,令掘外宅林。課多少,若治城上為隔(隔一作樓),三隅之。重五斤以上諸林木,渥水中,無過一筏。塗茅屋若積薪者,厚五寸以上。吏各舉其部界中財物,可以佐守備者上。 20 雜守: 有讒人,有利人,有惡人,有善人,有長人,有謀士,有勇士,有巧士,有使士,有內人者,外人者,有善人者,有善鬥人者,守必察其所以然者,應名乃納之。民相惡,若議吏,吏所解,皆札書藏之,以須告者之至以參驗之。諸小睨五尺,不可卒者,為署吏,令給事官府若舍。 21 雜守: 藺石、厲矢,諸材器用,皆謹部,各有積分數。為軺車以梓,載矢以軺車,輪轂,廣十尺,轅長丈,為四輪,廣六尺。為板箱,長與轅等,高四尺,善蓋上治中,令可載矢。” 22 雜守: 子墨子曰:“凡不守者有五:城大人少,一不守也;城小人眾,二不守也;人眾食寡,三不守也;市去城遠,四不守也;蓄積在外,富人在墟,五不守也。率萬家而城方三里。”